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ra6716 (有萝堪食直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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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LOL板版主ckcraig
时间Wed Oct 2 01:06:54 2013
※ 引述《fish56 (等着瞧)》之铭言:
: 谢谢小组长解释板规所订之版主"自由心证"
: 所以此案除了C版主所提之H某警告一次外
: 对於用"违你妹" "你妹妹的"问候板友的版主不会有任何处罚
: 谢谢版主、小组长大开先例 让广大板友可以用X你妹 你妹妹的问候板友们
这位板友似乎看不太懂麦子大的说明,和小组长跟我讨论後的结果。
基本上板上对於"使用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嘲讽性言论不会直接的进行处理,
只要不具备直接攻击的可能性。
大多会受到C1 C2处理的言论皆是针对"群体",又或者板主审视其可能
引发战火之言论。
因此以此案为例,针对使用者使用"你妹的"之类的言论,须看被针对之
使用者是否感到不满,若有,则可视情况以C2之告诉乃论处理。
而同样的,若该使用者本身文章具钓鱼可能性,则板众不具人身攻击
之嘲讽性言论板主一样会审视是否是因该文章内文是可观性导致。
以上希望这位板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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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58.81
1F:推 fish56:简单讲 自由心证 我了 10/02 01:11
2F:→ stillness:你怎麽知道你当初的违你妹对被针对的使用者来说没有感到 10/02 01:14
3F:→ stillness:不满? 还是球员兼裁判才你管板的方式? 10/02 01:15
4F:→ hydra6716:内文已经提到告诉乃论的部分了,应该没这麽难阅读。 10/02 01:21
5F:推 diefish5566:奇怪了 fish56有不满 板主却不处理 其他人不满C2 10/02 01:21
6F:→ diefish5566:fish56不满你判决中的违你妹 结果判决无违规 10/02 01:22
7F:→ diefish5566:那个警告还是因为板主身分需要更慎重 本质仍是无违规 10/02 01:22
8F:→ diefish5566:真难懂啊 10/02 01:22
9F:→ stillness:fish56没有提告诉? 还是板主忘记了吗? 10/02 01:24
10F:推 fish56:他只看 自由心证 不看其他的 10/02 01:25
11F:→ hydra6716:上面已经明确回应"你妹的"的案例行告诉乃论 10/02 01:35
12F:→ hydra6716:fish56板友为此案例之当事人吗? 10/02 01:35
13F:推 penis5566:他好像真的是当事人.... 10/02 01:37
15F:→ hydra6716:此案例之当事人为闹板之 GTO689609 10/02 01:38
16F:推 fish56:吃像真难看 我知道人身攻击告诉乃论 10/02 01:40
17F:→ fish56:但我检举的是辱骂 口气恶劣等 小组长都说了 版主认定无违规 10/02 01:41
18F:→ fish56:所以 以违你妹 你妹妹的 做为推文视无妨的 10/02 01:41
人身攻击不是告诉乃论..不含脏字之对人不对事言论才是告诉乃论。
而"你妹"板主认定其在现今社会不为"脏字"之使用言论,故视双方使用者
之语气此告诉乃论之判定。
切记,此用语仍然具一定程度的负面意涵,因此我说了采告诉乃论处理。
19F:→ fish56:请不要省略 你的原文是"违你妹" 10/02 01:46
违你妹就是针对该闹板使用者之言论回应啊?
就像上面说的,认定此为不含脏字之针对性言论,则视场合行告诉乃论之判决。
你妹这词汇本身从对岸传入
http://www.360changshi.com/wangluoliuxingyu/3159.html
可从这说明略知板主将其以告诉乃论判决之原因。
20F:→ fish56:违你妹 不涉及辱骂 口气恶劣 这是板主认证的 10/02 01:47
21F:→ stillness:现在检举还要当事人才能检举喔 10/02 01:47
不含脏字之检举本来就是当事人检举...
22F:→ fish56:是的版规规定 所以我不打算针对非脏字之人身攻击做诉讼 10/02 01:48
23F:→ fish56:以口气恶劣与辱骂 做为诉讼点 但小组长认定 版主 判决无误 10/02 01:49
24F:→ fish56:所以得 违你妹 你妹妹的 无违反版规^^ 10/02 01:49
不"直接"违反C2,但不代表"绝对不违反C2"。这具有很大差异。
针对性的使用如果对方检举你仍然构成辱骂的可能性,端看使用场合和双方态度。
25F:→ fish56:所以经过小组长与板主的认我没有说你违规阿 不需要急着解释 10/02 01:51
26F:→ fish56:"针对性" 你直接表明对g板友 使用 没有针对性? 10/02 01:51
不就说了n次於此案例行告诉乃论之判决了...
