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ude (我有迷魂招不得)
看板T108
标题教育部偷偷公告!
时间Thu Apr 8 21:27:08 2004
教育部文艺创作奖实施要点
壹、目的:
鼓励文艺创作,提昇国民生活素养。
贰、办理单位:
一、主办:教育部(以下简称本部)
二、承办: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
参、徵选项目:
一、传统戏剧剧本
(一)剧本长度以演出时间一百至一百五十分钟内为度,须结构完整。
(二)应附三百字以内剧情大纲及人物表。
(三)本项剧本指在台湾地区经常演出之传统戏剧剧种,可采母语创作。
二、现代戏剧剧本
(一)以原创为限,适合舞台演出为标准。
(二)应附场景及人物说明。
(三)应附三百字以内剧情大纲。
(四)剧本长度以演出时间二小时左右为宜。
三、短篇小说
(一)一万五千字以内。
(二)应徵作品每人一篇为限。
四、散文
(一)八千字以内。
(二)应徵作品每人一篇为限。
五、新诗
一首或若干首,合计总行数不得超过一百行。
六、古典诗词
(一)以诗集型态结集,并署明总诗集名称。
(二)每人需缴交三十首,可为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律诗、古体诗、六言、杂言、乐
府、词或曲(小令、散套)等体裁。但其中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律诗、古体诗
等体裁合计不得少於二十首。
(三)各体裁须符合格律要求。
七、室内乐曲
(一)中西乐器不拘。
(二)编制、演出时间长度不限。
(三)均须以电脑软体缮打五线谱。
八、合唱或重唱曲
(一)声部、演出长度不限。
(二)有无伴奏均可。
(三)均须以电脑软体缮打五线谱。
九、独奏或独唱曲
(一)独奏乐器或独唱声区不限。
(二)有无伴奏均可。
(三)均须以电脑软体缮打五线谱。
1.应徵作品稿件不得书写姓名或笔名。
2.应徵作品须附三百字以内之创作理念,格式如附件一。
3.应徵作品及创作理念均须以电脑缮制,并缴交磁片一份;除音乐项目使用电脑软体
缮打五线谱外,其余作品缮打规格一律以电脑Word6.0以上制作,由左至右、由上至
下方式缮打,字体为新细明体十二号字,逐页编列页码,并以A4规格之纸张列印。
4.得奖之作品本部有权要求作者修改,若不同意,请於应徵时注明。
5.参赛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义时,由评
审委员会合议认定之。
肆、奖 励:
一、各徵选项目录取优选三名,不分等第,除独奏或独唱曲奖金每名为奖金新台币
六万元外,其余项目每名奖金新台币八万元;佳作各取三名,每名奖金新台币
二万元;上述各录取者并致赠奖牌一面。
二、前款录取名额得予从缺一部或全部。但优选从缺或不足额时得视作品水准增加
录取佳作若干名。
三、二人以上共同创作,获奖之作品,其奖金自行分配,及致赠作者每人奖牌一面,
并由一人代表领奖。
伍、参加对象:
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身分者。
陆、注意事项:
一、收件日期:(妖兽!)
九十三年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逾期者一概不受理(以邮戳为凭)。
二、收件地点:
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100) 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四十七号。
National Taiwan Arts Education Center, No.47, Nan-Hai Road,
100 Taipei, Taiwan, R.O.C.
三、缴交资料:
(一)应徵者须缴交下列资料:1应徵作品一份,2创作理念一份,3作者资料
表一份(如二人以上共同创作,均须缴交作者资料表),格式如附件二,4
电脑磁片一份。
(二)未附创作理念、身分证明文件、未签署着作权人授权同意书或违反第五款
参赛限制者,应不受理。填写资料不齐、未用电脑缮制或其他不符本要点
之事项者,得不受理。
(三)缴交资料,无论受理与否,概不退件,应徵者应自行留存底稿或备份。
四、邮寄方式:
一律需经邮局挂号邮寄办理,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文艺创作奖」字样及参
加项目;以快递公司或亲自送件者,概不受理,且不退件。
五、参赛限制:
(一)参赛者每人同一徵选项目内仅限参加一件,与他人共同创作者亦同。
(二)曾获本奖第一名或优选者,二年内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传统戏剧剧本除外)。
(三)各项作品必须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体型式发行,凡在其他单位已获其他
奖项者,亦不得重复应徵,一经察觉即取消获奖资格;如系抄袭临摹他人
作品或有侵害他人着作权者,除自负法律责任外,并取消获奖资格。上述
情事如已发给奖金、奖牌时,所领奖金、奖牌应交回承办单位。
六、简章索取:
本要点(含创作理念格式、作者资料表),请至(100)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
四十七号, 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演艺厅服务台索取;函索者请填妥回邮信封,
并贴足邮票(海外人士之回邮信封免贴邮资,来函信封上注明索取文艺创作奖
简章)。或由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网站自行下载(
http://www.arte.gov.tw)。
洽询电话:886-2-23110574分机110或886-2-23965102分机244、236。
七、着作权授权规定:
为扩大艺术教育推广功效,应徵获奖作品之着作财产权应授权本部及国立台湾
艺术教育馆得非营利性无偿使用,并不得对本部及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行使着
作人格权。
柒、评 审:
由主办单位聘请评审委员评审,评审要点另定之。
报名表什麽的就到
http://www.arte.gov.tw下载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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