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ydust (灰)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讨论] 可以请教下小组长吗?
时间Thu Dec 8 18:15:18 2011
感觉我来晚了 (探头)
※ 引述《Rainlilt (秋山小~~雨)》之铭言:
: 1. 为何板主免职不到该看板上公告?
: 2. #1Eta5UGt (WOW) [ptt.cc] [公告] 藏宝箱事件板务部分总惩处
: 这篇文既然四个人来发都一样,那为何由罢免案、渎职案缠身的争议板主 Induction
: 板主来发,而非在这次事件完全没有被质疑的 s91812 板主发文
: 且I板主发完文即刻被拔职,给人有死前拖人下水及清算异己之观感
看了一下讨论, 老实说我没什麽兴趣去质疑这个名单是谁发的
从好的方面想:
s91812板主或小组长发: 立场较公正
另外两位板主发: 弥补过去错误
从坏的方面想:
s91812板主或小组长发: 帮忙擦屁股
另外两位板主发: 下台前清算
所以说这观感到底如何, 纯粹是看看的人的角度和心态
我觉得该问的是这个名单真的是四人合议的吗?
我是没有勤劳到把整个名单看完, 但稍微看了一下讨论和WoW版上後续处理
似乎这个名单还有一些问题而且尚无法称为最後定案啊
另外不管Induction和statue板主是因为怎麽样被拔职
在此次事件後续处理之中他们一样是有参与讨论的空间的 (除了跟他们自己相关的case)
只是应该要比较类似於他们解释当初为何会这样判
小组长和s91812板主决定这解释是否合理, 是否要改判之类等等.
: 3. 小组长你在 100/11/23 #1Eo_R2qu (Sub_GOnline) 之判决文最後一行有写到
: "本案结案,另外三案本周内都会结案"
: 但今天已经是100/12/7,已过去两周,就算等候站长解释站规,站长也在100/12/2
: 作出解释了,那为何今日才有判决结果
: 若要说小组长您现实生活中日理万机事务繁忙,亦或是这次判决需要时间苦苦思索
: 但为何在使用者们焦急等待判决时,小组长您仍然有空去 L_PTAvenue 组务板
: 大战其他群组的使用者呢?
我这边要说一个观念
工作是一回事, 跑去其他版战其他使用者是另一回事.
也就是说, 不管小组长的工作到底有没有做完, 他仍然有去其他版战其他使用者的自由
而且他人不应拿这件事来质疑他工作不力.
所以说你可以质疑小组长失信於使用者, 明明说好要本周结案却多拖了一周
(但是这段时间内我也没看到有人跳出来问... 还是其实都私下问?
不然我自己也是等判决等蛮久的了)
但是拿他去别的板做了什麽事来质疑, 非常的不合宜.
甚至可以说根本把不该混在一起的事混为一谈.
※ 引述《wzmildf (某绅氏不知何许人也)》之铭言:
: 你还没搞清楚,大家不满的是一个存在已久的行政恶习
: 自己想一想你身为监督之责的小组长该站在什麽位置
: 为什麽判决是「还没审完就已经先知道结果」然後「当事人事先都知情了」
: 既然早就心里有定数的话那为什麽不能想办法先把这两位从名单拿掉,
: 我知道你要考试要上课,但是今天这个案件不是单纯的判决申诉
: 两位卡在名单上,大家新选出来的板主就是卡着
: 况且检举案还没处理完罢免早就先送过来了
: 也是丢在那边不动如山,你说要一篇一篇看文章所以进度慢
: 但是罢免文在那边你有先去检查有效票数了吗?
: 有看过ip看过理由了吗?
: 为什麽就不能先处理罢免之後把未审完的案件再补上
: 到现在为止罢免连署还是丢在那边动都没动喔
我觉得这边的瑕疵是"就算心里有定案也不能跟别人讲"
还有"排程有误, 应该先处理掉罢免这个即效性的事件"
至於现在这个处理方式, 我个人认为不至於不能接受
如果依现在这"先审完事件下判决, 再处理罢免"的这个顺序
罢免案确实是已经没有效力了 -- 毕竟板主在处理罢免之前就先被拔职了
但是形式上应该还是要回一下才对.
: 为什麽一个小组长对版务做出判决不直接板上公告还要选择让一个被拔掉
: 板主的人,一个惯性公告里面夹带一堆54321的人去发布一个正式公告?