27F:→ fish56:但c版主都认定为违规了 自由心证是你们最强大的武器 10/02 01:52
28F:→ fish56:要好好利用阿 10/02 01:52
29F:→ stillness:为了保护自己标准不一.. 模糊自己立场 在继续找地方玩文 10/02 01:52
30F:→ stillness:字喔 10/02 01:53
标准是否不一不是你,也不是我决定的。
而是交给小组长判决。
此案例目前为一次性判例,就像麦子说的,之後板众若要使用,而被
板主处理,则板主必须提出两者之间之差异。
31F:→ fish56:"告诉乃论"我所学浅薄 10/02 01:56
32F:→ fish56:但告诉乃论是不告不理制 10/02 01:56
33F:→ fish56:告诉人不一定要是被害者吧 10/02 01:56
34F:→ fish56:我告了 版主认定无违规 我不服申诉小组长 小组长同意 10/02 01:57
告诉乃论处理为非经告诉人提出告诉,通常为被害者或者具告诉权之人。
而於板面中,非经告诉人只有当事者。
35F:→ fish56:所以发表公告 此判决无违规 故 板友可使用 10/02 01:58
此案例无违规。但除非有"相同"之案例产生。
其他案例产生而被板主处理,板主则必须回应处理之原因。
36F:→ fish56:如板友使用相同推文後 版主认定违规 版主需解释 10/02 01:58
37F:→ fish56:不就这样吗? 10/02 01:58
是。
所以怎麽会有"可以随便用此句问候板友"的情况产生呢?
本句本身就是视情况为告诉乃论之判决可能,你的发言可能导致板众
误导。
而若是使用此句之板众被文章或其他之当事人申诉,是极有可能被进行处分的。
38F:→ fish56:而於版面中 非经告诉人 怎麽可能只有当事者 10/02 02:01
39F:→ fish56:旁人认定可能有违规 去检举 受不受理是一回事 10/02 02:01
板面一向没有定义"谁"具有告诉权。
而一直以来板上之告诉乃论都是当事人才具被告诉权,要讨论
谁俱备告诉权恐怕你还要另开一串。
40F:→ stillness:一样的发言 你跟a82380板友的差异在哪? 为何处理方式可 10/02 02:02
41F:→ stillness:以不同 请解释 10/02 02:02
不懂你意思,请解释。
42F:推 fish56:没有定义 那你怎麽会自行定义 只有当事人? 10/02 02:03
常例。
43F:→ fish56:板友可检举主观认定 有犯罪事实者 但受不受理 又是另一回事 10/02 02:04
所以就是板主循常例认定当事人才具告诉权而不受理他人之检举不是?
至於要讨论谁俱备告诉权,上面说了,可能要请你另开一串。
44F:→ stillness:这都看不懂要怎麽解释... 10/02 02:05
说a82380板友被永桶之公告?
该内文已经有释例,跟此判决不同的点在於该案例为"对事不对人"
此案例为"对人不对事"。
对事不对人本来就没有判决问题啊?
该公告底下之
查证这个还害我点进去,昨天刚看完厉阴宅 你妹妹的。
为单一句子,後者描述前者事件。
45F:推 fish56:我在lol板可没用"随便"这两个字喔 10/02 02:07
46F:→ fish56:谢谢版主、小组长大开先例 让广大板友可以用X你妹 你妹妹 10/02 02:07
47F:→ fish56:小弟很穷为了宣导板主德政 每5推100p 发到100楼 10/02 02:08
48F:→ fish56:我是用"可以用" 10/02 02:08
49F:→ fish56:可没提到随便用 10/02 02:08
实际上麦子大的说明结果为"能不能用看判例"。
不代表可以用,因为他还是有被判决之可能。
50F:推 stillness:这个决定又回到自由心证了 看你要怎麽解释 10/02 02:11
51F:→ fish56:此判例 无违规 所以可以用 你懂吗? 10/02 02:12
52F:→ fish56:然後又回到大前提 版主自由心证 10/02 02:12
53F:→ stillness:我怎麽看都是可以用.. 你怎麽看成不可以用的? 10/02 02:12
"本案之判例"没问题。
不代表"本句"於任何场合都没问题,那当然没有"可以用"这种事。
因此我才会一直提醒,板友要使用此句请先看清楚麦子的说明。
54F:→ fish56:我用 你xx违规 版主用 xxx不违规 10/02 02:13
55F:→ stillness:话说如果板规没规定告诉必须为当事人 你要自己规定 那讨 10/02 02:15
56F:→ stillness:论有甚麽用呢? 10/02 02:16
说了是常例。
而且这个标准也没有变动过,因此告诉乃论项一直都是当事人才具备告诉权。
而不是"这个案例"才是如此。
57F:→ fish56:所以请问版主 我有说错吗 请看完我的文章全文 在回我 10/02 02:16
58F:→ fish56:谢谢小组长解释板规所订之版主"自由心证" 10/02 02:16
59F:→ fish56:所以此案除了C版主所提之H某警告一次外 10/02 02:16
60F:→ fish56:对於用"违你妹" "你妹妹的"问候板友的版主不会有任何处罚 10/02 02:16
61F:→ fish56:谢谢版主、小组长大开先例 让广大板友可以用X你妹 你妹妹 10/02 02:17
後者就错了,组务的回应从来没有开放板众使用该句问候其他板友。
因为有被告诉乃论判决之可能。
组务只提到"此案例不判",而往後如果有"相同之案例"则循同一立场判决。
若进行处分则板主必须提出自身之理由。
怎麽会得到"板主跟小组长让板友可以使用此句问候其他板友"的结论呢?
