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死鱼56)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不服LOL板主群不处理Xargon等四人
时间Mon Dec 30 16:53:45 2013
※ 引述《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之铭言:
: : 应永久水桶+劣退处理
: : 但板主群以所谓「板规漏洞」之由
: : 蓄意袒护该四名使用者在文章内发布含有商业广告之实况连结
: : 甚至想要修改板规使其合法
: : 如果板主只要不想水桶人就说这是板规漏洞
: : 那板规形同虚设
: : 本人不服此判决在此上诉
: : 4. 举证 (如有需要):如下转文
: 我在此解释一下,让情况更明了:
: 一、板规释义
: E2板规中於文章内容、推文内容或连结内容(包含实况内容)中,
: 提及涉嫌任何意图於本国进行商业宣传广告行为者;
: 经板主群认定为恶意重大违规後永久水桶。
: 就字面上来看,不管商业广告是哪一个国家的实体或虚拟的产品,
: 只要在本国进行播送、宣传等,就会违反此板规,
: 亦即只要是本国的电子相关载具,如电脑、平板、手机连上网路,会使其播放该广告,
: 就符合并违反E2板规。
: 会先提出这个释义,目的除了要从基础厘清案情,
: 也是因为有些板友在争论只有国内的广告算,国外的广告不算,这是错的,
: 不管是哪一国的产品,不管有没有在国内上市,
: 只要在本国的电子载具上播送就违反板规。
: 二、违反板规之人
: diefish5566板友在Picket板检举文章中:
: ● 203 !3112/29 diefish5566 □ [检举] GPL LNL相关若干文章
: 检举之人为 : Xargon Fairytale929 LuciferRT flyme226
: 违规文章极多篇,在此不一一列出。
: ---
: 检举的原因为比赛贴文中,在播放比赛时,中场或其他不定时间会有广告弹出,因此视为
: 触犯E2板规,故须永久水桶。
请别曲解我的检举标的 我检举的是其比赛间的广告时间
曾广告过游戏dnf台湾伺服器、笔记型电脑、手表等等
: 我先承认,如果照字面看来,确实是可以经板主群认定为恶意重大违规後永久水桶。
: 但,
: 首先,若明显不是恶意重大违规,就不一定要判永久水桶,
: 以前也有无数案例,是违反A~E各项板规,但因良善动机、手误、特殊时期等诸多原因,
: 而判无罪,原因就是板主有裁量权。
良善动机 请问为救济穷人抢银行有没有罪?
回到原本案件
该比赛为Garena主办
文是Garena员工po出
广告产品是Garena赞助商以及Garena自身产品(dnf)
动机除了营利之外你能告诉我其他吗?
: 第二,回到这大项主题,"违反板规之人",为什麽我要立这个标题?
: 因为假设此案判成立,那根据判例及前揭板规释义,只要有在实况、转播、分享连结中,
: 有任何商业广告弹跳的话,就会判最重的E项永久水桶,这个情况会有多可怕?
: 我用数据来分析一下:
: 比赛转播文 热门实况文 所有youtube连结 这些都会弹跳出广告
: 每天电竞文约3篇 热门赛季时期则多不胜数
: 实况文每天约30篇 热门每天约8篇 实际上有广告一定更多 但我们就保守算8篇
: 所有youtube连结 countless 基本上是数不完 含推文每天算4件好了
: 只要此案一成立,判例一出现,上述三者全部都算是E2,否则就是标准不一。
: 以追诉期1年来算:(3+8+4)*365= 5475
: 总共会有5475个违反板规之人被水桶,而且还是最重的永久水桶,
: 我这还没算其他网站的连结,或是一堆没想到的东西却有广告,这是非常保守的数字。
我检举非常保守 就是针对实况内容中有蓄意播放之广告
我不懂板主无限上纲的意义为何
: 三、结论
: 即使PO文的人会有重复,但数字一定还是上千个,
: 而一条板规,会让没有恶意动机违规,实际上也没有扰乱板面(事实上电竞跟实况是板上
: 目前最受欢迎的文体)的数千个板友们,被判最重的永久水桶,这代表这条板规当初订定
: 就是有问题的。
: 而一条有问题的板规,因为当初制定的错误,造成现在影响层面之广,对板面杀伤力之大
: ,已不在讨论是否需要执行的范围内,拿着刀子硬逼着板主群执行,百害而无一利。
: 板规的意义是让板面变得更好,而不是让人白纸黑字去盲从,今天我们该做的,不是去水
: 桶5000多个人,而是朝制度面去改善,因为这就是一条错误的板规。
如果像你这样解释
