作者guilt945 (游1000不信瘦不下来)
看板TAHR
标题Re: [问题] 今天有关频果日报的一则报导
时间Sun Dec 5 14:46:40 2004
※ 引述《wakke (整天都是微积分 疯掉..)》之铭言:
: 里面说道:台湾人权协会给法务部长陈定南一个不重视人权的奖
: 说他监视性侵害假释犯是侵犯人权
: 哪请问阿,性侵害假释犯的再犯率高达37%~43%,如果有妇女因此受害
: 你们这些人愿不愿意负责
: 还有我想问,如果你家人或是亲戚被性侵害,你愿不愿意帮这个强奸犯的人权辩护
: 台湾人权协会根本就是在帮助性侵害犯,他们要人权,哪良家妇女需不需要女权阿
: 还是你群这些伪君子认为被强奸後再辅导就可以了事
: 还有关於死刑,人权协会说陈水扁没有正式废除死刑是不重视人权
: 哪请问阿,如果像薛球或是张锡铭这种的,是不是抓到关一关就可以了事
: 不要说无期徒刑这种答案,你以为无期徒刑不用社会成本吗?
: 如果这些重大罪犯被假释再放案人权协会要不要有人自杀负责
: 人权,是每个人都该拥有的,不过在这些特殊情形下,你认为这些强奸犯跟死刑犯还
: 可以称做是""人""吗?
: 难道对人权协会来说,被性侵害的女性是该死吗?
: 有时我真会怀疑你们这些人权协会的是不是都有收这些罪犯的"好处"
纯粹是个路人 (本人并非台权会成员)
以下发言没有恶意 我只是给你个建议:
希望你把上开新闻事件的各种资料(包含媒体的报导 与 相关法律条文 法理等)
仔细研究过
我对你的论点 的看法 如下:
(一)
你提的法律经济分析层面的数据(再犯率高达37%~43%) 是个可以辩正的课题
惟 请你指名出处 或写得更详细 更有脉络
对於你希望台权会的同仁能够更有同理心
那我也反问你个问题 你有吗?
你提的"性侵害假释犯的再犯率高达37%~43%"(数据尚待考证)
相反的 表示仍有一大部分(超过半数)的性侵犯是不会再犯的
依照你赞成的"一网打进式"的监视
假设 你 或 你的家人 刚好是另一半那些"曾经性侵一次但不会再犯的人"
你可以同理心思考一下 国家凭什麽对於 你 或 你家人 做监视?
而且该监视是立於一个"对於他未来会不会犯罪不确定'的基础之上?
(二)
更扩张来说 曾性侵的人固然可能再犯
但从没性侵的人就不会去性侵别人吗? 答案当然是:仍然会
也就是说 这个社会每天都有可能产生性侵犯的新成员
那麽基於为了有效防止犯罪
而且基於避免落入你所指的"再犯的恶性循环"之中
国家对於你 对於我 对於随便一个人 也可以随便监视 以防新成员加入性侵俱乐部
所以乾脆全民都被监视
国家全面围堵每个人发生第一次性侵 当然就不会有"再犯"的情形出现了
不过 这合理吗?
(三)
最後 回到最先的话题上
国家基於避免再犯可以作监视
那麽为何只有"妨害性自主"的情况 国家才可以实施监视?
你提的是:再犯率高达37%~43% 此一数据 作为理由
那请问实际标准为何?
假使我在学校偷了一张列印纸 以後生活作息是否也该全面被监视?
因为没人敢保证我以後不会再犯
也就是除非我的再犯率是0%
否则也该被监视 以防再犯
又假使 曾杀过人的 能"明确"说他 不会再犯吗?
假设不能保证他一定不会再杀人 为何曾犯杀人罪的就不被国家监视?
况且杀人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再犯表示又将有个人会消失在地球上
严重威胁人民生存权
不管杀人犯再犯机率的高低 更应监视 以防又有被害人死掉才对
(四)
所以 任何犯过罪的人都要被国家掌控 都要被监视
理由很简单 没人敢保证 你会不会再犯
甚至 基於:假使能有效遏止第一次犯罪 就能避免落入再犯的恶性循环 的原因
因此最後 不管有没有犯罪过 善良老百姓 或 穷凶恶极之徒
都该全面被监视 以防有人再犯 或有人不小心误入歧途 而第一次犯罪
这样合理吗?
唉 人权观念的落实 真的很难-.-"
我没有恶意 也欢迎你再提出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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