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82614250 (皓子)
看板SuperBike
标题Re: [心得] 有点生气...
时间Wed Mar 19 22:43:28 2008
※ 引述《Insi (印玺)》之铭言:
: 这次我在重车板第一次发文,只觉得有点生气,不是要来讨战的,不要嘘我 囧
: 我喜欢重机、喜欢引擎的声浪、更喜欢那种驾驭感,可是我还没有重机= =
: 我希望台湾重机的路权能够开放到高速公路,这就就能骑车到垦丁~我在垦丁天气晴XD
: 可是..今天在中和等红绿灯时,拍到的....(台64线中和端)
: http://www.badongo.com/pic/3159810 车号都处理过了...
: 也许这样发文有点像是泼冷水、来讨战的,发文前我也在想着要不要发...
: 可是我还是决定发= =
: 也许他不是故意的,可是我还颇生气,因为在停红绿灯之前,
: 有座桥,我不知道是什麽桥,上桥前的平面道路重机已经在钻车阵..
: 如果是板上的板友,真的很抱歉拍下你....Orz
其实关於一些台湾法律的奇异规定,
大家在推文中也已经将”适切性”这个主题讲得非常清楚了,
但在”重机违规”这方面,
我认为却有两种不同情形应该被分开检视。
就简单拿原PO提供的资料来看好了。
第一种就是关於法条的不适切规定:
就如照片中红牌不得停机车停等区等等,
我前面也说过,关於这部分的讨论大家已经有个不错的结论:
恶法亦法,虽其质为”恶”,但单单以”法治”的观点出发,
我们仍然有义务要来遵守。
但这部份见仁见智,有些车友认为虽如此规定,
但在顾及安全性以及整体交通顺畅的考量下,
还是应该在以上这些不适切的规定处做些许变通,
就算真的被罚那也就认了,
这样的观点小弟其实十分认同,
宁愿牺牲一点自己来顾全大局,其精神令人赞赏。
但还是再强调一次,这些法条遵不遵守,
全看个人自由意志,
愿意遵守很好!
不愿意遵守虽犯了恶法,但也没有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险,
甚至是对法令做出了适当的变通。
所以若未来路上看到这种”适当变通後的违法”,
我想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再讨论也无意义,
也无须拿其他四轮驾驶的违规来做比较。
因为争议存在於法条本身。
第二种则是会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的行为,
例如原PO提到的,在行进间钻车阵,
这就确实是个明显不合宜的行为,
我们都不希望,重机族群开放种种路权後,
被其他上路族群认为我们只是享了更多权利的”飙车族”,
我知道有某些反弹很大的四轮驾驶始终认为,
开放重机路权只是给我们更多可以”滥用”的便利罢了,
觉得给那些飙车族那麽好过干嘛?
还让他们走快车道、快速道,根本是路霸嘛,
这些或许是因为其他用路人,将对目前部分小绵羊乱象的反感,
直觉的套用在重机族群身上,
事实上这也没错,版上很多车友不也都说:
重机也是二轮,也还是机车,
既然如此,就不能怪其他用路人这样的反弹。
所以,我认为在这部分提出来讨论才是比较有空间的,
这样的行为本就该制止,
若在看到此些被检视的行为时,(我觉得这称不上放大镜之名)
却说那为什麽不去看看汽车乱钻的有多少人?
大家都会乱钻为什麽只来讲重机?
这样的想法或许有些消极,(个人言论若有冒犯处敬请包含)
因为我们并不希望也成为其他违规族群之类,
这样就好像是在说”大家也在违规,凭什麽来抓我”的感觉,
所以我想这些”违规破坏名声”的个案,提出来大家警惕也无伤大雅,
重点是出发点在於,我们不能也不该成为其他用路人认为的,
我们只是享了特权、排气量比较高的”飙车族”,
所以在这方面的遵守,是有绝对的必要性。
我们应该以更积极的态度来维护我们争取来的权利,
还有改变他人对我们的印象,
毕竟现在在我们身上被冠有很深的stereotype,
要是有一点点的危害到他人用路的权利,
我们的”标签化”可能在台湾永远也洗不清!
此时,才是真正所谓的”拿放大镜来检视”我们重机族群,
只要有稍稍一点点的违规,便随即更加深对我们先入为主的反感。
这点在媒体种种的报导就可看出端倪,
所以拿放大镜检视的,并不能说是我们这些,
看到某些负面举动而忧心忡忡的车友们,
大家的心都是希望重车族群能更好、受到更多的尊重,
不是吗?
以上为小弟个人十分理想化的见解,
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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