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ice3 (dream)
看板T108
标题[新闻]餐厅跌倒、吃坏肚?可依公险求偿
时间Thu Nov 4 01:18:54 2004
【TVBS新闻 李昀臻 高志宏】
到餐厅吃坏肚子,一般人都会自认倒楣,不会向店家要求赔偿,但接下来的这则新闻
要告诉您,只要超过500平方公尺的餐厅,都被要求保「公共意外险」,所以只要出示
用餐发票以及诊断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您就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半个月内进出医院4次,林小姐的痛苦还没停止。受害者林小姐:「绞痛,比生孩子
还痛苦十几倍,那种绞、那种痛,然後又胀又绞又痛,我晕倒3、4次你知道吗?」
店家:「你改天好以後到我们这里来消费,不算你钱可以吗?」林小姐:「你就这样
处理喔!」店家:「不然你要怎麽样处理?」林小姐:「不是说有保险公司?」店家:
「保险公司说那是食物中毒,他们不接受这样的东西。」
出示了半个月以来的药单和诊断证明书,吃火锅吃到腹泻,要求店家赔偿,却碰到刁难。
受害者林小姐:「他们都是推给保险公司,然後到现在都没有跟我连络,最起码来看一眼
,他都推给保险公司,到底保险公司是有还是虚构的。」
台北市消保官黄钰生:「保险公证人可以看你付出的单据,你医疗费用支出的是多少,你
没有去工作的损失是多少,再加上你的精神损害是多少。」
TVBS记者李昀臻:「大部分的人吃出问题都会自认倒楣,很少人会要求赔偿,但其实有
规模的店家都会保公共场所意外责任险,作为消费者求偿的依据。」
照这样推算,林小姐的医疗支出5000元,不能工作损失30000,加上精神赔偿,远高於
店家只愿意让林小姐免费吃一餐(399吃到饱),赔偿金额差这麽多,当然要求偿,但
证据得备齐。台北市消保官黄钰生:「保留你用餐的不管是单据或收据这些东西,保留
你就医的医疗单据,诊疗的单据也要保存。」
不管是吃坏肚子,还是在店里滑倒烫伤,都一律适用,因此,别让您的权利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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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1.177
1F:推 samber:西班牙小姐 你适用这条法令耶 218.160.33.143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