62F:→ fish56:的问候板友们 10/02 02:17
63F:→ fish56:小弟很穷为了宣导板主德政 每5推100p 发到100楼 10/02 02:17
64F:→ stillness:怎麽会是要看他的说明... 你要说明为何这个情境可以 这 10/02 02:17
65F:→ stillness:个却不行 10/02 02:18
那是"有他例出现"的时候才需要进行说明。
请板友先阅读麦子大的说明是避免他们於不清楚判例的情况下使用而踩线
而被判决。
若有此情况发生,则必须和板主申诉,而板主也必须解释判决之原因。
66F:→ fish56:前3句无误 後3句就看你解释了 10/02 02:18
67F:→ stillness:你以往的判决每个都确定告诉人为当事人吗? 没有的话是常 10/02 02:19
68F:→ stillness:例吗? 10/02 02:20
不含脏字之对人不对事之嘲讽性言论皆为告诉乃论。
69F:→ fish56:哪一点 说问候人 你妹 你妹妹的 有违反版规 10/02 02:20
未来若有类似的发言,
则必须依照相同的标准进行判决。若判决结果与本次判决不同,
则板主需提出充份的理由说明两次判决相异之原因,使板友足以得知,
怎麽样的发言违反板规,怎麽样的发言不违反板规。
70F:→ fish56:版主 小组长 认定 此词无违规 10/02 02:20
71F:→ fish56:有异议判决 才需後续说明 10/02 02:20
不是"此句不违规" 而是 "本案被检举之用词"不违规,这是有很大差异的。
72F:→ fish56:所以说 用了以後 看你怎麽判 <这又回到自由心证了 10/02 02:22
所以还有问题吗?
73F:→ stillness:所以你以往都有确定为告诉人当事人吗? 10/02 02:23
非告诉人之不含脏字之针对性言论不会受理。
74F:→ fish56:我本来就没问题阿 反证自由心证 是大决阿 一开就无敌拉 10/02 02:23
如果你把麦子当死人的话的确是这样没错。
75F:→ fish56:直接呛人 违你妹 "自由心证"认定 不违规 10/02 02:24
76F:→ fish56:版主大获全胜阿 10/02 02:24
77F:→ stillness:如果你不公告说明这个字可以如何用 为何这样不能用 10/02 02:24
本案没有产生"判决改变"或者"板规变动"的问题,为何有公告的需要?
78F:→ fish56:至於d1的水桶 改天再来申诉 10/02 02:25
79F:→ fish56:当不当死人 不是你说了算 版规规定的咩 自由心证是板主的武 10/02 02:25
80F:→ fish56:专武 不服只好 修版规 就这麽简单 10/02 02:26
81F:→ fish56:因为板规规定 版主可自由心证 故小组长也只是照的判 10/02 02:26
82F:→ stillness:而是是後处理 我自由心证->不满版务 那小组长意义何在? 10/02 02:27
如果判例有前後不一的问题小组长就可以进行判决。
拿此案当例子,如果之後有板友使用此案例之句而被判决,有所不满。
上到组务,小组长也认定标准不一,则案例可以改判。
怎麽会没用?
83F:→ fish56:如果不服还是一样要照版规走 除非修版规 不然怎麽讲 10/02 02:27
84F:→ fish56:c项处罚还不是你们说了算 10/02 02:27
85F:→ stillness:在给小组长判一次? 10/02 02:27
86F:→ stillness:我是问你有没有确定 有或没有很难回答吗? 10/02 02:28
我就说了相关案例产生不会受理了,代表以前此类型都没有受理。
很难理解吗?
87F:→ stillness:关系到板友的言论发言权为甚麽不用公告?? 10/02 02:30
言下之意是"没有判决变动产生也没有板规变动产生"之申诉都需要公告的意思?
88F:→ stillness:不要用反问曲解我的意思?我是这麽问的吗? 10/02 02:33
那请问判决不变,板主标准不变,此案只是经小组长"说明"的情况之下。
为何要公告?
言下之意不就是所有经申诉之案例都要公告?因为都是
关系到板友的言论发言权
之内容。
89F:→ stillness:我只针对这次的事件 你不公告如何使用 板友要怎麽使用? 10/02 02:36
90F:→ stillness:冒着被桶的风险使用? 你以前有说明"你妹"使用的标准? 10/02 02:36
就说了标准没有改变,如我内文所提,组务从来没有"鼓励"板众使用。
既然标准没改变,代表板务的实行上也不会有所改变,在这种情况下
有什麽好公告提示板众的?
