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5378623 (黑云)
看板SuckcomicBM
标题Re: [问题] 这样算引发特定族群不悦吗?
时间Tue Apr 23 15:16:30 2013
※ 引述《killeryuan (龙鸟)》之铭言:
: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 推 senria:科 楼上得到他了 还有腹鲣信者担心我们看得看不懂耶 04/22 09:55
: : → senria:真是不用费心了 这就是篇标准富间信者颂圣文 04/22 09:56
: : 推 senria:每次在漫吐碰到猎人就会有颂圣文出来指点迷津 解救众生 04/22 09:58
: : 我觉得身为喜欢冨樫的粉丝,被说成「冨樫信者」然後还被套上莫须有的指责十分不悦
: : 请问这样算是违反板规吗?
: 板规五之一的「特定族群」不包括「被吐槽作品的读者」,因为若做如此解释
: 将会违反板旨:让吐槽者有一个自由吐槽的平台。换句话说,不可以「我是某
: 某的粉丝,我很不悦」作为检举理由。
: 板规没有写明这一点,大概是因为这太不言自明了。因此,检举驳回。若您认
: 为个人遭到冒犯,请依板规四提出申诉。
: 感谢您的发问。
板主您的意思是:1.吐槽作品的行为『必然地』会引起该作品爱好者者的不悦
2.漫吐板就是个吐槽作品的平台
如果板规五之一包括「被吐槽作品的读者」,那就违反了看板宗旨
可是这样一来有两个处理方法,分别是:
1.板规五之一的「特定族群」不包括「被吐槽作品的读者」
(也就是板主的做法)
2.排除「因为吐槽而造成的不悦」,换句话说除了吐槽行为,其他引起某作品爱好者不满
的行为仍要规范。
例如有人说:「喜欢XX作品的都是脑残」
当然可以用板规四来处理,但是为何不能同时使用板规五来约束呢?
一点想法,希望能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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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8.81
1F:推 beelezbub:人身攻击当然会规范,如果是吐槽引起爱好者不悦,那应该 04/24 02:18
2F:→ beelezbub:是爱好者要自己想办法出来护航吧??(路人想法) 04/24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