: 好你说你尊重板主所以让他们去发布,也轮不到被判免职的板主出来发公告吧
: 既然知道In本身就已经有争议,还这样搞到底在想什麽?
: 你自己前几篇文章都知道什麽不要瓜田李下 球员兼裁判
: 那你在审理的时候难道就不能要求两人回避不要插手吗?
这边同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52.194
1F:推 ganbaday:失信的事情是真的我的错,我原本以为已经讨论完结了,所 12/08 18:27
2F:→ ganbaday:以就夸口说可以结束了(因为我都写好了) 12/08 18:27
3F:→ ganbaday:结果後来有些细节还有得吵(例如上面的连续犯观念,信件 12/08 18:28
4F:→ ganbaday:来回间又是好几天),结果就一直拖到讨论完 12/08 18:28
5F:→ ganbaday:总之这点是我说太满,以後我会避免把话说死 12/08 18:29
6F:推 foreverk:我比较想知道为什麽还跟处理板务有争议的板主讨论惩处 12/08 19:20
7F:→ foreverk:且法官居然先跟被告通知判决结果,这直接或间接造成新板 12/08 19:22
8F:→ foreverk:主上任後需要收烂摊子 12/08 19:23
9F:→ greydust:"讨论"本身没什麽争议, 本来就需要知道原判的想法 12/08 19:26
10F:→ greydust:至於判决结果有没有争议那是另外一回事 12/08 19:26
11F:推 foreverk:既已知该板主因判决受争议,就不应再跟他讨论如何惩处, 12/08 19:33
12F:→ foreverk:不然岂不是跟请鬼拿药单无异? 12/08 19:34
13F:→ mimily0504: ^^^^^^^^^^^^^ 昨天就很想说这句了... 12/08 19:35
14F:→ greydust:我觉得你搞错讨论这件事了, 有发言权不代表可以影响判决 12/08 19:40
15F:→ Ithildin:可是仅存的板主却说孤掌难鸣 12/08 19:43
16F:→ Ithildin:可见判决一定有被两位前板主影响 12/08 19:43
17F:推 foreverk:我没搞错,我认为连发言权都不该有,就像你我一样 12/08 19:43
18F:→ Ithildin:甚至分工都是前板主自行选择的... 12/08 19:44
19F:→ foreverk:由组长与s9讨论才是最没有争议的做法 12/08 19:44
20F:→ greydust:那就是你我认知有所差异了 12/08 19:46
21F:→ greydust:我是建议这件事可以去问群组长, 就如同下面那篇一样 12/08 19:46
22F:→ greydust:不然这件事很可能每个人看法都不同 12/08 19:47
23F:推 foreverk:那也要先了解组长的动机,一层一层来啊XD 12/08 19:50
24F:→ greydust:小组长的动机似乎已经写在上面了说.. 12/08 19:52
26F:推 foreverk:那篇并没有回答为什麽找争议版主继续判决这个问题啊 12/08 21:08
27F:推 salami:推小灰说的 12/12 21:10
28F:→ salami:我也是这意思 当初对这个议题 说"内容是合议 就没问题" 12/12 21:11
29F:→ salami:问题在"是谁发的" 我只是想说 谁发只是观感的问题 12/12 21:11
30F:→ salami:但是不同板主发 会引起一些心态上的联想或不满 12/12 21:11
31F:→ salami:结果有版友顺着我的话 变成在质疑"板主下台前清算" 12/12 21:12
32F:→ salami:坦白讲 如果这是原三位板主和小组长协议後的内容 12/12 21:12
33F:→ salami:那新任板主"重新判" 这件事情 其实等於是与小组长抵触 12/12 21:13
34F:→ salami:除非循原先管道 重新申诉 或 向上申诉 否则实在不应该 12/12 21:13
35F:→ salami:由板主层级 来推翻小组层级的决议判决 12/12 21:13
36F:推 BigCat:那可不可以一开始就把意思讲清楚 =.= 12/13 07:18
37F:→ BigCat:不要每次都事後才讲自己的意思其实是怎样啊 12/13 07:18
38F:→ Ithildin:小组长就说他只负责debug 该公告依然是板务层级了 12/13 09:47
39F:→ Ithildin:不然这串根本不会出现在组务 群组务禁止路人搭话 12/13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