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Sub_Strategy
标题Re: [问题] 关於版主於水桶期间的权限
时间Mon Aug 26 00:37:14 2013
※ 引述《aa124816 (啾啾)》之铭言:
: 其实本来是想用申诉的
: 不过没有被害人用申诉怪怪的只好用问题
: LOL版版主ckcraig在8/12被判决30天水桶
: 理论上应该要到9/10才会解除水桶
: 依照之前WOW版版主被水桶的前例来看
: 被水桶的版主不能推文,且只能PO版务相关的文章
: 但ckcraig版主与8/23自解水桶後PO了一篇
: #1I5q-4DM (LoL) [ptt.cc] [公告] 向 peter0726 板友之道歉声明
: 乱用公告标题一事姑且不谈
: 该文章仅关乎ckcraig与peter0726之私人恩怨
: 虽然原委是在LOL版发生,但客观判断此道歉文与版务完全无关
: 请问该版主这种蓄意违规的行为
: 是否会有更进一步的惩处?
对於
#1I5q-4DM 该文是否与板务相关,如果问我的个人意见,我认为是相关的。
因为该文道歉的原因是 ckcraig 板主修改看板标题造成争议,是透过板主职权造成。
而道歉的对象不单是 peter0726 板友,也是所有受该看板标题影响的 LoL 板板友。
我不清楚事件发生的前因有什麽私人恩怨,但修改看板标题造成的影响已不只是私怨。
因此 ckcraig 板主若要为不当使用板主职权道歉,为对板友造成困扰及引战道歉,
基本上我是持肯定的态度。就我的观点,我认为该文是以板主角度向所有板众道歉,
因此属於板务相关的文章。从这个角度来看,就没有你所提的问题,这是我目前的想法。
放下这个个案不谈,板主若有蓄意违规,是否应有进一步的惩处,以及应如何惩处,
的确是一个值得思考和讨论的好问题,若是对这个议题有任何建议也请不吝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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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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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1F:→ aa124816:以版主身分向板众道歉是好的 但是"道歉"不是一个版务吧 08/26 03:03
2F:→ aa124816:版务应该是水桶违规板友、开赌盘、改版标等板众需要版主 08/26 03:04
3F:→ aa124816:替大家做的事情 算是某种服务板众的行为 08/26 03:05
4F:→ aa124816:而"道歉"跟以上这些俗称的板务是不太一样的 08/26 03:06
5F:→ aa124816:"道歉"比起一般版务 "为了自己"的性质明显是比较强烈的 08/26 03:10
6F:→ aa124816:以版主身分对自己滥权所做的事表达意见和版务很难另我觉 08/26 03:21
7F:→ aa124816:的有相关 今天他是道歉所以看起来还ok 如果他今天一样 08/26 03:21
8F:→ aa124816:以「版主身分」对自己因为「滥用版主职权影响板友」这件 08/26 03:22
9F:→ aa124816:事表达说他觉得自己没做错 这样看起来是不是就很糟糕? 08/26 03:23
10F:→ aa124816:所以「以版主身分」为「不当使用板主职权」做任何表示都 08/26 03:24
11F:→ aa124816:不应该是一种版务 08/26 03:25
12F:→ sitos:请问「道歉不是一个板务」的判断标准为何? 08/26 13:50
我的想法简单讲是,道歉可能是一个板务,也可能不是一个板务。要看道歉的内容。
如果是因为板主执行板务有瑕疵而道歉,我认为这个道歉可能会是一个板务。
例如板主因为个人的失误导致判决错误,在发现错误以後向板友道歉,
我认为这样的道歉当然也是属於板务的一环,板主向受影响的板友致歉是值得鼓励的。
而板主道歉并不是只为了自己,也是为了那些受到错误执行板务影响的板友。
至於你提的例子,板主对「滥用板主职权影响板友」表达「自认没做错」,
我的确觉得这样看起来很糟糕。但我觉得糟糕的不是板主对於如何使用职权表达意见,
板主愿意与板友说明并沟通自己如何使用职权,并不是坏事。糟糕的是板主滥用职权,
甚至更直接表达认为自己滥用职权没有做错。在你提的这个例子里面,
我认为糟糕的不是「表达意见」的这个行为,而是这个「意见」本身很糟糕。
13F:推 gully:版主的多重身分很有趣,是使用者也是管理者 08/27 00:26
14F:→ gully:当以管理者的身分违反规定的时候,受到处分的是使用者权力 08/27 00:27
15F:→ gully:水桶中不能推发文,但还是可以用管理者身分去处理板务 08/27 00:28
16F:→ gully:以我自身经验来看,板主在所属管理看板违反该版违规 08/27 00:30
这句话有点不通顺,我没读懂。
17F:→ gully:应交由小组长处置,处罚其管理者失职的部分 08/27 00:30
18F:→ gully:而使用者的部分则依照看板规定处置 08/27 00:31
我的看法是,板主的违规行为,如果属於「看板违规行为」,那认定权人就还是板主。
如果有需要回避的情况,该板若有其它板主可以处理,应该交由其它板主处理。
如果该板没有其它板主可以处理,而该违规板主又必须回避,才会交由小组长来处理。
看板违规行为的处分才以限制其看板使用权为之,例如水桶、删文、劣文等等。
如果板主的违规行为,是违反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这是管理者失职的违规。
这样的情况,才交由小组长来认定与处分。相对应的处分可能是警告与限期修正,
或者更严重可能由小组长介入看板管理或甚至取消板主资格等等。
所以我认为板主在这种以管理者身份违规时,相应的处分不应该是水桶等处分。
19F:→ hydra6716:gully最懂这个了 经验丰富 08/27 16:05
※ 编辑: sitos 来自: 122.116.24.61 (08/31 00:21)
※ 编辑: sitos 来自: 122.116.24.61 (08/31 00:21)
※ 编辑: sitos 来自: 122.116.24.61 (08/31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