除了被fish56板友之内文影响诱使去使用之外,板务本身的进行完全没有
变动啊?
91F:推 fish56:楼上不要太钻牛角尖了 除此判例外无其他判例 10/02 02:37
92F:→ fish56:等有被判水桶 才有判例阿 10/02 02:37
93F:→ fish56:要等版主自由心证判完水桶後 再来申诉阿 10/02 02:37
94F:→ stillness:是降没错 但这样这个讨论就没意义了 10/02 02:38
组务的讨论本来就是"定下一个判例的标准"。
怎麽会没有意义?
就像前面所有申诉内容一样,之後板务的进行只要有跟前项申诉
相关内容不符之判决,也都可以进行申诉。
这样叫做没有意义吗?
95F:→ fish56:只要c项版规 不动 牵涉到c项版规 他就立於不败之地阿 10/02 02:38
96F:→ fish56:你妹 你妹妹的 本来就可以是用 10/02 02:39
97F:→ stillness:你说标准没变 标准是甚麽 只有你知道 那要你做甚麽呢? 10/02 02:39
所以组务的存在就是确保板主的标准不会变动。
98F:→ fish56:你看一下麦子的回文 你妹 没差 主main 无违规 10/02 02:39
请不要无视"本案检举之"几个字好吗?
99F:→ stillness:不说明标准 无限申诉 这就有意义了 10/02 02:41
言下之意是板主应该把所有判例、所有标准都於板上提出吗?
100F:→ fish56:所以说此次判例无违规阿 照你的使用方法就是无违规阿 10/02 02:44
101F:→ stillness:又要言下之意 又要曲解吗? 10/02 02:44
所以言下之意是什麽呢?
102F:→ fish56:我有说错吗? 只要照你的使用方式 10/02 02:44
前面说过很多次罗。
"此判例"无违规,跟"可以使用此句问候板友"是完全无法连结之内容。
103F:→ fish56:先打xxxx 然後加 你妹妹的 10/02 02:45
104F:→ stillness:你要怎麽处理以往的判例问我干嘛? 10/02 02:45
那就对了,如果往之判例。
判决不变、板规不变的情况没有公告之必要。
还有问题吗?
105F:→ fish56:或者直接用违你妹 都是合法的 10/02 02:45
这结论又是哪里得到了?
是否"合法"回到你一直提的自由心证之上。
不是"你说了算",因为板组跟组务都没有"建议"板众使用,也没有说板众"可以"
使用。
该回应只表示"此判例之使用模式於此案件中不违规",不代表相关使用"都不违规"。
拿"你妹"当例子,他就是一个很明确的告诉乃论之内容。
106F:→ stillness:2个都是你妹 一个引战 一个不含脏字 一个对事 一个对人 10/02 02:46
107F:→ fish56:你到底懂不懂我在说甚麽? 10/02 02:46
108F:→ fish56:我前提是 小组长跟版主 大开先例 10/02 02:47
109F:→ stillness:标准为何不解释 10/02 02:47
前者有明确针对之事件,後者没有,这很难判断吗?
110F:→ fish56:此例为"你"做示范 你以为 违你妹 你妹妹的 等文句 10/02 02:47
111F:→ stillness:我没有言下之意 请你回答 10/02 02:47
112F:→ fish56:照你的使用方法是无违规的 所以是否开了先例 使板友 10/02 02:48
113F:→ fish56:可以照你的例子 使用来问候板友 10/02 02:48
请解释什麽叫做"我的例子"。
如果你要提倡板友使用,请先明确说明"怎样的例子可以使用"。
114F:→ stillness:别用以往的判例合理化你的行为了.. 说到底就选择不说明 10/02 02:50
115F:→ fish56:你回答我是或不是就好了 照你的例子使用 是否无违规 10/02 02:50
没有无违规喔?我一直都说该项为告诉乃论了,无违规为此案例之判决结果,
因为你并非告诉人。
116F:→ stillness:这次事件很明显会影响发言权 你说使用这句会有可能会被 10/02 02:51
没有任何的判决产生变动,也没有任何的板规产生变动的情况。
何来的"影响发言权"的问题呢?
117F:→ stillness:桶 这不会造成威吓? 10/02 02:51
那不叫威吓,而是组务"本来"的实行可能。
小组长只是对其进行说明,於判决上并没有任何的改变。
118F:→ stillness:你要说你的你妹是对人->没有引战 你敢说我还不敢听 10/02 02:52
119F:推 fish56:麦子的判决就是你的例子阿 照此情况使用是无违规的 10/02 02:53
是阿,除非你能明确说明怎样叫"照此情况使用"。
另外前面说了,此案例为告诉乃论,照你原文之说法,若该板友使用
而被当事人检举,不就造成了"违规"的既成事实?
