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死鱼56)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申诉] 不服hydra6716对hydra6716之处分
时间Sat Oct 26 14:58:39 2013
1. 检举人:diefish5566
2. 被检举人/看板:hydra6716/LOL
3. 检举事由:
本人检举以下推文 B3 D2
1F:推 hydra6716 :qe70r178rl不就死鱼鱼的本尊吗10/26 14:21
B3部分
B3【刻意散布错误资讯者的推嘘文或文章】
任何关於可举证之[客观资讯](非个人心得或经验)的撰文错误刻意误导。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非板主/小板主或活动负责人,而使用
[公告]作为标题者;
於内文中刻意发布错误的改版/维修/基本设定资料/游戏改变资讯,以致误导可能者;
刻意散布错误之活动资讯/官方公告/
情报文章等行为,
以致误导可能者。
板主表示已於下方推文修正
但根据
#1IGkDCkk (Sub_Strategy) 以及
#1IIg501M (Sub_Strategy)之判例
知「於後修正」之行为是「未有充分理由说明」
D2部分
D2【意图散布他人个人隐私资讯】
在推文、文章或连结中,未经本人允许,
以任何隐喻或明说散布、要求、提及、诱骗他人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以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极为严重侵权等级。
严禁以任何方式之意图散布或诱骗行为:
电话;手机;住址;帐号;密码。
以上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删追究之责],任何人得以检举其违规行为。
以下
[包含但不限定]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普通等级:
真实姓名;照片;相簿;Facebook私人页面连结;PTT站内私人信件等。
以上部分为告诉乃论,若是板友觉得自己的个人隐私资讯遭他人未经允许侵权公开,
请当事者连络告知板主,则板主得以处理之。
该使用者意图
散布其他使用者之其他PTT
帐号
检举後却以「PTT帐号非私密」为由判定无罪
PTT帐号难道不是帐号?
4. 举证 (如有需要):如下转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133.5
※ 编辑: diefish5566 来自: 114.34.133.5 (10/26 14:59)
※ 编辑: diefish5566 来自: 114.34.133.5 (10/26 15:09)
2F:推 diefishfish:该帐号绝非本人帐号 刻意散播错误讯息 明显不适任板主 10/27 00:03
3F:→ diefishfish:建议小组长拔除板主职务 以昭公信 10/27 00:03
4F:→ diefishfish:白布染成黑 莫此为甚 望请小组长切勿怠放轻纵此一检举 10/27 00:04
5F:→ diefishfish:务必查处从严 勿枉勿纵 谢谢 10/27 00:05
6F:推 Skydier:你还满适合写诉讼状的 10/27 02:06
7F:→ diefish5566:可以看到这板主在回信中极尽嘲讽之能事 这样还适任吗? 10/27 22:22
8F:→ WindSpread:你自己开嘲讽的时候怎麽就没检讨过lol?现在倒是当 10/27 22:41
9F:→ WindSpread:受害者当得很入戏嘛 10/27 22:41
10F:→ diefish5566:我又不是板主 我寄申诉信 他当然用板主身分回我 10/27 22:51
11F:→ diefish5566:板主身分还这样嘲讽板友 哈 10/27 22:52
12F:→ diefish5566:你看我哪一篇板务相关私信字字句句都在嘲讽? 10/27 23:00
13F:→ hydra6716:板务有规定板主回应私信应该用什麽态度吗? 10/28 00:15
14F:→ diefish5566:所以我在推文讲啊 这不是申诉正文 10/28 00:23
15F:→ diefish5566:你爱用什麽态度随便你啊 评价一下也不行?好大的官威 10/28 00:25
16F:推 livefishfish:PTT正板死鱼鱼都说话了 10/28 08:43
17F:→ hydra6716:那就好了。 10/28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