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死鱼56)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问题] LOL板务相关
时间Sun Nov 10 02:04:54 2013
根据
#1IUuTEA4 (LoL)公告下方之推文
我有以下问题
1.
卸任板主之判例是否应该遵循?
特别是在该板主与现任板主在该案发生时同时在任
对该案件也有管辖权
2.
若1.为否
那麽组务上的受小组长裁决的判例是否应该遵循?
3.
若2.亦为否
是否该板主卸任後其做过的所有判决应无效?
4.
若3.仍为否
有效判决为何不能作为判例采用?
5.
所谓的非合议制
是不是三位板主拿着同一个板规
用不同标准定罪?
2F:→ hydra6716 :@diefish5566 你拿ckcraig的判例来干嘛?11/07 20:53
3F:→ diefish5566 :战ELO不是恶意 问小天使 呛原PO检举也拿来嘘11/07 20:53
4F:→ diefish5566 :板主群标准不一致罗 一套板规三种解释 哈哈11/07 20:54
5F:→ hydra6716 :sitos已经说过ckcraig身为卸任板主,判例无用了啊?11/07 20:54
6F:→ diefish5566 :ckcraig真的变你护身符11/07 20:54
7F:→ diefish5566 :小组长裁定申诉无效的案子 代表小组长认可该判例11/07 20:55
8F:→ diefish5566 :你真是了不起11/07 20:55
9F:→ diefish5566 :sitos也不放在眼里罗11/07 20:56
10F:→ hydra6716 :认可该判例,但不代表其他板主要追寻卸任板主之判例11/07 20:56
11F:→ hydra6716 :就像我们可以引用前任板主群之判决 但不代表11/07 20:56
12F:→ hydra6716 :现任板主群标准要跟前任相同。有问题吗? 11/07 20:56
13F:→ diefish5566 :在板规没修正的情况 经由小组长认可之判例11/07 20:56
14F:→ diefish5566 :本来就有指标性11/07 20:56
15F:→ hydra6716 :这不代表其他板主要追随同一标准啊? 11/07 20:57
16F:→ diefish5566 :嘘凯能神的倒数第二 三句 真是善意嘘文 真是表达反对11/07 20:58
17F:→ diefish5566 :我了解了 执法标准如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样11/07 20:58
18F:→ hydra6716 :是不是善意不重要,只要非无意义之反对意见 不违反11/07 20:58
19F:→ hydra6716 :板规的情况本来就没问题。 11/07 20:59
20F:→ diefish5566 :一条法规三个标准11/07 20:59
21F:→ diefish5566 :板规写恶意嘘文也要桶 结果来句是不是善意不重要11/07 21:01
22F:→ hydra6716 :反对意见本来就不用一定具有善意阿? 11/07 21:01
23F:→ diefish5566 :连小组长的判例都不放在眼里了 板皇无误11/07 21:01
24F:→ hydra6716 :是不是"恶意嘘文"也不是由你来定义的。11/07 21:01
25F:→ hydra6716 :还在跳针小组长判例。sitos都说板主不用依循11/07 21:02
26F:→ diefish5566 :请问倒数二三句表达了什麽反对意见?11/07 21:02
27F:→ hydra6716 :卸任板主之判例了,无和议制为什麽要引用其判例? 11/07 21:02
28F:→ diefish5566 :要检举就快点 我问过小天使 按Q有代码 真是反对意见11/07 21:02
29F:→ hydra6716 :所以"要检举就快点" 哪里违反板规吗?11/07 21:03
30F:→ hydra6716 :"嘘文"行为表示他对该文章之反对意见11/07 21:03
31F:→ hydra6716 :内容板务不能 也无法限制啊?11/07 21:04
32F:嘘 diefish5566 :ckcraig是当时板主 你也是 对当时判决你没有异议11/07 21:05
33F:→ diefish5566 :怎麽现在又修标准了呢11/07 21:05
34F:→ hydra6716 :非和议制,我为什麽要有意见?11/07 21:05
35F:→ hydra6716 :你不是也跑申诉了吗? 11/07 21:05
36F:→ diefish5566 :不要和我说不干涉其他板主 peter0726案可不是这样11/07 21:05
37F:→ diefish5566 :跑完申诉 关於C4我申诉失败 结果留下来的判例当空气11/07 21:06
38F:→ hydra6716 :@lester928 我没有必要为了你一个人的公正改变判决11/07 21:06
39F:→ hydra6716 :你申诉失败代表你没说服判决之板主跟小组长啊? 11/07 21:06
40F:→ hydra6716 :跟我"现在的判决"有什麽关联?就跟你说不用依循了11/07 21:07
41F:→ diefish5566 :代表小组长认为这样的判决是正确的11/07 21:07
42F:→ diefish5566 :正确的标准不依循?11/07 21:07
43F:→ hydra6716 :你懂非和议制跟不用依循卸任板主之判例的重点吗?11/07 21:07
44F:→ hydra6716 :你可以去申诉"这个case跟你那case相同" 11/07 21:07
45F:→ hydra6716 :而不是在这边自己说"两个case相同 你不处分" 11/07 21:07
46F:→ hydra6716 :我的判决就是如此,ckcraig的判决是他的判决 11/07 21:08
47F:→ hydra6716 :没有和议制,而板主也不用依循卸任板主之标准11/07 21:08
48F:→ diefish5566 :重点就是一条板规三个解释 别人的判例不用管 我懂了11/07 21:08
49F:→ hydra6716 :你认为标准不同,可以跑你最爱跑的组务申诉。 11/07 21:08
50F:→ hydra6716 :只要说服小组长,那此案也有跟"你的案子"一样的11/07 21:09
51F:→ hydra6716 :判决可能。但现在我的判决就是如此11/0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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