120F:→ stillness:被桶还不会影响发言权? 10/02 02:53
判决不变的情况。
被桶是板众自己要踩线的问题,不是组务应该负责的。
121F:→ fish56:你认定告诉乃论 但有此判例 照着用 检举後不就是无违规 10/02 02:54
"你妹"的部分当事人检举经板主审视具攻击意图一样有违规之可能喔。
122F:→ stillness:你如果要认定告诉人 就新增或修改板规 别常例了 10/02 02:55
这部分好像不是你一两句话板主就要为你负责的东西。
对於告诉权人的讨论欢迎再发一篇讨论。
123F:→ stillness:是"你"要负责 被桶=踩线 不知道线那我要怎麽确定会不会 10/02 02:57
自由心证的定义下板主本来就不可能将所有线都进行说明。
而此案没有任何判决变动或者标准变动的情况,也就是一切照旧。
在这情况之下板主没有跟你一一说明标准的必要。
124F:→ stillness:踩线 10/02 02:58
125F:推 fish56:昨天刚看完xxx 你妹妹的< 无违规阿 10/02 02:58
这是另一个案例并不是本案,而这个案例回到"对事不对人"的差异之上。
现在要讨论何为对事不对人吗?
126F:→ fish56: 单纯推文 你妹 此是板主跟小组长认定的无违规 10/02 02:59
...说了n次,是此案无违规,推文滥用则有可能在告诉乃论之下被处分。
127F:→ stillness:你要对全体板友负责 怎麽因为我提出就变成对我负责? 10/02 02:59
是阿,所以标准不变动 板规不变动的情况下就没有公告必要,因为一切循旧。
有任何问题吗?
128F:→ fish56:告诉乃论 告了 也是无违规 因为只推 "你妹" 10/02 02:59
看不懂你哪里来的结论。
此案之"你妹"没有违规事实是因为板主自由心证其为不含脏字之对人不对事言论。
而当事人并无检举意图,则此案不构成违规事实。
129F:→ stillness:不太对吧 10/02 02:59
130F:→ stillness:不可能所有的线都负责=这次事件也不用负责 10/02 03:01
此案就没变动,到底要负责什麽?
131F:→ stillness:要降理解我也没有办法 10/02 03:01
132F:→ fish56:我也说了n次了 照你的用法用就算是告诉乃论也不用怕 10/02 03:02
133F:→ fish56:因为无违规阿 10/02 03:02
"本案不违规"是本案之既成事实,跟"本句"是否构成违规可能完全不冲突啊?
134F:→ stillness:对板友负责的是新增或修改板规 如果你心中有自己解释的 10/02 03:02
135F:→ stillness:那板规要干嘛 10/02 03:03
所以实际上就是这次并无更动不是?
至於标准和自由心证的问题,为板面一直以来使用之结果。
对这部分有不满也请你额外发篇文讨论。
136F:→ stillness:会影响到发言权就请负责说明清楚 10/02 03:04
就说没变动到底影响到什麽发言权了我实在不懂。
那上面申诉的要不要都一起公告说明?因为也有可能有人不懂被桶呢。
137F:→ fish56:那我在你公告文底下推文 你妹 10/02 03:05
138F:→ fish56:你可以检举我吗? 不能阿 10/02 03:05
是,不能。
但不代表於其他文章底下使用被检举不会产生违规事实。
这部分属於板主判定的部分。
如果产生相关判决而板友认定和前例有标准不一之事实,就可以跑组务
让麦子大审判。
这就是麦子这次的公告内容。
139F:→ fish56:因为我本身 "你妹" 这两个字涉及c2吗? 10/02 03:05
可能涉及不带脏字之对人不对事部分。
140F:→ stillness:怎麽无变动 不带脏字->告诉人必须为当事人 心里变动? 10/02 03:06
C2之告诉乃论条文一直都是这样,怎麽会有变动?
141F:推 fish56:所以说 我推广 x你妹 你妹妹的 者两句 10/02 03:07
142F:→ fish56:哪里违规 10/02 03:07
使用不正确就会违规。
这跟不违规有很大差异。
143F:→ fish56:根本告不成阿 10/02 03:07
144F:→ stillness:怎麽没变动? 以前以为你妹不影响板规 现在条件式允许 10/02 03:08
145F:→ fish56:我只推 x你妹 你妹妹的 涉及不带脏字之告诉乃论 10/02 03:08
146F:→ fish56:但有判例 证明无违规阿 10/02 03:08
...就说"违你妹"此案无违规事实是因无告诉人的关系。
真的有这麽难理解?
147F:→ stillness:还没变动? 会被桶还不影响发言权? 10/02 03:08
哪里变动?
