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kc (Mr. 男子汉)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LOL 板判决申诉
时间Wed May 23 14:05:37 2018
根据 Inngee 提出的违规原始文章(後文简称[证五])
┌─────────────────────────────────────┐
│ 文章代码(AID):
#1R1Ee8O2 (Sub_Strategy) [ptt.cc] Fw: [闲聊] 在游戏中显示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Strategy/M.1527048712.A.60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和申诉文(下方所述)之中
┌─────────────────────────────────────┐
│ 文章代码(AID):
#1R16iypG (Sub_Strategy) [ptt.cc] [申诉] LOL 板判决申诉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Strategy/M.1527016252.A.CD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000 Ptt币 │
└─────────────────────────────────────┘
所推论的原文相符,在此予以佐证。
其他事项
1. 板主没有提出任何说明,对申诉案暂无新的答辩。
2. 要申诉才能看到违规的原始文章,但是到现在具体说明还是只字未提。
必须重申最基本的程序正义已经荡然无存了。
3. 根据 [证五] 原文内容,和 [证四] 的板主回覆的指控内容,出现明显矛盾
║ 1.板主群并非仅依检举文之片段内容做出判决。
║
║ 2.原文虽为描述申诉人(fkc)进行游戏时与其他玩家互动之情形,
║ 但检视该原文
可看出申诉人(fkc),
║
於文章表达出以谐音之方式攻击特定队伍粉丝,引起具体板面纷争,
║ 板主群认为该文章符合板规C1构成之要件,
║ 於文章或推文以挑衅、嘲讽之态度发表不当言论,引起具体板面纷争者。
║
║ 3.以上为板主群针对该案件之回覆内容,
║ 如仍有不服请至组务板Sub_Strategy依规定进行申诉。
║
║ 以上。
因此,申诉内容得以延伸,提出以下疑问请求释疑
到底如何将 fkc 和「於文章表达出以谐音之方式攻击特定队伍粉丝」作具体连结?
─ 别人骂 fkc,所以 fkc 水桶?
─ 别人骂粉丝,所以 fkc 水桶?
─ 别人骂粉丝就是骂 fkc,所以 fkc 水桶?
─ fkc 分享的游戏经历中,别人骂粉丝,所以 fkc 水桶?
─ 别人骂粉丝,fkc 没有反驳他,所以 fkc 水桶?
上述任何情况,能够将前後行为/对象直接连结,都不合常理阿
感觉像是讲了一个卖火柴的的小女孩的故事
小女孩最後挂了,却指控讲故事的人是杀小女孩的凶手一样可笑
其他部分,申诉文内容已有完整说明,申诉内容不变,不作进一步阐述。
标题选用 [闲聊] 分类正确,内容符合相关规范
现行板规亦无对於文章内容连结的说明、判决不给事证
至今缺乏具体说明
真的只差一句「反正我是板主,我说你水桶就水桶」而已了
如果板主要 LOL 板的文章,都不得对某组群有负面评价
那显然和现行板务规章有所出入
修板规应该按照程序来走,而非迳自扩大解释现行板规、滥用板主权力了
再说,即使如此,要作水桶判决也一样得照规章来走,才符合最基本的程序正义
以上
之後视情况,再决定是否提出新的答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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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Strategy/M.1527055540.A.737.html
1F:→ fkc: 增加新事证本来就有权提新的答辩。最基本的法学素养。 05/23 14:15
2F:→ fkc: 更何况原始文章就是申诉案的基础 05/23 14:16
3F:→ fkc: 至於要不要采纳,是审案者自己的决定。 05/23 14:17
4F:→ fkc: 理应基於事证处理案件审理要件。 其他个人行为表态烦请自重。 05/23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