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zboy (大头)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申诉] 不服LOL版主samhou6之改判
时间Sat Apr 29 02:33:41 2017
申诉人: pzboy
被申诉人: samhou6
看板/群组: LOL
申诉诉求: 改判理由不当,要求撤销加倍水桶处分
申诉内容:
第一点、
samhou6版主在本人4/24於组务版回覆之後
请见
#1O_KmoOw (Sub_Strategy)
居然擅自节录其中部分内容,曲解本人的意思,有断章取义之嫌
吾人至今不甚理解到底是根据怎样的逻辑才能判定我恶意违规
改判水桶公告请见
[证01]
其中改判理由写道:
『
蓄意贴出 仅数秒无脸人士有关LOL
且 主角非LOL相关人士之影片』
请小组长回去看看我回覆samhou6的原文
#1O_KmoOw (Sub_Strategy)
我明确地表达我在发文当时确实知晓
统神有出现在影片之中
统神是LOL点 所以我当下认为该文章是可以PO在板上的 不会违规
请问 本人pzboy
『蓄意贴出与LOL版旨有关的统神的相关文章』 违规点在哪里?
我在发文时刻意找一个符合版旨的影片并发布
竟然被
曲解成刻意违规??
本人实在不能理解samhou6的逻辑,更不能认同此改判理由
有请小组长要求samhou6版主收回此改判
第二点、
在先前本人的申诉案尚未结案之前
被申诉人,也就是samhou6版主
应静候小组长相关答覆,再依规定视状况作出是否改判的决定
然後就本事件而言,情况并非如此
samhou6 居然
擅自将原水桶结果
改判
案件还在小组长这边审理,你居然擅自做出改判?
请问这是版主直接凌驾於该组小组长的表现吗?
我认为这在程序上是完全不具正当性的
有请s91812小组长说明之
本人再次请求小组长要求samhou6版主收回此改判
在改判公告发出之後,我也有寄沟通信给两位 请见
[证02]
要求两位说明,但至今未有回应
我认为对於改判的不服以及最初判决的不服算是两件事
因此我在这边再次提出另外的申诉,而不仅止於寄沟通信给两位
在这边跟上次一样,我给小组长
72小时时限之内回覆
若有需要延长,请及早告知我,不要让我痴痴地等待
我实在没有那麽多时间跟你耗
若您只有周末可以处理案件,您大可明讲。
文末跟小组长提一件事 根据我4/28至群组版申诉的结果
群组长表示现在群组长并无权处理
板主行使看板文章管理权之申诉
也就是说,若我不满您维持samhou6版主原判的结果,并不能向群组板申请裁决
所以往後若是您的判决仍不能充分说明维持原判的理由
我将会继续提出反驳你的论点,在组务版上
提到您心服口服,作出撤销水桶为止
即使少了上面一层的申诉管道,我也不会轻言放弃争取我个人的权益
当然还是有一种情况会上诉至群组版
就是您超过时限不处理、刻意延宕案情之时
根据群组规规定 小组长有所谓的
看板监督权
若您未能善尽职责 妥善处理小组内的申诉案件
表示您行使
看板监督权有问题
我是可以依规定作出申诉的 相关规定请见
#1CLXxDNX (SYSOP)
因此若您持续超过时限不处理,妨碍组务版正常运作时
我是可以向群组
申诉小组长渎职的哦 到时休怪我没有提醒你
最後给您温馨提醒
您还有
#1O--ZBZY (Sub_Strategy) #1O_KmoOw (Sub_Strategy) 加上本篇
共计3篇申诉/回覆尚未处理
希望你能在这个周末,或是在我给的时限之内给我一个满意的答覆
否则群组版近日可能就会出现申诉您渎职的文章
pzboy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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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252.14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Strategy/M.1493404425.A.C16.html
※ 编辑: pzboy (140.112.252.141), 04/29/2017 03:42:42
1F:推 kosoj6: 我的想法啦 D1是罪有应得 加倍则是莫名 04/29 13:24
2F:→ kosoj6: 某种程度上我倒是赞同加倍这部分的申诉 04/29 13:24
3F:→ kosoj6: 毕竟终於有具备时间精神跟战力的人 能与组务一战 04/29 13:25
4F:→ kosoj6: 挑战组务这边过度重视版主决定 反而不顾板规原意 04/29 13:26
5F:→ kosoj6: 说难听就是官官相护 版主至高皇权 04/29 13:26
6F:→ pzboy: 您说挑战组务这边过度重视版主决定 反而不顾板规原意,那就 04/29 13:39
7F:→ pzboy: 是我申诉原判D1的部分啊,既然您认同,怎麽会觉得D1罪有应 04/29 13:39
8F:→ pzboy: 得呢?哈哈 04/29 13:39
9F:推 kosoj6: 是这样讲啦 上述是我认为组务一直以来的问题 但本案我认为 04/29 14:06
10F:→ kosoj6: D1是板主自由心证超越法条本身还算合理的范围 04/29 14:07
11F:→ kosoj6: 但加倍这方面就不懂版主的想法 如果推翻的话也算是挑战了 04/29 14:08
12F:→ kosoj6: 版务过度重视版主决定 04/29 14:08
13F:→ pzboy: OK,了解你的想法 04/29 14:27
14F:→ pzboy: 72小时的时限快到了哦 我并未收到任何要求延长时限的推文 05/01 22:36
15F:→ pzboy: 讯息或是站内信 05/01 22:36
16F:推 rainnawind: 这次用怠职的话应该可以上诉上去 05/02 01:02
17F:→ pzboy: NA居然会在这篇出现 OuO 05/02 08:47
18F:→ rod13824: 为什麽要一直提72小时啊 印象中没有这个规定不是吗 05/02 09:00
19F:→ pzboy: 没明文规定啊 为什麽订72小时简单来讲就是我爽 05/02 09:38
20F:→ pzboy: 若你觉得时间不够长 可以跟我讲 我也不是不能沟通的人 05/02 09:38
21F:→ pzboy: 但你连鸟都不鸟申诉人的话 我当然可以去申诉渎职吧 05/02 09:39
22F:→ pzboy: 不然小组长就拖到申诉人水桶结束再处理啊 也没规定水桶期 05/02 09:40
23F:→ pzboy: 满之前要处理 但您觉得这样合理吗? 05/02 09:41
24F:→ rod13824: 没事,随口问问而已 我也觉得小组长拖很久不合理 05/02 10:11
25F:→ rod13824: 不过我通常很少挑战板规所以觉得无所谓 05/02 10:12
26F:推 kosoj6: 下面锁了来这朝圣 太神啦大头 06/21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