148F:→ fish56:甚麽叫使用不正确阿 你跟我说 10/02 03:08
149F:→ fish56:我就单纯推文 x你妹 10/02 03:08
150F:→ fish56:跟 单纯推 你妹妹的 10/02 03:09
当事人检举就有违规事实之可能。
是否成立为板主审视。
151F:→ fish56:哪里违规? 涉及c2但是有前例证时无违规 10/02 03:09
"违你妹"前例无当事人检举。
152F:→ stillness:你自己新增C2解释 还没变动? 10/02 03:09
哪里新增?告诉乃论之告诉权人为常例,不是现任板主需要说明之内容。
153F:→ stillness:对你来说一直都没变动 但对板友来说还没有变动? 10/02 03:10
对於告诉权人有问题请另开一串关於告诉权人之讨论。
这不是本案板主需要说明之内容。
154F:→ stillness:说一个常例就可以带过 那你还有多少"常例"是"大家"的常 10/02 03:12
那也不是板主需要"一一"说明的部分。
板众有相关问题欢迎写信询问板主或者於组务提出。
板主不可能对所有板务相关内容完整描述或者进行公告。
155F:→ stillness:例 10/02 03:12
156F:推 fish56:所以说如果本案 告诉人是g某此按就成立瞜? 10/02 03:13
成立。因为该句为对人之言论。
157F:→ stillness:上面不是说告诉权人 是板友对你妹的了解有变动 10/02 03:13
有所变动在哪?本案没有前例,唯一案例则在组务进行讨论。
而板主对於此案的判决也没有变动,那怎麽会有板主对此了解有变动的问题
产生?
因为判决"根本"就没变过啊?那请问板友的理解有什麽好变动的?
158F:→ fish56:那我推广 x你妹 你妹妹的 当事人检举 也成立? 10/02 03:14
成立。但为板主心证是否判决的部分。
159F:→ stillness:又来一个不可能一一说明=这个也不用说明... 10/02 03:14
不变动则不说明。
此案没有任何板主的判例变动,所以不需说明。
认为板友对此理解有所变动为你个人之意见。
160F:→ stillness:不可能一一说明+我的标准一直都没变=我可以逃避对板友的 10/02 03:16
161F:→ stillness:责任 10/02 03:16
这想法还满强的,如果产生了"标准不一"的情况要怎麽逃避?
而"标准没变"的话,又有什麽好需要对板友负责的?
板主是板工,不是板奴,板主要做的事维持标准并判决。
162F:推 fish56:所以就又回到心证了阿 你就赌定g某不会来检举你 10/02 03:17
163F:→ fish56:以违规事实当作无违规 10/02 03:18
如果有产生标准不一的情况,那板主的心证就会被讨论。
164F:→ stillness:今天小组长的判决 对板友来说"你妹"标准是不是模糊了? 10/02 03:18
重复一次,标准不变,对板友来说就没有模糊的问题。
因为并没有前例。
165F:→ stillness:对板友来说板规没有规定告诉人 你说有常例 对板友来说有 10/02 03:19
告诉乃论没有说明"谁"俱备告诉权,而常理来看当事人肯定具备告诉权。
则其他是否俱备告诉权,请自行洽组务讨论。
166F:→ stillness:没有变动? 10/02 03:19
167F:→ fish56:所以单纯推文 你妹妹的 跟x你妹 就违规 10/02 03:20
要视其是否俱备攻击意图和发文者之内文又是否有钓鱼之意图。
这部分已经重复很多次了,以告诉乃论处理,但板主受理与否为心证。
168F:→ stillness:你今天的没变动都是判决与你自己的标准 10/02 03:20
169F:→ stillness:你要说对板友都没变动 或是无法一一说明 那讨论就没有意 10/02 03:21
170F:→ stillness:义 10/02 03:21
他在组务成为一次判例就有其意义。
重复一次,板主没有必要将所有可能之问题於公告一一进行解释。
此案没有任何标准 判例 板规上的变动,我不明白哪里有需要说明的必要。
171F:→ stillness:抱歉到这里就无法讨论了 如果你把自己当成全部板友 10/02 03:23
对板友使用板务之权利没有任何的变动。
172F:推 fish56:请问你要如何推断攻击意图 10/02 03:23
173F:→ fish56:我只单纯推 你妹妹的 10/02 03:23
看发文者之内文判定。
如果发文者无任何反串 引战可能且不具负面观感之文章,
你於底下使用此句被检举,就有构成违规之可能。
若该内文本身具负面观感或者本身有"妹妹"相关之可能成为梗之内容,
则此句就会降低被检视之可能。
174F:→ stillness:还要理解成没有变动 那我也没办法 10/02 03:23
175F:→ fish56:跟x你妹 你要如何判断攻击意图 10/02 03:23
176F:→ fish56:你只要明确告诉我 我以後在你的公告文 "推"文 你妹妹的 10/02 03:24
177F:→ fish56:使否违规就好 10/02 03:24
178F:→ stillness:今天我花时间跟你说板友经过这件事心里的理解会有甚麽变 10/02 03:24
我只看到"你",没看到"板友"。
179F:→ fish56:跟以後我在你公告文 回 "推"文x你妹 是否违规 10/02 03:24
180F:→ fish56:以上两点 10/02 03:24
我不检举就不违规。
如果是针对"推文者",则推文者检举就有违规事实之可能。
推嘘文不影响判断可能,嘘文只是会明确视其违反对意见。
181F:→ stillness:动 你只强调你的标准和判例 不了解小组长的判决有何影响 10/02 03:25
182F:→ stillness:讨论完全没有看懂我的文字 只重复说明自己立场 10/02 03:26
183F:→ stillness:那这就不是讨论 这是你的一言堂 10/02 03:27
我的立场就是"板务"的实行上没有任何的更动所以没有说明必要。
184F:推 fish56:所以以後 你发一篇公告文 我等人推完後 10/02 03:27
185F:→ fish56:就可以在推文 推:fish56 你妹妹的 这样就不违规了吧 10/02 03:28
我说了我不检举就不违规啊?
