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NR34 (㊣ 好 人 命)
看板SuperBike
标题Re: [心得] 问题在车还是在人~~!!
时间Mon Jul 28 18:09:08 2008
: 以前看到影片 台湾超跑在高速公路上 比赛直线 还PO上YOUTUBE
: 台湾 大小蛮牛没几台 棕须马也是没几台 要抓怎麽可能抓不到
各位板友 我也与原po有同样的看法
所以 我上上周寄了一个youtube的连结去警政署的署长信箱
连结如下
http://tw.youtube.com/watch?v=c7cmhE8NHEQ&feature=related
等呀等 大概快10天吧 收到回信了
下面是回信的内容
------------------------------------------------------------------------------
亲爱的先生您好:
致署长信箱电子邮件,署长非常重视,已交由本局办理,信中所陈述事项本大队说明如
下: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条之1规定:「对於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事
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向公路主管机关或警察机关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另依据【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20条相关规定,须填具检举
人真实姓名、住址及电话号码或其他连络方法,发现违规行为之地点、日期(年、月、日)
、时间(时、分)及违规事实内容、违规车辆牌照号码、车型或足以辨识车辆之特徵等具体
相关资料(如采证照片),向公路主管机关或警察机关检举,受理单位依据检举资料查证其
交通违规属实者,当依法予以举发;另查如检举项目为动态违规车辆之行为,除应摄取清
楚之车辆牌号、颜色外,对於违规事实之认定,亦需检附摄有连续之采证照片为凭,俾免
争议;另如当场发现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行为,亦可拨打「110」报案专线电话,
详述其违规状况、地点等相关资料,本局勤务指挥中心受理您的报案後,将立即通报所属
辖区分局派员前往查明处理,以维护大众用路权益。
经检视信件内容网址中之影片画面,依上开规定实无法据以制单举发。如有执法与说明未
及之处,尚请谅察,感谢您对本市交通秩序之关怀参与,谨致谢忱。对於以上所答复内容
如仍有疑问,恳请随时来电与承办人员XXX联络(电话:XXXXXXXX转XXXX),当竭诚提
共更详细之说明,谢谢您的来信,顺祝
平安顺心,万事如意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陈铭政 敬上
------------------------------------------------------------------------------
我把我的姓跟承办人员马赛克掉了
我想 大队长只是回应的代理人 所以不马赛克应该OK吧
事实证明就是
对警察单位来说 真的抓不到呢
没有清楚的车牌 没有确切的时间地点
即使违规事项在影片中这麽明确 还是不能开单举发呢
超跑就那几台 但是警察单位真的抓不到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97.242
1F:推 sunnyk03:台湾的警察....恶心 07/28 18:19
2F:推 wouldyou:我想..有钱可以玩到超跑的..背後的能力不在话下吧.... 07/28 18:27
3F:→ wouldyou:条子想办他 有可能被反将一军... 07/28 18:27
4F:→ BNR34:楼上讲到重点啦 执法可以这样吗? 有背景就不办? 07/28 18:40
5F:推 sunhow:有钱人:你知道我是谁吗? 07/28 18:47
6F:推 playerst:有关系就没关系 没关系就有关系~叹 07/28 18:48
7F:推 ezperson:可是这点真的很现实..... 07/28 18:49
8F:→ CygnuxSR:颜清标怎麽就给他办下去了? @@a他还是立委哩 07/28 19:22
9F:推 lovegogi:拍摄者及他的副驾驶狂吃对向+讲话语气=感觉白痴白痴的 07/28 19:30
10F:→ lovegogi:搞错...是驾驶跟副驾驶(拍摄者) 07/28 19:32
11F:推 alastair:办事会办阿,只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过也别太悲观 07/28 19:42
12F:→ alastair:只要大家都发挥一些鸡婆心、票不要乱投,仍很有希望的XD 07/28 19:44
13F:推 Dash1124:我之前钱包被偷 发现是在顶好 我要店长调监视录影机给我 07/28 19:47
14F:→ Dash1124:看~他说一定我去请警察下公文才行 妈的我跟他卯上了 07/28 19:48
15F:→ Dash1124:就直接卢到警察下公文後 陪同我一起去看监视录影带 结果 07/28 19:48
16F:→ Dash1124:运气很好的 刚好我钱包被偷拿的那个位子有一台监视录影机 07/28 19:49
17F:→ Dash1124:拍到整个全程 结果 好不容易下了公文 卢到一个警察陪同 07/28 19:50
18F:→ Dash1124:又很赛的刚好路到那边是有监视的点 结果那个店长说 然後 07/28 19:50
19F:→ lovegogi:就射了 抱歉恶搞...^^||| 07/28 19:50
20F:→ Dash1124:呢~! 你要怎样?! 警察马上接一句 "对阿~能怎样呢!!" 07/28 19:51
21F:→ Dash1124:警察只有躲起来拍照抓民众违规比较聪明而已~一整个~"恶" 07/28 19:52
22F:推 hwai01:推学长orz 07/28 21:38
23F:推 joujouka:我可以说这就是台湾人吗? 就我所国外玩超跑的不会去吃对 07/28 21:42
24F:→ joujouka:向 也很尊重别人的权利 警察也不怕这种的 07/28 21:44
25F:→ sagi131:台湾啊...政府跟警察就只会欺负小老百姓... 07/28 23:29
26F:推 cypher0623:把这封信跟影片寄给电视台,看看警察到时候怎麽说! 07/29 00:46
27F:→ cypher0623:只要清查沿路监视器,有可能抓不到吗? 07/29 00:48
28F:推 Zx10R:清查沿路监视器 他们会叫你等他们联系 然後再跟你说那路段 07/29 04:19
29F:→ Zx10R:的监视器刚好故障 或没有画面 然後就不了了知 (听M6大说的) 07/29 04:19
30F:推 susanoo:爱枸杞大恶搞,我有看到 07/29 12:52
31F:推 GJman:正副驾驶讲话臭拎呆 臭拎呆... 07/30 10:32
32F:→ GJman:总之要怪就得怪台湾的法律有两套 这世界上都是这样的啦 07/30 10:33
33F:→ GJman:只是台湾更是如此 除非你是记者把它报导出来 不然又能如何 07/3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