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OP5566 (op求败)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BBO版 OPOP5566 版主 水桶不服
时间Fri May 25 11:26:14 2012
原文恕删
刚刚附上原文证据
这篇文章被我以违反a-10 判决水桶七天 理由如下
因为晚上打bbo被对方打出一支再见全垒打~一怒把带在头上的网帽给撕破~饮料也踢倒了
地板好湿!决定再去楼下买一杯冰百香果汁喝~老板又忘了加糖~
好酸好酸~太酸了受不了来抽一包竟然抽到金卡!发个10张庆祝一下
酸酸甜甜的滋味真是奇妙^.<请 推 大家要遵守版规唷 + ID
http://ppt.cc/vgTc
这是原文
里面有提到三位板友的游戏id
网帽
百香果汁
还有每一句 第一个字连起来为因地好酸
因地 音似 鹰帝
网帽为板上之板友 am8520am8520先前的游戏id
此板友之前常参加板上大大小小的大赛 且常发言 故小有名气
板上部份板友都知道此人
鹰帝的ptt id 为 Luisak
这id在板上很出名 是个名人 提到Luisak很容易想到鹰帝
百香果汁为楼上两位同团之团员
===============================人物背景======================================
申诉者於昨天才与am8520am8520版友之团友有争执的情形
且据了解 与Luisak 百香果汁有恩怨
在发生争执之後 突然po这篇文章
太过巧合
且Luisak am8520am8520 在板上部份版友皆知道其游戏id
故我以a-10判决goodchild38水桶七天
第十项 请勿利用推文或发文 出现攻击、挑衅板友(或俱乐部)的游戏ID
(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拿卡板友请注意此项) 10/03/03 新增
违反第十项:首次水桶7日,第二次水桶30日,第三次後皆水桶60日。
其判决并无不妥 请小组长查明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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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2.7.189
1F:→ goodchild38:我是第一次来bbo板发文~对於板上的哪些名人根本不了解 05/25 12:19
2F:→ goodchild38:这些人哪个帐号是游戏中哪个id我根本不知道 05/25 12:19
3F:→ goodchild38:而且我想这些人在bbo游戏内并不是特别有名~ 05/25 12:20
4F:→ goodchild38:版主主观认定我与某一特定团有恩怨~我根本不认识这团 05/25 12:23
5F:→ goodchild38:请板主还我个公道~谢谢 05/25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