186F:→ stillness:你要把板友看成我->我只是故意来乱->我的言论不具代表性 10/02 03:29
187F:→ fish56:你如判断当事人是你 10/02 03:29
188F:→ fish56:你是受害者吗 10/02 03:29
189F:→ stillness:那我也没办法 你要继续站在你的立场说没变动那我也没办 10/02 03:30
190F:→ fish56:为何你主观认定此你 即指你 10/02 03:30
於推文无明确对象之言论皆视为针对原文之言论。
191F:→ stillness:法 10/02 03:30
192F:→ fish56:不是告诉乃论吗 10/02 03:30
193F:→ fish56:连受害者是谁都不清楚 如何检举 10/02 03:30
194F:→ stillness:这个讨论你要继续开大 那就继续开吧 10/02 03:31
我不懂你想讨论什麽?
就说本案没有任何组务实行上的变动,那到底要说明什麽?
195F:→ stillness:前诉小组长判决造成板众的灰色地带 以常理强迫板众接受 10/02 03:34
小组长只是针对fish56板友说明此案例。
这跟板上过往之判决和将来之判决完全没有影响啊?
196F:→ stillness:的新版规 10/02 03:34
哪里有新板规?
197F:推 fish56:所以以後在公告文 推fish56:你妹 10/02 03:36
198F:→ fish56:不违规 10/02 03:36
上面说明很多次罗。
"你妹"的使用为板主审视告诉乃论之内容。
而没明确目标之推嘘文皆视为针对发文者。
所以用你的例子,只要该板主不检举就不构成违规事实没错。
除非你能跟板主说明你推"你妹"的意图和其相关内容。
199F:→ fish56:其他x 你妹 你妹妹的 就看板主自由心证了 10/02 03:36
200F:→ stillness:如果不想讨论别装傻.. 10/02 03:37
201F:→ fish56:那请问检举 你要用哪一项版规检举 10/02 03:37
一样啊?不含脏字之对人不对事之言论。
"你妹"属贬意,但在现今多为开玩笑之用语。
但无端使用仍然有可能造成使用者之不悦。
所以告诉乃论。
http://www.360changshi.com/wangluoliuxingyu/3159.html
前面也贴过关於此一对岸传入之词汇之使用意涵罗。
202F:→ stillness:我不想重复讲说过 还是推文太复杂你无法理解逻辑? 10/02 03:38
我建议你额外发一篇讨论相关内容是否需要公告的部分。
你都推了n条了,发篇文肯定没问题。
203F:→ fish56:我推 你妹 你要用哪一项版规检举我 10/02 03:39
於无关场合使用"你妹"而被检举,那只能请你跟板主说明你使用此句
之意图和内涵。
不然则是其原意"具部分负面情绪用语"的部分处理。
204F:→ fish56:所以我於公告文推 fish56:你妹 10/02 03:41
205F:→ fish56:部分负面情绪又是你主观判定的 10/02 03:41
不只有我主观,而是相关网页描述此句也有同样的看法。
证明不是我个人单纯之意见。
206F:→ fish56:你住海边管真宽阿 10/02 03:42
谢谢你极具建设性的回应。
上面说明希望你听得懂罗?
