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o (哇哩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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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Mon Jun 9 02:36:29 2003
纪登斯「结构化理论」的再思考
「结构不仅仅消极地限制行动(constraint),而且积极地使行动成为可能(enabling)。例如一项法规不仅规范或限制相关之行为,同时也使相关行为有法可循。人创造了历史,但绝非随心所欲,而是受着一定之客观因素的制约,历史就是结构与能动性之间一种相辅相成的辩证历程。」
尽管纪登斯极力想要建构一组关於「结构」与「行动者」的新概念,以避免陷入片面强调结构之强制性的传统观点之窠臼中,但是,他希望超越「结构/行动」二分法的努力或许仍是值得怀疑的。最令人质疑的一点,可能是他偏重於强调行动者塑造社会结构的能力。马克思与恩格思早就写道:「社会结构与国家是在确定的个人的生活历程中持续进化的....这些个人是处在真实的情境中,也就是说,是在他们作业的时候、在他们进行物质生产的时候,因此,也就是当他们在确定的物质限制下,在独立於他们意志的预设与条件下。」
很明显,独立於人的意志的条件及物质的极限所蕴涵的是客观社会结构的概念,这样的结构将会限制行为人和群体。然而,社会结构对人加上限制,并不能阻扼人创造历史这个事实。反之,从学者们对结构所做的定义可看出,结构的基本特性(之一)就是有「持续性」。如果个人能够轻易改变结构的特性,这种持续性就将会消失。因此,如果采用纪登斯的结构化概念,结构恐将被废除,而行动者的动能则会被膨胀。这样建立的结构,可能会显得不成熟,随时可能因为个人的行为而被改变,或者甚至消失。
从历史上来说,我们并没有看到社会结构可以受到个别行动者任意改变的事实。虽然中国人也有「英雄造时势」的说法,但是,最後我们所看到的往往仍然只是「菁英流转」(circulation of the elites) ,而非基本结构的改变。否则中国社会也就不会被认为是一个「超稳定结构」了。
即令西方社会曾经经历过较大的社会转型,它也不是一蹴可几。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而有关罗马的概念在二千年以後也仍然可以被了解,并不致於因为世事更迭,而使这个概念变成不可理解。有些事物显然有持续性,不是可以任意更动得了的。纪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与我们实际所看到的历史现象似乎存有差距,这个差距不免让人怀疑纪登斯的努力是不是旨在建构一套「应然」的学说。他强调「行动者」的角色与能力,是因为他希望能看到个人主体性被充分展现出来。
Q1: 运用季登斯「结构化」的概念,从历史分析角度来看台湾传播产业结构与阅听人之行动如何不断地交互作用,影响台湾传播产业结构的变迁。
在过去被党政军垄断的三台独大局面(台、中、华视)下,其时的媒体结构如何影响当时阅听人的媒介消费行为?而作为阅听人动能展现的媒介消费行为如何对那样的垄断性结构产生影响?
过去三台独大的媒体结构与阅听人消费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构化」过程,如何影响了後来媒体市场开放後的媒体结构(有线电视的频道数目暴增、系统商之间的整合垄断、异业媒体间的结合)?或许可以从阅听人的「使用与满足」角度来分析。
而今日媒体集团对阅听人的影响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的制约已可隐约地看出(到处都是东森或和信的节目,阅听人被迫只能选择看或不看);而阅听人作为行动者动能的展现出现在哪里?阅听人如何透过行动影响今日的媒体结构?
Q2:运用季登斯「结构化」的概念,分析新闻工作者(行动者)与媒体组织(结构)之间的「结构化」过程。
以苹果日报即将登台为例,很明显地,我们看到媒体组织间的相互影响或所谓的「板机效应」(trigger eaaect),即一家强势媒体的风格、内容、或行销策略等,会影响其他同业的跟进(如台湾各大报采取的因应策略:改版、降价等)。
当然,这种属於「媒体政策」的结构性力量绝对会影响到媒体组织内的员工的编采行为(记者要下标题要更耸动;报导内容更趋於腥、羶、色;版面配置要色彩更鲜明等);然而相对於这样的「结构性力量」,作为行动者的新闻工作者如何透过新闻编采的过程或其他的行动来影响或调整媒体组织的政策?进一步而言,即作为行动者的新闻工作者如何透过具体的行动来与媒体组织共同进行媒体组织「结构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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