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283 (kusunoki)
看板T-I-R
标题Re: 台湾的古蹟是怎麽评定的阿...
时间Thu Mar 24 21:31:09 2005
※ 引述《habuge (超杀汉堡)》之铭言:
: 今天在浏览一些古蹟的网站时...
: 딠发现台北市的古蹟居然比台南市多...
: 也是全台闽地区古蹟最多的地区...
: 让我的认知忽然改观...
: 因为我一直以为台南市是古蹟最多的城市...
是这样没错.
其实应该这样说,
台北市的"法定"古蹟比较多.
台南市目前的"法定"古蹟数量,不如台北市.
台南市尚未依据文资法列为古蹟的古建筑数量,一牛车.
而且现在因为没有法令保护,都等着被拆.
之前台南市才刚用怪手 拆了一个位於安平的荷兰时代建筑物.
因为那个古建筑 "没有被列为古蹟" 拆了不会违法受罚.
: 相信很多人都是如此觉得吧...
: 当我细看台北市的古蹟名单时...
: 有很多我听都没听过的古蹟...
: 还看到了一个我觉得还蛮怪的...
: 就是 严家淦先生故居...
: 居然是国定古蹟...
: 相当於一级古蹟的地位...
原本的古蹟分级是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之後改为国定 省定 县定
废省之後 原本的省定就划归给国定
所以你现在看到的国定古蹟 不一定重要性是可以直接对照以前的第一级古蹟
: 然後我又看了其他的古蹟...
: 有很多我们客观认知上觉得很重要的古蹟...
: 好一点的就是二级古蹟...
: 但大部分都为三级或县(市)定古蹟...
: 我很好奇这是怎麽评定的阿...
依据<<文化资产保护法施行细则>>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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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审查之指定,依下列各款综合评定之:
1.所具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2.时代之远近
3.重要历史事件或人物之关系
4.表现各时代之特色,技术,流派或地方之特色
5.数量之多寡
6.保存之情况
7.规模之大小
8.附近之环境
9.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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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些标准 由古蹟审查委员来自己评监
再决定古蹟最後的定位.
: 二级古蹟或三级古蹟难道永远就只能当第二或第三吗...
: 有没有什麽期限是会重审定的阿...
古蹟可以先由各地县市政府订为县市定古蹟
然後再报请内政部审查
如果上头认为这个古蹟确实很重要 就可以升级成国定古蹟
当然 如果有古蹟遭受破坏 就会被降级或丧失古蹟资格
: 有哪位大大能为我解惑呢....
: 先谢罗...
虽然上面是这样说,
但古蹟等级这种东西,还是参考就好,不用太执着.
用等级划分来为古蹟标上重要与否,其中也有很大的主观价值.
等级,只对政府有意义,是经费来源的差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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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91.231
1F:推 habuge:你说的好详细喔...谢谢喔...推推推...218.166.149.246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