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看板Suckcomic
标题[公告] 违规行为警告水桶判决
时间Tue Aug 18 22:37:5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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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决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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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4022君违反『板规3-1』,予以
水桶三日。
jack19931993君违反『板规3-1』,予以
警告一次。
phykevin君违反『板规3-1』,予以
水桶三日。
sck3612575君违反『板规3-4』,予以
警告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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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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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qLc-6Y (Suckcomic)
【文章标题】 [少年] 最能解决纷争的方法就最会产生纷争
【判决时间】 201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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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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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4022君违反『板规3-1』,予以
水桶三日。
jack19931993君违反『板规3-1』,予以
警告一次。
phykevin君违反『板规3-1』,予以
水桶三日。
sck3612575君违反『板规3-4』,予以
警告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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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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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据板规3-1,不得以无关作品之事项为护航,违者判处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画、不然要怎麽画(批评读者能力)、年轻人就是不懂(批评读者
身分)、爱看又爱吐、看漫画这麽认真干甚麽(批评读者心态)
另外若以销售量或是读者数量来护航也属於此项违规。
本项为最严重违规护航,在推文中使用会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会被直接删文
不另行公告。
1.b. eno4022君推文「不要用台湾人的思维看世界」,亦即批评吐槽者思维能力。
并以吐槽者本身是否具备足够个人能力来消灭吐点。
然而此举已经违反板规3-1,因此予以水桶三日。
1.c. jack19931993之推文「没有2」,以ptt之推文模式与推文用语习惯来看,
乃对於文章内容不以为意的一种表现方式。属於批评吐槽者能力的行为,
违反板规3-1。
依据
#1KFquN52 (SuckcomicBM)之判例,此亦为个人感受的表达。
亦即此段推文同时具有批评文章与表达个人感受两种内容,虽然确实违反板规3-1
,然而内容却偏向违反板规3-6。因此以违反板规3-1判罚,但改予以警告一次。
1.d. phykevin君首先推文「这个很无聊」,已有批评吐槽者能力之意味。
而後又说「吐槽跟理不理解还是不一样的」,此段具有暗指原发文者不理解漫画
内涵而随意吐槽。综合观之,虽然phykevin君已确实表达对吐点之反驳,却也
过度攻讦原发文者;此举实无必要,且已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2.a. 根据板规3-4,不得因吐槽点对於整体剧情、画面之影响强弱而要求吐槽者忽略或
转移其吐点,违者予以警告两次。
2.b. 若吐槽者已经合理论述吐点并指出问题所在,护航时便应依此反驳。
sck3612575君推文「这没讨论必要」,即认定这个吐点不足成立,然而此举已违反
板规3-4,予以警告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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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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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no4022: 推二楼,大家真的是给提议的团长面子08/17 12:51
2F:→ eno4022: 不要用台湾人的思维看世界好吗?谢谢08/17 12:51
3F:→ jack19931993: 没有2 08/17 17:58
4F:→ phykevin: 我也觉得这个很无聊 既然要遵循这个游戏方法 我认为团员 08/18 07:36
5F:→ phykevin: 就不会去搞这种小动作 既然他们都没有起冲突 也可能代表 08/18 07:37
6F:→ phykevin: 他们自己也知道如果用这些方法去获胜对方也不信服 08/18 07:37
7F:→ phykevin: 只能说 吐槽跟理不理解还是不一样的 08/18 07:38
8F:→ sck3612575: 纯粹想与不想 这没讨论必要 08/18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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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诉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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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板友不服判决
请於收到判决信後
三日内於
SuckcomicBM提出申诉。
申诉时请附加有效字数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为并无违反板规之客观实际理由
供板主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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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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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126.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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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schenlemn (120.126.40.65), 08/18/2015 22:39:10
※ jschenlemn:转录至看板 SuckcomicBM 08/18 23:35
9F:推 yyes5210: 小杰的钓竿 08/19 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