还有不满或者不懂的部分欢迎提出。
207F:推 fish56:具部分负面情绪用语之处分是何者? 10/02 03:44
上面不是说过很多次了?不含脏字之对人不对事之言论。
208F:→ stillness:其实这样你都看不懂 发不发文你也没差 10/02 03:44
那就感谢你的回应罗。
209F:→ stillness:你可以问问P板主 说不定他能看得懂 10/02 03:45
210F:→ stillness:晚安 10/02 03:46
211F:推 fish56:所以我都被你搞糊涂了 10/02 03:49
212F:→ fish56:你自己给的连结 你妹 他定意为幽默用法 10/02 03:49
213F:→ fish56:无恶意 10/02 03:49
214F:→ fish56:但你自身要判 又判 告诉乃论 10/02 03:49
215F:→ fish56:具部分负面情绪用语何来阿 10/02 03:50
该内文明明就有"大多数情况不含恶意",但此句仍属一种贬抑词。
特徵为网路俚语的一种,具不满情绪,调戏网友等。
玩笑本身可能没恶意,但这语言的攻击性仍然存在。
应该没这麽难阅读?
到底是你被我搞糊涂还是我需要帮你画重点?
216F:推 fish56:般网络上用你妹都不会包含贬义色彩 10/02 03:56
217F:→ fish56:最开始的意思是偏向贬义的,后来慢慢转化成诙谐幽默的用语 10/02 03:56
218F:推 stillness:文字游戏罗 别人=攻击 自己=对人->不处理 10/02 03:56
你又跳出来了。
"对人不对事为告诉乃论",没有不处理的问题。
"对事不对人"才为开放的条件。
219F:→ fish56:"最开始" "後来" 10/02 03:57
220F:→ fish56:又扯到言语攻击性 单纯推 你妹 有甚麽言语攻击性可言呢? 10/02 03:57
221F:→ fish56:後来指的就是现在阿 其为诙谐幽默的用语 10/02 03:58
请阅读"网路用语你妹的使用环境"部分。
222F:→ stillness:装死不承认 你也没办法.. 10/02 03:59
223F:→ fish56:你前面说了要向板主解释 这就是我的解释阿 10/02 03:59
224F:→ fish56:你取文章後断 我取文章前半部 10/02 03:59
225F:→ fish56:这样你还认定违规吗? 10/02 03:59
是,有问题吗?
226F:→ stillness:这套说法没有说明你的违你妹为什麽不具引战 对人为甚麽 10/02 04:03
板主进行C1判定之基准为"是否有引发战火 / 已经引发战火"之可能。
而针对单一使用者之言论,就回到本案的C2讨论。
此例为告诉乃论之判决,本案无告诉人,故没有违规事实。
227F:→ stillness:不受处罚 你还是只会用你的主观保护你自己 10/02 04:03
你这样想我也没意见啊?反正相关案例之处理若有标准不一的情况
就是跑组务。
我不需要为了你的质疑进行回应或者改变标准。
228F:→ stillness:那你一直以来的回应也显得多余了 最後还是一言堂 10/02 04:07
229F:推 fish56:扯了半天 得到结论 1.自由心证保障版主无双可以一直开 10/02 04:11
230F:→ fish56:2.对版主有利方式去解释版规 10/02 04:12
你的看法跟意见如此那也是你的权力。
板主要做到的就是判决相关案例的时候标准不变动,如此而已。
※ 编辑: hydra6716 来自: 114.26.58.81 (10/02 04:14)
231F:→ stillness:这也可以叫标准不变 满厉害的 10/02 04:15
232F:嘘 chinagogoya:记住你讲的 10/02 14:29
233F:→ chinagogoya:大多会受到C1 C2处理的言论皆是针对"群体" 10/02 14:29
234F:→ chinagogoya:我有针对群体吗?颇ㄏ 10/02 14:30
235F:嘘 sea72536:自由心证无敌 无人可挡 10/02 21:26
236F:嘘 livefishfish:你这个说法跟那位大水库理论 宋朝公使钱的有得比 10/02 21:27
237F:推 gully:公告文里面的遣词用字本来就要谨慎...你这样根本自讨苦吃 10/03 11:59
238F:→ kissyourbird: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可能管道人格分裂还怎样之类的,但之 10/03 15:18
239F:→ kissyourbird:前检举人身你叫我私信,OK~寄了你回这句 10/03 15:19
240F:→ kissyourbird:"人身的部分为告诉乃论,我文章内提过罗。" 10/03 15:19
241F:→ kissyourbird:固:人身攻击不是告诉乃论..不含脏字之对人不对事言 10/03 15:19
242F:→ kissyourbird:论才是告诉乃论。 说法两种标准,信件我还留着 10/03 15:20
243F:→ kissyourbird:那请问这种自由心证不是版皇说错你就是错 那是啥? 10/03 15:21
244F:→ kissyourbird:个人本来支持自由心证是给去做合理的判定,而不是只敢 10/03 15:22
245F:→ kissyourbird:挑问题人物打,而一些大的也是违规却硬凹说没违规 10/03 15:22
246F:→ kissyourbird:这不是自由双重标准,那什麽才是双重标准? 10/03 15:23
247F:→ kissyourbird:你有兴趣看信你打什麽的话我是可以再转寄给你 10/03 15:25
248F:嘘 diefish5566: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有事上奏无事退朝 10/03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