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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 LuciferRT 申诉版主/看板: justice2008 / H-Game 事由: #1DifsKuV (H-GAME) [ptt.cc] [公告] LuciferRT 水桶20天 justice2008版主援引"辱骂他人"之版规判出水桶20天的判决,其理由如下: 大师本来是一个对人的敬称 但根据使用的方式 也有酸人以及贬低别人的意思 因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 故等同於辱骂推文 一共推了两次 根据版规 水桶20天 再犯加重罚则 然我的原推文为 内文: 10387 m21 4/20 ddavid R: [请神] 好像是软房子的经营店面游戏 ? #1DhmADm_ (H-GAME)
1F:推 LuciferRT:这才叫做达人啊 大师学着点 04/21 15:09
与 10400 m10 4/22 kimwang □ [哈拉] 人气又HOT了XD #1DiJLwU3 (H-GAME)
2F:→ LuciferRT:有些人是来瞻仰大师的 04/22 16:57
并无指称名道姓任何一人,也没有对任何人的ID做出针对性的发言 已与版主沟通无效,故向组务申诉。 版主一直要我去跟另外一位并未参与判决的版主沟通,我不是很懂为什麽... 再次重申,我的原文从未指明任何一人,也未曾讲出谁是大师 更没有一个公认叫做大师的对象(是李敖吗?) 故我主张自己无罪。 来往信件如下: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at Apr 23 17:53:52 2011 ─────────────────────────────────────── 我的解释如同公告内文 大师本来是一个对人的敬称 但根据使用的方式 也有酸人以及贬低别人的意思 因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 故等同於辱骂推文 你在板上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了 而且有人检举 我只能处理 以上是我的判决 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 请你说出个道理 如果你不接受我的解释 那我也没办法 你在板上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了 而且有人检举 我只能处理 以上是我的判决 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 请你说出个道理 如果你不接受我的解释 那我也没办法 只能请你循正常申诉管道 向别的板主申诉 或是如同你的讲法 请组务做出要求我改判的动作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呃 你要不要确定一下 : 基本上来说,大师算是酸,要算到辱骂我想是非常之牵强的 : 需要我去请组务的人来提醒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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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at Apr 23 18:57:19 2011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根据使用的方法,一个词与有可能成为轻蔑的意思 : 例如尊称一个并不怎麽样的人为大师 : 即可塑造一种轻蔑的效果,是的 : 但依法理,轻蔑并不构成「犯行」, : 同时轻蔑也不等於辱骂 : 若称人大师算是辱骂 : 同理「高手」、「达人」、「专家」是否也都有可能构成辱骂? : 在版务处理上,您是如何判定称人大师算是辱骂? 公告讲过了 根据使用方法 是可以构成人身攻击的 : 若是版友单方面声称有人用说他大师就是骂他,您就把大师当作是辱骂 : 这种判决恐怕难有凭据。 : 版友因为被叫一声大师感到不高兴,您有权力可以劝告甚或警告我 我不是没讲 我讲了不下两次 我推文讲过了 请不要在板上酸人 前一篇公告我也提醒过了 只是没有讲白 我不喜欢利用公告把人点出来骂 #1Dh_e_fP (H-GAME) 你喜欢被人在公开的板面上吊起来鞭吗= = 不要一直到我真的下手的时候才来说过当 那已经为时已晚 : 不过直接以「辱骂」入罪,徒然损害版规公权力,也损害您自己的执法可信度。 : 我可以直接找组务的人来改判,但这样对您没有任何好处,我跟您也没有任何的过节, ^^^^^^^^^^^^^^^^^^^^^^ 我在这边强调一次 本人仅依照版规执法 不管有没有过节 都是秉公办里 : 如果您不愿意修改您的判决,我也只好出此下策。 