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不服LOL版主NeVerEnouGh之裁判
时间Wed Dec 16 23:50:24 2015
※ 引述《MikeWazowski (大眼仔)》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请说明本案受处分之原文及引用判例中不受处分之文章的相似处。
: 我开头以棒球场上的例子--进一步解释说明LOL
: 判例中以三国信长为例子--进一步解释说明LOL
: 以上就是我的跟判例中相似之处
: 却发生相类似文章出现不同结果之判决
在申诉人所举判例所讨论的
#1Lt0qFTq (LoL) 中,与「三国」及「信长」相关的部份,
仅有描述「许多从三国、信长的转来玩家」,讨论的主体仍为 LoL 的玩家,
「从三国、信长的转来」仅用以形容及描述这群玩家的共通属性。
在这个描述当中,并没有对「三国」及「信长」的游戏内容及特性进一步说明。
而在其後讨论小地图的摆放位置以及快速键的设定上,皆是讨论 LoL 的相关设定。
对於造成的困扰等讨论,仍是在描述进行 LoL 游戏时会遇到的状况,而非其它游戏。
#1Lt0qFTq (LoL) 中并没有以三国信长为例子,仅以「玩过三国信长的 LoL 玩家」为例,
讲述与讨论主题相关的特定游戏习惯与设定。与本案受处分之原文直接讨论 YIPS ,
超过半数文章篇幅讨论与 LoL 无关的内容,情况明显不同。故最後板主的认定结果不同,
并不足以说明板主判决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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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目的是为主活 然後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为主死 然後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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