板规形同虚设
任何板规只要不合我意就拿全体板友做挡箭牌
说穿了只是法不责众观念作祟 怕动摇板本
: p.s
: 法条这种东西不可能有完美的,前板主群当时已经写得超好了,现在要我写可能连
: 一半好都写不到,我这边是就事论事,相反地我很佩服与感谢当初板规制定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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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133.5
1F:→ CHILAY:挖 这跟洪仲丘事件没两样阿 各种改制度还被通过 该怎判呢?? 12/30 17:50
2F:→ gn50711:可以啊 龙王说的五千水桶桶下去 追逐言论自由和绝对公平 12/30 21:38
3F:→ gn50711:的你们就可以打造LOL乌托邦了 12/30 21:38
4F:→ gn50711:反正我也是属於你们所谓的大多数人 要真这样我就不会使用l 12/30 21:40
5F:→ gn50711:ol板了 12/30 21:40
6F:→ diefish5566:不爽不要用 违规就受罚啊 听说我po的utube有广告 12/30 21:44
7F:→ gn50711:我有个问题 为什麽你们不试着去参选板主呢? 只要你们政 12/30 21:44
8F:→ gn50711:见 在我主观来看够好 我也会投一票给你的 12/30 21:44
9F:→ diefish5566:那就永桶+劣1啊 不过记得要把我检举的永桶+劣百 12/30 21:45
10F:→ gn50711:试着去说服板众们不行吗? 12/30 21:45
11F:→ diefish5566:我不像某些人知道自己爱嘴又爱面子还去选板主啊 12/30 21:47
12F:→ diefish5566:我爱嘴爱面子 当板主这两项一定不ok 12/30 21:47
13F:推 asdlkjfgh:二楼 我不是龙王........龙王是blsy 12/30 22:44
14F:→ asdlkjfgh:怎麽那麽多人把我认成龙王 12/30 22:44
15F:→ superRKO:只能说 战版主永远不嫌腻 哪天不爽就来战一战 真方便 12/30 22:59
16F:→ superRKO:我看要找到一个让死鱼满意的版主 我看很难XDDD 12/30 23:00
17F:推 CHILAY:没吧 这明显多重标准了 干嘛装傻呢 蛮无言的 12/30 23:24
18F:推 gn50711:....对不起 12/30 23:43
19F:→ SHOYO:某人只是想让板废掉而已 很明显阿 无差别攻击 12/30 23:47
20F:→ SHOYO:某人也不是只有LOL板这样 到处都有他阿 12/30 23:48
21F:→ asdlkjfgh:我凭良心讲 也只有diefish5566比较有逻辑让人认可 其他 12/31 16:55
22F:→ asdlkjfgh:几个人都是抓一些词 什麽跳针啦 双重标准啦 护航啦 这些 12/31 16:55
23F:→ asdlkjfgh:当做单词 然後附上一堆没意义的话 看起来很有论点 其实 12/31 16:56
24F:→ asdlkjfgh:一层一层剖开就像洋葱一样 最後发现根本什麽都没有 12/31 16:57
25F:→ asdlkjfgh:所以建议小组长 看diefish5566的文为主去判决就好 其他 12/31 16:57
26F:→ asdlkjfgh:几个不太用理会(从组务流程确实也不用理会) 12/31 16:57
27F:→ asdlkjfgh:间接造成麻烦也辛苦小组长了 12/31 16:58
28F:推 JBLs:本来整件事就是死鱼56提出的 旁边出现各种附庸风雅 各种抨击 12/31 23:11
29F:→ JBLs:很没必要 也很没必要采信那些抓小辫子的言语 静待小组长判决 12/31 23:12
30F:→ diefish5566:附庸风雅???这件事哪里风雅了 12/31 23:28
31F:→ superRKO:究竟这场比赛 是由死鱼56 还是版务方 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01/01 00:09
32F:→ JBLs:只是个譬喻 对不起 引用不当 01/01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