如果你想说的只有这些的话 我无法更改判决 你也可以去信给另外一位版主来做协调 浏览 第 2/4 页 ( 66%) 目前显示: 第 22~44 行 (y)回信 (h)说明 (←/q)离开 如果另外一位版主愿意支持你的讲法的话 那再来讨论该如何解决吧 或是直接向上申诉吧 你真的要申诉的话我也没办法.... : ※ 引述《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之铭言: : : 我的解释如同公告内文 : : 大师本来是一个对人的敬称 : : 但根据使用的方式 : : 也有酸人以及贬低别人的意思 : : 因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 : : 故等同於辱骂推文 : : 你在板上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了 : : 而且有人检举 : : 我只能处理 : : 以上是我的判决 : : 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 : : 请你说出个道理 : : 如果你不接受我的解释 : : 那我也没办法 : : 只能请你循正常申诉管道 : : 向别的板主申诉 : : 或是如同你的讲法 : : 请组务做出要求我改判的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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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作者 LuciferRT (长毛)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at Apr 23 22:51:43 2011 ─────────────────────────────────────── ※ 引述《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之铭言: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 根据使用的方法,一个词与有可能成为轻蔑的意思 : : 例如尊称一个并不怎麽样的人为大师 : : 即可塑造一种轻蔑的效果,是的 : : 但依法理,轻蔑并不构成「犯行」, : : 同时轻蔑也不等於辱骂 : : 若称人大师算是辱骂 : : 同理「高手」、「达人」、「专家」是否也都有可能构成辱骂? : : 在版务处理上,您是如何判定称人大师算是辱骂? : 公告讲过了 : 根据使用方法 : 是可以构成人身攻击的 您这样的说法依旧没有举证为何"大师"是辱骂他人 板归给您的依据是"辱骂"他人 若没有办法证明"大师"是辱骂,您的判决可以说是依法无据。 : : 若是版友单方面声称有人用说他大师就是骂他,您就把大师当作是辱骂 : : 这种判决恐怕难有凭据。 : : 版友因为被叫一声大师感到不高兴,您有权力可以劝告甚或警告我 : 我不是没讲 : 我讲了不下两次 : 我推文讲过了 : 请不要在板上酸人 : 前一篇公告我也提醒过了 : 只是没有讲白 : 我不喜欢利用公告把人点出来骂 : #1Dh_e_fP (H-GAME) : 你喜欢被人在公开的板面上吊起来鞭吗= = : 不要一直到我真的下手的时候才来说过当 : 那已经为时已晚 您觉得是鞭,倒有版友觉得是判决过当呢。 : : 不过直接以「辱骂」入罪,徒然损害版规公权力,也损害您自己的执法可信度。 : : 我可以直接找组务的人来改判,但这样对您没有任何好处,我跟您也没有任何的过节, : ^^^^^^^^^^^^^^^^^^^^^^ : 我在这边强调一次 : 本人仅依照版规执法 : 不管有没有过节 : 都是秉公办里 我也再强调一次,您无法举证大师是辱骂,不能称之为秉公办理。 : : 如果您不愿意修改您的判决,我也只好出此下策。 : 如果你想说的只有这些的话 : 我无法更改判决 : 你也可以去信给另外一位版主来做协调 : 如果另外一位版主愿意支持你的讲法的话 : 那再来讨论该如何解决吧 : 或是直接向上申诉吧 : 你真的要申诉的话我也没办法.... 跟另一位版主讨论是您的责任,并非我的责任 我跟您的讨论如果没有结果,我当然是直接上诉到版务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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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7.182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at Apr 23 23:10:13 2011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您这样的说法依旧没有举证为何"大师"是辱骂他人 : 板归给您的依据是"辱骂"他人 : 若没有办法证明"大师"是辱骂,您的判决可以说是依法无据。 如果你是针对这句话的话 我的解释还是一样 大师本来是一个对人的敬称 但根据使用的方式 也有酸人以及贬低别人的意思 因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 故等同於辱骂推文 : 您觉得是鞭,倒有版友觉得是判决过当呢。 也有人觉得很合理 这部分我会斟酌考虑 : 我也再强调一次,您无法举证大师是辱骂,不能称之为秉公办理。 公告回答过你了 我的答案还是如同公告 你硬要说不是秉公而是私怨的话我也没办法 : 跟另一位版主讨论是您的责任,并非我的责任 : 我跟您的讨论如果没有结果,我当然是直接上诉到版务层级。 我只是提供你作法 你要我板务层级去申诉我也不能说啥 你是你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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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作者 LuciferRT (长毛)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at Apr 23 23:37:42 2011 ─────────────────────────────────────── ※ 引述《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之铭言: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 您这样的说法依旧没有举证为何"大师"是辱骂他人 : : 板归给您的依据是"辱骂"他人 : : 若没有办法证明"大师"是辱骂,您的判决可以说是依法无据。 : 如果你是针对这句话的话 : 我的解释还是一样 : 大师本来是一个对人的敬称 : 但根据使用的方式 : 也有酸人以及贬低别人的意思 : 因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 : 故等同於辱骂推文 您在大师到酸人之间的论述是对的 但是在酸人到等同辱骂之间却没有论述 这就是您无法举证之处呀。 如果您无法举证酸人一声大师(更何况完全没有特定目标对象)就是辱骂 那麽到组务您一样不会赢的。 我之所以寄信给您,纯粹是为了避免您不必要地遭到组务更改判决 如果您心意已决,那麽讨论就到此为止,之後我会跟组务讨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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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7.182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un Apr 24 00:11:28 2011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 引述《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之铭言: : : 如果你是针对这句话的话 : : 我的解释还是一样 : : 大师本来是一个对人的敬称 : : 但根据使用的方式 : : 也有酸人以及贬低别人的意思 : : 因已经造成板友的反感 : : 故等同於辱骂推文 : 您在大师到酸人之间的论述是对的 : 但是在酸人到等同辱骂之间却没有论述 : 这就是您无法举证之处呀。 : 如果您无法举证酸人一声大师(更何况完全没有特定目标对象)就是辱骂 何谓辱骂? 侮辱谩骂 我的观点中 酸人以及贬低别人的行为 即为侮辱他人的行为 我不懂这位啥需要举证 我也不想举证 至於您是否真的有特定对象 这个你自己最清楚 我前面的信件也讲过了 我总共点了两次 我讲了你还是继续推你的 板友出来表示反感 你也无视 等到我出来罚了 你才跳出来 我想这部份讲再多也是多讲的 基於以上的原因 我再怎麽不想罚 也不可能无罪放你出来 还是你希望我用意图引战为由来做处理? 我是不想这麽做啦 这等於是直接判你死刑了 : 那麽到组务您一样不会赢的。 : 我之所以寄信给您,纯粹是为了避免您不必要地遭到组务更改判决 : 如果您心意已决,那麽讨论就到此为止,之後我会跟组务讨论的。 我并没有这麽说 我推文也讲过了 视讨论结果也许会做改判 如果您这麽急着要结果的话 那你可以考虑跳过我先去跟组务讨论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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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un Apr 24 00:29:42 2011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就连用引战都比用辱骂来的合理得多 : 法理并不是你"觉得"酸人的行为是辱骂的行为就可以的 : 所谓的辱骂,必须是不特定多数人觉得有羞辱意味的言词 : 以尊称来称呼另一个人,是无法构成这个要件的 : 若您的逻辑成立,那麽战文里发一个"阁下"也可以判侮辱进水桶了 : 或者李敖大师可以整天告人公然侮辱告到手软 : 更何况在本案中 : 我并没有指称谁是大师 : 我只说了大师学着点与大师风采 : 即便有人认为我说的大师有指特定人物 : 那是他自己的感觉 : 我并未指明任何人是这位大师 : 更无法构成侮辱特定版友的要件。 那我用引战直接永久水桶 你接受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就这样结案了 : 我已经讲了,与其他版主讨论是您的责任,而非我的责任 我并没有说要跟其他版主讨论 你是不是误会了我讲的话 : 至於组务的申诉我已经做了,您也可以参考看看组务版。 我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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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un Apr 24 00:36:33 2011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引战的话又要从头再来讨论一遍了,如果您改判引战的话,我会再重新跟你讨论一遍。 