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死鱼56)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不服hydra6716对hydra6716之处分
时间Sat Nov 9 08:12:06 2013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对於这个推文是否违规,虽然目前我也有一些看法,但看板违规行为之认定,
: 基本上认定权人仍是板主,而本案在板务审理的过程当中,存在一些瑕疵,
: 我认为应该要先行修正,再来讨论板主的判决是否适当。
我想既然po11已经出来面对
双方也阐述了自己的论点
那麽所谓瑕疵应该已经不存在
那烦请小组长讨论一下板主判决是否适当
而非放一个象徵结案的s毫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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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133.5
1F:→ sitos:这个申诉案已经结案了,後续的判决跟 hydra6716 板主无关。 11/14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