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申诉] 不服LOL板主ckcraig水桶
时间Sat Sep 14 01:10:51 2013
※ 引述《diefish5566 (死鱼56)》之铭言:
: → diefish5566 :LOL板真是无耻 09/07 18:34
: → diefish5566 :我觉得LOL板是无耻板不是暴民板 09/07 18:35
: 嘘 diefish5566 :当板主当到会钓鱼 真是不简单 09/07 18:43
: → diefish5566 :放颗西瓜都比较好 至少不会乱桶 09/07 19:30
: 嘘 diefish5566 :本版版主最擅长无限上纲 特别是自由心证 09/07 20:11
: 1.两个板主两套标准
: 推 hydra6716 :特定群体没错啊?你可以骂G社 不能骂"G社的员工" 09/07 18:37
: → hydra6716 :这就是所谓特定群体的差异。当然你不满可以申诉 09/07 18:37
: 推 hydra6716 :但这就是板主群目前自由心证的标准。 09/07 18:3
: 同理 我也只是骂LOL板 非LOL板主以及板众
: 根据hydra6716板主的板规释义 不能够水桶我前两句
: 而ckcraig板主却将本人发言认定为违规
呃,我一开始看的时候也觉得依照 hydra6716 板主之前在公告当中的解释,
前两句应该没有到达板规 C2 的水准,因为只是对该板的看法。
不过我仔细看了一下 ckcraig 板主的回覆,前两句是被判「引战」,
也就是板规 C1 ,而不是板规 C2 。这两句并未因为违反板规 C2 而被处分。
因此与先前 hydra6716 板主,在公告
#1I59KeQd (LoL) ,
以及公告
#1IAlfwHe (LoL) 对板规 C2 所说明的标准并没有互相违背。
: 2.C4定义如下
: 板规不限制嘘文次数,但连续无意见或者恶意之嘘文板主仍可主观判定其
: 刻意影响推嘘文评价之行为,进行水桶处分。
: 根据条文 需要以无意见或恶意之嘘文 刻意影响推嘘文评价
: 显然以上方证据来看 明显未达此条件
我查了一下因为板规 C4 被水桶的判例。
#1I0JoRPI svg1031 5 嘘
supernatural 5 嘘
#1I59KeQd johnnyjaiu 7 嘘
#1I5scFzD johnny811025 11 推
davrd001 11 推
#1I6pO8Xk pumaphilip > 20 推
gses86405 > 20 嘘
YW2939 > 20 嘘
#1IAQYAZ1 CJSStarCraft 6 嘘
而在公告
#1IAlfwHe (LoL) 中 diefish5566 板友的嘘文已有:
嘘 diefish5566 :各位板友记得 本板骂无耻没事 被人身攻击要连坐唷 09/07 18:11
嘘 diefish5566 :谁说没检举的 去组务看好吗 09/07 18:13
嘘 diefish5566 :那是你没注意 09/07 18:18
嘘 diefish5566 :说的好 那你骂g社无耻呢 09/07 18:29
嘘 diefish5566 :当板主当到会钓鱼 真是不简单 09/07 18:43
嘘 diefish5566 :我依法他依自由心证啊 谢谢指教 09/07 18:46
嘘 diefish5566 :三个板主一起下台好了 别闹了 09/07 19:30
嘘 diefish5566 :本版版主最擅长无限上纲 特别是自由心证 09/07 20:11
嘘 diefish5566 :自己要选的 被骂怪乡民喔 09/07 20:47
嘘 diefish5566 :不受理凹成已受理板主你好 09/07 20:54
依照判例来看,同一篇文章 10 嘘已经可以被理解为刻意影响推嘘文评价之行为。
不过我同意这些并非「无意见之嘘文」,因此必须要厘清这些是否是「恶意之嘘文」。
所以, diefish5566 板友是否主张这些嘘文没有恶意?
: 3.本人昨日申诉hydra6716的"G社无耻"一案 此板主并未处理
: 却将相同言论判定入桶
: 和国防部有何区别
从整个讨论看下来,这些言论都没有因为违反板规 C2 而受到处分。
这两个案件比较下来,板规 C2 的判断标准并没有不一致。
如果你认为这些言论也不应因板规 C1 而受处分,请另外说明。
: 4.板主钓鱼并非攻击
: 换颗西瓜比较好也仅仅是对於其管板方式的合理评论
: 无限上纲自由心证更只是普通评价
: 这样将我水桶
: 与曹金生之辈有何区别
呃,所以你的意思是最前面引述的後两句推文不是针对板主的冷嘲热讽?
若是如此,请你进一步陈述你认为「无限上纲」、「放颗西瓜」不属言论攻击的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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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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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1F:推 johnnyjaiu:所以究竟几嘘才符合版主C4定议? 假如我4嘘算不算? 09/14 17:38
2F:→ johnnyjaiu:况且已死鱼56的嘘文,有些地方是和版主之回覆答辩 09/14 17:39
3F:→ johnnyjaiu:sitos大可以看整篇的回文串,很多地方是与hydra的签辩 09/14 17:40
4F:→ johnnyjaiu:嘘文是反对意见的表答,但这反对意见是针对版主 09/14 17:41
5F:→ johnnyjaiu:就我一个乡民而言,这连串嘘文并非「恶意之嘘文」 09/14 17:42
6F:→ johnnyjaiu:而是与版主hydra答辩之过程的「反对意见」 09/14 17:42
7F:→ johnnyjaiu:假如因为该公告串嘘文反对,而遭版规C4,是否有失公允 09/14 17:43
8F:→ johnnyjaiu:公器私用之便? 09/14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