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n66 (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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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罚单选择性发放
时间Sat Feb 6 22:02:08 2010
公路总局昨(五)日宣布,交通违规罚单等行政文书自三月一日起将优先选择住居所或就业处所寄送!
行政院昨日邀集法务部、内政部、交通部等相关单位,就行政处分送达处所召开会议讨论,会中决定,基於便民考量,将会优先选择以住居所或就业处为寄送地。
公路总局表示,依据法务部代表说明,目前民众现行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登记「通信地址」的处所,除了未实际居住的「邮政信箱」之外,寄送交通违规单等行政文书,是可以发生合法送达的效力。
因此,公路总局说,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用语规定及便民考量,三月一日起,因车辆或驾照管理所生相关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等法令规定的行政文书,如罚单、汽燃费缴费通知书、催缴通知等,将优先以民众向公路监理机关登记通信地址,如住居所或是就业处所地址为优先寄送地。
不过,公路总局也说明,若是通信地址无法送达者,则会再依户籍地址寄送,完成合法送达效力。除此,若是现行民众已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登记的通信地址,若是属於未实际居住之「邮政信箱」者,相关行政处分文书仍将寄送至户籍地址,同时另以明信片寄送至民众登记的「邮政信箱」通知寄送事项。
公路总局表示,未来民众申办汽车新领牌照或驾驶人考验登记时,公路监理机关将主动提供「公路监理业务住居所、就业处所地址申请书」,以供民众依其需要考量申请使用。同时,现行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如有申请或变更登记住居所、就业处所地址之需要者,也可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或迳自於电子公路监理网(
http://www.mvdis.gov.tw/)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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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45.94
1F:→ susanoo :这些狗官...没人钉就是不会动 02/06 22:19
2F:推 ROSSl :终於喔 这很困难吗? 02/07 01:11
3F:推 TK119 :很多人不住户籍地 现居地换了 也不去改 结果还是一样 02/07 04:30
4F:→ TK119 :讲一句难听的...假鬼假怪的人 才有所谓没收到罚单 02/07 04:31
5F:→ TK119 :就好比法院文书也是要送户籍地 不在 久了就被通缉 02/07 04:32
6F:→ TK119 :刚刚好而已不是吗?? 台湾真是一大堆通缉人口... 02/07 04:32
7F:→ i98342108 :登记该不会要自然人凭证吧 02/07 12:29
8F:推 wieter :以後一定会有人说现住地罚单收不到怎麽不寄到户籍地 02/08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