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OP5566 (op求败)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BB_online版主OP5656判决失当
时间Wed May 2 22:39:15 2012
以附上相关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违反两条规定
(2) 请勿发表
抱怨任何辣椒或玩家行为、交易或张爸、18禁、推销等文章(
含
标题)
第七项 请勿出现闹板文或让文章被
嘘达到
X3。
(未爬文之文章视为闹版文)
板规都有注明 这两条无论是哪一条
违规後视情况严重与否 给予劣退
基於一罪不两罚 我依照a-7 请勿出现闹板文或让文章被
嘘达到
X3
给予水桶30天+文章劣退
理由如下
由前篇原文 此文章内容不论是以前或现在 属於小白文
何谓小白文 内容含挑衅 臭嘴等等行为的文章
此类文章从以前 就是不为版友所接受之文章
请问 po这种文章不就是刻意来讨嘘?
讨嘘即等於闹版
再来
1F:→ xppig:刚刚发现X3会被劣所以自删罗^^"04/28 14:08
这是在板上的大怒灌里的文章
删文後马上推文 是在挑衅版规?
原则上 删文後 板主视情况可给予不处分
但这类情况 我判断为重大情况 若轻判
之後版友若都照此情况逃避版规 则版上大乱
所以依照a-7
违反第七项:由板主自由心证给予删文、警告或7日~永久水桶的处理,
其中严重犯行者,水桶30~永久水桶+劣退
其中并无刻意水桶此版友
实在是违规情形重大 必须做此处理
p.s 附注说明
第七项 请勿出现闹板文或让文章被
嘘达到
X3。
(未爬文之文章视为闹版文)
并不是指说文章没有到x3就不会被处分
这条在板上 前版主也已说明过
板主可视情况严重与否 给予适当处理
还有 若还有疑问 申诉可向其他两位板主申诉
我并没有收到其他两位板主的讨论信
是否不合程序?
请小组长审查 辛苦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2.8.39
2F:→ xppig:自己算一下里面有多少"主观"认定?? 不认同不给推 05/02 22:46
3F:→ xppig:态度好好的在发问 你说我抱怨玩家 态度好好的在推文 05/02 22:48
4F:→ xppig:你说我挑衅版规 请问一下是不是在贵版版主不喜欢的文章或人 05/02 22:48
5F:→ xppig:都可以用类似理由被处分? 05/02 22:49
6F:→ xppig:补充一下:大家不喜欢的言论只要不违法 不侵害别人 05/02 22:51
7F:→ xppig:都应该保有言论的自由权 多元社会不同言论是应该受到保障的 05/02 22:51
8F:→ xppig:我今天发表个价值观不同的文章就要被劣 又不是君主专制时代 05/02 22:52
9F:→ xppig:以前有人提倡女人不裹小脚帮当成异议份子 你今天觉得他很衰 05/02 22:53
10F:→ xppig:但是换到今时今日来想 你正做了跟那些批判他不能鼓吹不该裹 05/02 22:54
11F:→ xppig:小脚一样的事情 跟自己价值观不同就是"来闹""来乱" 这样好吗 05/02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