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yu (wei~)
看板SuperBike
标题Re: [请益] 请各位重车板友帮帮我
时间Fri Apr 24 23:20:15 2009
※ 引述《KayRoe (有钱公子潇洒哥)》之铭言:
: 把你的纠纷讲清楚,大家才有办法帮你。
: 不用被清单吓到、不要轻易和解,也不用怕上法院。
: 假设你责任归属很重,最多最多行政罚或轻判过失伤害缓刑。
: 而且上法院後有太多技俩跟他玩,随随便便就给他拖个一年半,保证让他跑出庭
: 跑到烦死,而且还不一定判你输。(前提是要你时间多)
: 总之,嗯免惊。
这个社会真是好人被吃够够...
这几年来 我真的深深的觉得不要怕上法院
如果你怕 诈骗集团会骗你钱 厚脸皮的人会一直利用这个要胁你出不应该出的钱
基本上法院是司法独立
(连总统也"不敢"明目张胆说法院是他开的 何况是小小的警察)
他是公务员 理论上会比你更怕事 因为法律罚公务员罚比较重
况且如果他"利用职权从事损及民众利益"的事 会罚得比一般人重
至於他说他局长说可能会造成杀人未遂
他敢把局长拖下水很好阿 如果有录音到的话
不是他出事 就是局长要出事(我看他是把局长搬出来唬人的成分比较大)
"公务人员利用民众不明白法律 利用职权威胁和解金"
上面这个标题 如果当天没重大新闻 上苹果头条也有机会
不可能是杀人未遂...稍微知道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
(过失伤害都不知道成不成立了 还杀人未遂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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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2.179.36
1F:推 Ducati999s:这样就杀人未遂~路上一堆老人早就被告到翻掉 -.- 04/25 01:37
2F:→ Photobiotic:过失伤害成立机会比想像中高,哪怕不到百分之一责任皆 04/25 06:34
3F:→ Photobiotic:可成立。 04/25 06:34
4F:推 r12004:过失伤人一定会成立 04/25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