我说过了 你接受的话我就改判 免得又要下去无线循环 : 您再三要求我自行与其他版主沟通 我前一封信并不是这样讲 讨论指的是推文讨论串 而且我也没有要求你一定要和版主沟通 我一开始就讲明了 你觉得我的我的判决不合理的话 可以找别的板主来改判 你从一开始就误会我的意思了 : 而这其实是您自己的责任,我只是向您强调这一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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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un Apr 24 02:53:54 2011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 引述《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之铭言: : : 我说过了 : : 你接受的话我就改判 : : 免得又要下去无线循环 : 我也说了呀 : 如果您确定要改判引战 ^^^^^^^ 确定的前提是你接受 : 那麽我会重新从引战的角度再跟您进行讨论 : 目前为止的讨论都是在辱骂上面进行的 你不接受的话 请马上讨论 如果不想讨论的话 目前就是维持原判 目前暂时不会更改 : : 我前一封信并不是这样讲 : : 讨论指的是推文讨论串 : : 而且我也没有要求你一定要和版主沟通 : : 我一开始就讲明了 : : 你觉得我的我的判决不合理的话 : : 可以找别的板主来改判 : : 你从一开始就误会我的意思了 : 您的判决是您要负责任吧? 我负责 : 如果您的判决需要其他版主来进行干预 : 那麽是否您应该要自行跟其他版主讨论? 1.他要干预或协调那是他的作法 但是没人规定申诉一定要找做判决得版主 也没人规定我一定要下去讨论 除非是两人皆要负责 2.我没有必要主动下去讨论 因为是我根据版规所做的判决 我负责 如果他要改判 我在有前提的状况下会接受 那也是他打算改判之後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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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作者 justice2008 (朋友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 标题 Re: 所谓的大师是辱骂... 时间 Sun Apr 24 11:09:57 2011 ─────────────────────────────────────── ※ 引述《LuciferRT (长毛)》之铭言: : 很奇怪呢 : 如果您打算改判 : 请写出您的判决、原因、证据 : 否则我要怎麽样讨论呢? : 您有改判的打算,是因为认同了目前的判决不成立,还是有别的理由 : 您不说明,无从讨论起。 原因证据就是那两个推文 我不知道这还有啥好讲的 版规也有列出来 : 您的逻辑徒增使用者困扰罢了 : 您的判决理当找您讨论 : 而若使用者对您的判决不服 : 与您讨论又无法说服您 : 那麽再去与其他版主讨论,说服其他版主之後再由其他版主跟您讨论来说服您 : 恕我无法同意如此无谓的行为。 那就不是我的问题了 是你无法这麽做 我不能因为你一句我无法这麽做 就把一个无关的人拉近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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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43 ※ 编辑: LuciferRT 来自: 114.32.7.182 (04/24 14:00)
3F:→ bely:跑到板上来乱,在别人的文章底下推些不相关的话就已经是扰乱 04/25 23:31
4F:→ bely:版面了,而且还是想要贬低某人的话(你自己在信里面也承认根据 04/25 23:33
5F:→ bely:使用的方法,一个词可能成为轻蔑的意思) 04/25 23:34
6F:→ bely:被水桶了还好意思来这里申诉? 就算你玩文字游戏赢得申诉,也 04/25 23:34
7F:→ bely:掩盖不了你在这次事件里的错误行为,板主都已经在你的推文下 04/25 23:35
8F:→ bely:面劝告(个人认为一开始板主的用词很温和,所以用劝告,而不是 04/25 23:37
9F:→ bely:警告),不过你置之不理,又在另一篇不相关的文章里面推酸文 04/25 23:38
10F:→ bely:根本就是来板上乱的,本来还以为板主只轻判20天水桶,你也应 04/25 23:39
11F:→ bely:该会自知理亏,还真是想不到竟然还跑来申诉,只能说一样米养 04/25 23:40
12F:→ bely:百样人,这世界上还真是什麽人都有 04/25 23:41
13F:→ LuciferRT:请文明一点 :) 04/26 11:42
14F:→ LuciferRT:我没有指涉任何人,有人拉椅子坐,怎麽能说是我酸他呢? 04/26 11:42
15F:→ bely:从你的第一句推文就看得出来是在贬低某人,难不成你是在自言 04/26 13:39
16F:→ bely:自语? 还是今年农历七月提早到了? 有没有人拉椅子坐,也改 04/26 13:40
17F:→ bely:不了你乱的事实,前面就说过了,就算你这次申诉成功,也不代 04/26 13:41
18F:→ bely:表你是对的,错误的行为就是错误的,就算你赢了也只代表你比 04/26 13:42
19F:→ bely:较会玩弄文字而已,不觉得这种人有比较文明,以为打个笑脸就 04/26 13:42
20F:→ bely:是比较是比较文明或是没有犯错而态度从容吗? 在我看来,你只 04/26 13:44
21F:→ bely:不过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 04/26 13:44
22F:→ bely:上面有个地方漏打了一个字,乱"板"的事实 04/26 13:45
23F:→ LuciferRT::) 04/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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