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soj6 (不是宅男)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检举] LoL 板主 lunar 渎职
时间Fri May 3 15:08:20 2024
※ 引述《lunar (ルーナ)》之铭言:
: 本案要求之判决执行由於检举案 #1bzhpMGu 之判决 #1c6Vp2jE 仍在与小组长信件申诉程
: 序中,且因系统限制有执行上之困难,亦需要小组长另外协助。
: 因上列两点原因暂时无法履行,待技术问题解决後才有可能执行。
: lunar
l板主回复之理由,我认为十分无法接受。
上文所指之"本案要求之判决执行",我想应为指恢复文章之部分,
然该判决为
#1bxI1cVH (03/10)即公布之内容,至今已近二月。
之後
#1c6Vp2jE (04/13)中只是重申此判决,且其中与前判决间隔逾一月,
即便l板主提及对「後案」提出申诉,但不影响其有逾一月时间确实执行判决,
因此l板主之申诉,并不构成l板主不确实执行判决的理由,
在此处提出只是无效的事证,以转移焦点避重就轻。
且更重要的是,针对另一理由,"因系统限制有执行上之困难",
照普世之一般逻辑而论,若板主在执行小组长之判决时遭遇技术困难,
为何不马上提出?而是在受到当事人在有给予合理缓冲时间的两次检举後才提出?
如此岂不
令一般使用者不明究理、无所适从吗?
毕竟该判决公布距l板主前回覆有53日,若是l板主在一开始即尝试彻底执行判决,
应该早就察觉所谓"因系统限制有执行上之困难"了才对,
即便照l板主之解释,认定其不执行为因系统限制,
那其处理方式我认为仍存在
程序问题、义务之应尽而未尽,及显然之消极怠职。
并且那l板主又如何解释先前显然应该告而未公告的行为呢?难道也有系统限制吗?
若按照行为模式的一致性来推断的话,
我想就只能得到l板主
一再投机取巧想规避小组之判决,试图掩饰自己的失败。
(当然近三案两案被推翻,如此在本组罕有听闻的被覆判率,是能体会想要遮掩。)
但l板主平素在lol板及检举板,已充分展现对大多板友之漠视敷衍,
此一系列案中亦多次忽视小组长判决,难道身为板主是只行使权力,但无相应之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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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31.54.169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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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osoj6 (61.231.54.169 台湾), 05/03/2024 17:46:57
1F:推 freesakura: lol版版主就是一群可悲小圈圈互相取暖 除了cornsou 05/19 13:09
2F:→ freesakura: p外 05/19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