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nt0921 (我要生活!!)
看板SuperBike
标题Re: [问题] 道交条例43条的认定
时间Wed Jul 14 18:05:53 2021
※ 引述《vincent0921 (我要生活!!)》之铭言:
: 主要是今天遇到的状况,先上影片。
: https://youtu.be/RNDPWfqm-Oo
: 目前已经送43条检举出去了,但是好像成案的机会不大。
: 之前有检举过47条超车未保持安全间隔,有成案。
: 但是这种情况究竟符合43条迫使他车让道还是47条超车未保安全间隔,其实满困惑的。
: 有人有检举过43条成案的经验案例吗?
: 感恩。
回自己的文,结果出炉了。
https://imgur.com/QAwntpG
不意外的不是举发43条。
但是开45条第一项第四款在多车道不依规定驾车,800-1800。
不是开47条第一项第三款超车未保安间,1200-2400。
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道理,只好想说至少有举发来安慰受伤的心灵吗
好废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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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9240208 : 至少有 07/14 18:06
2F:推 pikaholo33 : 你看清楚47条的法条 都是在罚「超车」的 你影片中 07/15 03:39
3F:→ pikaholo33 : 明显对方没有超超阿 07/15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