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r (nobody)
看板SuperHeroes
标题Re: 其实注册法最大的问题
时间Sat May 10 10:25:04 2008
※ 引述《shiaobau (木人)》之铭言:
: ※ 引述《Talkman (接下来要监督老马)》之铭言:
: 抱歉 恕删原文
: 在这部漫画里 我支持注册法
: 如同前面的版友说的这是两个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看法
: 或许说是自由与法律的战争
: 原PO提到的 超级英雄的能力不是原罪
: 不应该被烙印
: 但是当一个人的能力强到可以随便危害其他人的时候
: 就必须要被管制
: 现实生活中 国家的特种部队
: 像夜鹰那种(全由志愿役组成的)
: 练到全身上下都是武器的人
: 如果不服役,退伍了
: 是要被提报甲级流氓的
: 再另外 如果试想
: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
: 有人练的体能超强 可以徒手制服歹徒
: 又整天闲闲没事 遇到现行犯
: 就去帮忙抓 一不小心 还会打破路边停的车的玻璃
: 或砸坏旁边店家的门
: 各位觉得 他会被赞扬 还是被告防碍公务
http://blog.xuite.net/honlinyang/coachyang/12735747
不过民事官司会不会吃上就不知道了
重点是国家觉得每次都要国赔这些受害者很不爽吧?
: 所以这是一场自由与法律的战争
: 现在要讨论的是 到底为什麽要订这条法
: 通常法律是在杜绝或预防某些犯罪产生
: 而故事的开始 就提醒大家
: 一些半吊子的超级英雄 会给一般民众带来困扰或灾害
: 因此是必须加以管制的
: 但是站在英雄的那边来说
: 如同在清理自爆现场时哥利雅所说的
: 「或许某一天政府不只监视缪登人」
: 所以有些英雄害怕被监视及管束
: 而反对注册法
: 如此说来 到底他们是为了人民 还是为了自己
DD在内战漫画里面是因为忍不住手痒才被抓的 当然不只他一个
到底他们是为了人民 还是为了自己?
这麽说起来可能很多英雄都得了不行侠仗义就会死的病
(漫画没销路 停刊=死 果然...)
: 再来提到42号的问题
: 抓到的英雄都送42号
: 直到同意注册为止
: 这点并没什麽违不违法
监狱性质严重影响到违不违法
关达那摩监狱(
http://0rz.tw/0c48h )就是个例子
还是铁人说反正监狱在异次元...不是美国的领土...所以不受人权保障限制?
: 当法律规定 一定要注册
: 一抓到 没注册 就是明显违反法律啊
: 如同男生 好手好脚规定要当兵(当然 替代役那些也视同当兵)
^^^^
说到这个 我真觉得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七条和第廿条
兵役法第一条根本是违宪 不过这是题外话
: 如果你不当 就是逃避兵役 也是要被判刑的
: 到时候 也只是法官开个简易庭 直接就判啦
: 这是明显的犯行
: 而且英雄又不像一般人 随便的地方都关得住
: 把那个监狱当成英雄的拘留所 应该差不多吧
: 另外 好像大家都对注册法派有的作法有疑问
: 但托尔的事情应该只算一次失控吧
: 死了一个英雄 英雄们就这麽气
: 那故事中 死了这麽多平民呢?
: 虽然自爆的是反派
: 但也是半吊子英雄引起的啊
: 其实这个故事的最後
: 两边的头子 应该都算支持注册了吧
: 美国队长 最後脱下面罩 自报姓名 不就是注册法要求的了
: 而注册法有一点就是限制英雄过度破坏
: 或许美国队长也看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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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战结束後
: 好像只剩猪猪人领导反注册派
: 不过我跟很多人相反
: 不太喜欢这个角色
: 总觉得他是为了自己
: 救平民 感觉也是为了显出自己的优秀
: 与恶棍对决 好像也是显示自己的超能力强
: 很抱歉 个人观感
: 喜欢猪猪人的板友请自动无视这段
其他部分 之前的板友说的比我好
所以就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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