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kke (整天都是微积分 疯掉..)
看板TAHR
标题[问题] 今天有关频果日报的一则报导
时间Sat Dec 4 21:02:27 2004
里面说道:台湾人权协会给法务部长陈定南一个不重视人权的奖
说他监视性侵害假释犯是侵犯人权
哪请问阿,性侵害假释犯的再犯率高达37%~43%,如果有妇女因此受害
你们这些人愿不愿意负责
还有我想问,如果你家人或是亲戚被性侵害,你愿不愿意帮这个强奸犯的人权辩护
台湾人权协会根本就是在帮助性侵害犯,他们要人权,哪良家妇女需不需要女权阿
还是你群这些伪君子认为被强奸後再辅导就可以了事
还有关於死刑,人权协会说陈水扁没有正式废除死刑是不重视人权
哪请问阿,如果像薛球或是张锡铭这种的,是不是抓到关一关就可以了事
不要说无期徒刑这种答案,你以为无期徒刑不用社会成本吗?
如果这些重大罪犯被假释再放案人权协会要不要有人自杀负责
人权,是每个人都该拥有的,不过在这些特殊情形下,你认为这些强奸犯跟死刑犯还
可以称做是""人""吗?
难道对人权协会来说,被性侵害的女性是该死吗?
有时我真会怀疑你们这些人权协会的是不是都有收这些罪犯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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