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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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SD-GundamOL terry750510 不服判决
时间Sun Feb 12 18:28:48 2012
这个案子沟通道後来有下文吗?
因为实在太单纯的案子了,其实我不太懂版主群需要讨论的点在哪里@@"
我讲一下我的看法,还没判的话补判一判,我看不出争点的案子我都不知道要审什麽^^"
1.任谁都看得出来是在讲a128,楼下一分钟不到的推文都没看不懂了,
不需要拘泥於有没有点名,可以明显看出对象的都是,这点有关"特定对象"之分析,
以前很多判例有讲过,法律上也不是以公然点名为要件,
否则不指名骂的人身攻击就变成重大漏洞了。因此公开水球事实明确。
2.f某第一次公开私信时之判决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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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omwing5板友违反了站规第二篇 - 第一章 - 第六条 - 一、 - (三) 以版规3-2
严禁发表之文章(含夹带及推文):「组规站规或法律禁止之事」论处,服役时间: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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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当时并没有公开私信的板规,而是以站规惩处的,这次是水桶正好有写进板规(?)
还是有其他争点我没注意到的?
※ 编辑: ganbaday 来自: 118.166.228.176 (02/12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