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LOL版版主hydra6716
时间Fri Oct 4 16:16:48 2013
1. 依据 LoL 板的现行板规:「本板为《League of Legends 英雄联盟》游戏讨论板。
本板看板主旨,在於讨论与本游戏内容、赛事活动、以及与其周边活动相关之话题。」
依照此讨论区主题,使用者对於板务相关事项之心得,并不包含在讨论区主旨之内。
虽然本站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保障使用者对於板主之建议,
可於该看板提出,但本案受处分之文章之本文,并无对於板主之「建议」,
亦非组务板对於先前其它板务相关事项之判决,就文章之结构亦无「讨论」板务,
仅为板友个人对判决之心得。故板主实则有订定板规并禁止此类无关文章之权力。
2. 基於现行板规 D1 之文字描述,仅有「与本讨论板主旨完全无关」之文章,
才受到板规 D1 的限制。虽然使用者对於板务的个人心得与讨论板主旨无关。
但若从不同角度观之,使用者对板务的心得与板务相关,在无专板可讨论的情况下,
板务相关的建议又受保障可於该板发表,故讨论板之主旨虽未含板务相关讨论,
但板务相关的讨论仍属该板允许发表之内容。故在一般文字的解读上,
对板务的心得难属「与本讨论板主旨完全无关之文章」。现行板规 D1 之文字说明,
易使板友误解并认为只要与板务相关之内容,即使是个人心得,亦不违反板规 D1 。
3. 基於上述两点, fish56 板友可能受到板规 D1 文字描述不够具体的影响,
导致无法了解个人对板务的心得不宜发表至板上,此乃板规描述不清的问题。
不应由板友承担责任,故对在本案当中,对於 fish56 板友的处分撤销,
水桶解除,劣文还原。并且本案不列入 fish56 板友之违规纪录,
未来若有类似违规行为,亦不得因本案将未来之违规行为视为累犯。
4. 由於板规 D1 的描述不清导致其界定的范围与文字描述不符,使板友无法有效遵守,
故板主应立即修正板规 D1 的文字描述,使之清楚说明禁止发表对板务的个人心得。
同时,板规仍应保障对板主及板务的建议以及对板务建议的相关讨论。
本案的判决本身仍属有效,仅只有处分被撤销。亦即本案亦形成判例,
在板规 D1 之文字说明作适当修正後,所有类似本案之文章,皆应以同样标准审视,
若为板友对於板务事项之个人心得,并无关於对板务的建议与相关讨论,
则不应发表於看板。
5. 依据「战略高手群组组规 2010年板 小组长规章」中「小组长之权力义务」:
3. 小组长有回答小组相关问题及判决申诉案的义务。
(看板相关请先与板主连络)
故凡是在判决与看板相关之申诉案前,小组长依规定皆需先与板主联络,再行判决。
目前之处理方式乃依照战略高手群组之规定办理。若认为此一规定不妥,
请至 ComGame-Plan 板向群组长建议修改。若认为讨论过程事後应该公开,
则视为对组务之建议,请於本板另文提出建议。
6. 本案之判决公告於
#1IIgrqAt (LoL) ,请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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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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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24.61
1F:→ diefish5566:正义 10/04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