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看板SuckcomicBM
标题Re: [公告] 违规行为警告判决
时间Sun Jul 28 09:12:43 2013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 一、根据板规3-6,护航时禁止一切回避吐槽点之行为。
: : 二、原发文者於文章中吐槽航海王的种种,护航时就该依此进行。
: : 然a5378623却於文章中表示「这种文章真的是...」、「只能说,嗯,不意外」
: : 此具有不明含意,回避吐点之推文。
: : 虽然违规情形并不明显,但已有板友检举,因此根据板规3-6,判处警告一次。
: : ───────────────────────────────────────
: : → a5378623:这种文章真的是... 07/27 18:27
: : → a5378623:只能说,嗯,不意外 07/27 18:27
: 那麽请问为何这样的行为可以允许?
: → ace0824:这篇吐嘈还蛮.......... 09/26 11:14
: → ace0824:看了这篇作者的其他文章,恩,不意外 09/26 11:15
acer0824君的推文出现在9/26日 [青年] 无限住人的万次真的是渣男一个...
该篇文章已因为违规,
於9/27日删除。
而a5378623君检举日期为9/29日,虽然当时文章已经删除了
但是我的理由是因为「文章违规在先,所以裁定不受理」
判决中并未指出文章被删除所以不受理。
或许就是因此造成板友误认
我认为这是选择的问题。
1.删除了所以不受理。 2.违规在先所以不受理
这两者都是不受理此申诉,且板友当然符合这几个条件
因此判决时只择一理由表示。
所以回看上篇文章中,因为我的推文造成时间点错置
让板友误以为推文检举在文章被删之前
在此致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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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结论
1.
板主群绝对没有因为板友身分而有任何差别待遇
2.
无论「删除了所以不受理」,或是「违规在先所以不受理」
都是不受理的理由,只是当初选择了後者判定。
并不表示前者的理由就不存在。
最後补充当初检举的推文。
1F:→ a5378623:jweggcat被删的文章中,ace0824的推文09/29 13:44
2F:→ a5378623:→ ace0824:这篇吐嘈还蛮..........09/29 13:45
3F:→ a5378623:→ ace0824:看了这篇作者的其他文章,恩,不意外09/29 13:45
4F:→ a5378623:同大绝招和人身攻击09/29 13:46
5F:推 jschenlemn:人身攻击仅接受当事人检举 10/02 22:34
6F:推 jschenlemn:另外此篇文章违规在先,因此裁定[大绝招]不受理10/0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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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73.162
※ 编辑: jschenlemn 来自: 114.40.73.162 (07/28 09:13)
7F:推 endlesschaos:这样会不会造成有人看到文章违规 检举过後就在底下 07/28 09:18
8F:→ endlesschaos:肆意推违规或不恰当的推文 然後要求先检举先受理好 07/28 09:18
9F:→ endlesschaos:让自己的行为不受规范? 07/28 09:18
10F:→ jschenlemn: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但本篇主要解决此次板友的争议 07/28 09:19
11F:→ jschenlemn:所以有需要请另开标题 07/28 09:20
12F:→ FairyBomb:所以这次是版友检举?还是版主主动介入? 07/28 13:18
13F:→ KoujikiOuji:这判决也偏袒的太明显 07/29 12:51
14F:推 scottandk:结论,可以说版友说的是废话(结案) 07/29 13:08
15F:嘘 privateeyes:大开眼界 删掉的就可以说不受理 10/10 00:18
16F:→ privateeyes:文章违规在先,所以裁定不受理 有够............. 10/10 00:19
17F:→ privateeyes:错了就承认好吗 板主 10/10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