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sakura (小樱<3<3)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申诉] 不服LOL版主lunar C2水桶判决
时间Thu Dec 28 12:42:20 2023
被检举人:Lunar(LOL版版主)
被检举文章文章代码:
#1bTTHjiI (LoL)
被检举截图:
https://i.imgur.com/7gn0PVx.jpeg
C2版规截图:
https://i.imgur.com/TVrakq4.jpeg
水桶文章代码:
#1bXoqJks (LoL)
检举事由:
版主认为我在被检举文章歧视统神粉丝
并因累积C2判罚加重60天水桶
但我认为我并未用任何不当的言词
版规对此也毫无标准
因此抗议判罚
首先
申诉点一:
何谓是版规所称的不正当攻击?
众所皆知 LOL版粉丝群争锋相对
在每篇文章底下互相嘴炮根本是家常便饭
统粉vs特粉vs椅粉到lpl粉vslck粉等等
那何谓正当跟不正当岂不是自由心证随便判
应该确立明确的标准
若无法拿捏标准那就不能依累犯加重水桶日期
因为当事人不会知道所谓标准是什麽
这里没人是lol版版主肚子的蛔虫
我审慎用词还是因版主「心中」的标准
而被列为累犯这我不能接受
这情形恐怕会造成滥诉
订定标准也会帮助版主判决不是吗?
申诉点二:
嘴炮吵架用词很多种
我依我的例子先分为两类
第一类:
白痴 智障 低端 底层 垃圾
到後来延伸出的 X豚 X杂
第二类:
可悲 可恨 可笑 可怜 可耻
第一类明显涉及歧视所以一定不能有
但第二类明显是主观形容词表达个人感受
对被骂的人不涉及任何诋毁
不然以後 讨厌的统粉 或 惹人嫌的特粉
等等用词 皆不能使用 这不合理
申诉点三:
本篇文章讨论丁特的言行时
统粉推文留言统神优於丁特
然而「丁特不好代表统神好」这件事
实际上毫无关联跟逻辑
这种言论难道不能指责?
所以当有人就事论事的认为两人半斤八两时
我才感叹原来还有逻辑正常的人存在
如果要追究我说的「本版有正常人在」是歧视统粉
那请说明「丁特不好代表统神好」这句的正确性
不然我的言论合情合理
申诉点四:
情况一:当一个人说「A智商超低」
那这个人一定在歧视A 没问题
情况二:当一个人说「A智商远高於B」
那这个人可能是在
1.称赞A聪明
2.说B很笨
既然有两种可能性就不应该妄下定论判罚
难道我说贾伯斯智商远高於比尔盖兹
是在羞辱比尔盖兹?
而实际上
我这个推文主要也是在称赞A能就事论事
当然我承认我对统粉确实没好感
但这版上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主观群体
特粉和统粉互相没好感
Lck粉和LPL粉互相没好感
甚至有我这种单纯统黑
互相争锋相对互相嘴炮很正常
但只要不涉及我上述所说第一类言词或情况一
就不应该判罚 不然只会造成滥诉
结论:
在何谓不正当攻击的标准不明的情况下
我认为我并未涉及不当言词
若版主因其主观感受
认为我有不当言词
那因标准不明确也不该算成累犯
LOL版最近因为可观性的判断陷入争论
但我认为相较於可观性
对於C2这个规定应该有更明确的标准
不然在没有标准的情况肆意判罚并判为累犯
不符合比例原则
我明白LOL版应该说Ptt个版版主
皆有权无责
不必为了ptt的文字狱或留言风气等评价负责
就跟现在在总统府里面的那位阿姨一样
但也不该因为版主自己的观感或立场
而做出武断的判决
我之前也被水桶过
但我对当时的水桶并无意见
确实是负面评论
但此次发言
并没有明确的歧视言词
反而因检举人玻璃心而随意猜测
这我实在不服
申诉请求:
撤销水桶判决或撤销加重处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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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osoj6: 哇操 不到一个月就被标记了 正式小组长这麽牛的吗 12/30 11:21
2F:→ kosoj6: 首先 不要用外站连结当作证据 请分篇转文 12/30 11:22
3F:→ kosoj6: 第二 从你附的证据 你应该未与板主沟通 请详阅申诉流程 12/30 11:23
4F:→ kosoj6: 第三 你是申诉不是检举 用那啥检举格式笑死 12/30 11:24
5F:推 InnGee: 本案不受理,请参考其他申诉案件附件格式 12/31 16:04
6F:→ InnGee: 以转录方式各别附上与板主完整沟通信件。 12/3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