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WOW板Induction板主判决申诉
时间Fri Oct 28 12:55:43 2011
前言:
由於SD板8月份剩余的两案,还要等群组长、法务的意见来参考,
且板主群跟检举者两方都还需要补一些信件为证据跟说明,看来还有得等,
所以就先跳过该案,先处理WOW板的争议案件
另外就是~~ 期中考要到了,哪天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开始请假~
事发经过:
申诉者Ith之推文经In版主认定为人身攻击+引战,申诉者不服故上诉
(其他使用者之来信建议,也都有一并参考过,恕不一一回应)
争点:
1.针对对象是谁?
2.犯行方面,到底有无人身? 到底有无引战?
3.这麽判可行吗? 这麽判真的好吗?
说明:
1.
先讲个观念,法律上必须要有"明确的特定对象",是因其精神在於维护"被害者的权益",
而PTT则不同,我们维护的是平台秩序,所以只要可限缩为特定人群/个人都必须有所管制
此推文中依一般社会通念明显可看出在讲对公会会长的评论,
观其前後文,就算少了里长一词,也很明显只有讲公会会长的可能,
虽然作者文中没讲出是哪个工会或者会长是谁,但对象依然是存在的,
纵使可做"针对所有同样行为会长"之解释,但作者文中的会长仍一并被涵盖下去了~
如果我是那个会长,一眼看就觉得是在讲我,
站在听者角度很明显可得,这毫无争议~
即使是第三方,也还是个群体或个人,仍是有针对对象
2.
双方对於无犯意这点并无争执,因此就犯行方面深入分析。
是否有人身攻击? 那麽我先分析一下所谓人身攻击,有分侮辱及诽谤两类型:
诽谤者,就是没有客观证据而做出不实陈述,俗称造谣;
侮辱者,即依前後文义以一般社会通念而言足以认定其为侮辱他人之语句,
对於别人的生理条件、背景环境或者人格特质之攻击性言词或不雅言词都算。
(但轻重标准则由各版版主群自订,宽松之间可以差异很大)
A.生理条件包含体型、外貌、性别、年龄、血型、星座等但不只限於这些。
B.背景环境包含学历、国籍、经济状况、家庭背景、文化习俗等但不只限於这些。
C.人格特质包含道德操守、性倾向、政治认同、宗教信仰等但不只限於这些。
a.攻击性言词包含直接骂、讽刺、歧视、嘲讽及其他方式。
b.不雅言词包含脏话或其他具有猥亵性、挑逗性的字眼
也就是说,侮辱必须要有侮辱的标的,网路上最常见的是侮辱他人"智商/教养"之类,
那麽此案中的情况,唯一可以做为攻击标的的只有"人格/道德"之类
而
"自私"只是个主观的负面抨击,连贬低或歧视的意味都没有,因此应不具侮辱性质。
於是关键在这个评论是否算踩到引战那条黄线,依照组务的认知是未达判罚标准,
毕竟单论言词来说,自私一词是负面、不友善没错,但说实在的没多呛;
然而,依先前判例,
自私一词早有惩处记录,可见WOW板务之标准较组务稍微严格些,
略带酸味、略带不屑、态度略凶、不友善的,只要会让听者觉得不舒服的都轻罚;
引战的标准,组务一般是以口气及内文是否明显很呛的来判定有无挑衅引战,
然板主的黄线更加紧些,只要口气及内文会引起他人情绪的都算。
那麽前面说过这
轻重标准由板主群自订,所以依照版主群的标准为主~
3.
其次,版主已有过提醒申诉者的判例,应该能抓出版主的线~
(连眼红、假中立之类轻微挑衅意味都提醒了,这条线应该满好抓的,
简单讲就是严词非善都不行)
纵使无恶意攻击之动机意图,然语气不善亦会有激化冲突的可能,不利和谐风气~
依以上三点观之,纵使申诉者确实无意攻击,但申诉者的推文内容,以严格标准来看,
算轻轻踩线,而以三个月便失效的警告判之也一样很轻,轻重程度是还算合理的。
因此此案,组务认定
申诉驳回,维持原判
4.
但,这样判"可行",不代表这样判就"好",
组务这里并不支持版主以这种标准管板,甚至很担心,此後可能问题会越演越烈......
必须提醒一下板主,要经营完全和谐的风气非常非常困难,而且可能顾此失彼~
毕竟PTT users各板养成的习惯已久,而且年轻人居多,酸呛几乎算流行文化了
严格的和谐化,会使板上草木皆兵,只剩少数EQ特高、发文彬彬有礼的人能不受影响,
其他口气略冲的人,往好的方向想或许能促使其变为彬彬有礼的发文者,
但不可忽视的是坏的方向,就是影响发文意愿,板上将少掉许多很值得存在的讨论
以申诉者推文来说,讲这种做法的会长自私,虽会让人不爽,但也算是合乎情理的评论,
用最严苛标准实质上就是文字狱,完全管制负面言论可能有些好处(一片温馨和谐),
但也会牺牲掉许多东西(失去略为负面但仍有建设性的优质讨论,更严重会有寒蝉效应)~
理想跟实际是有段差距的...
另一方面是,我是觉得
人身引战这种东西,要有人觉得被攻击、被挑衅了时,
再处理会比较有意义些。以此案为例,今天那些或那个"做了这种行为的会长",
如果都没有跳出来喊她觉得受创、被侵害了,那麽便没有维权的意义了~
当一段言词让所有人都不觉得受到侵害时,此时惩处唯一的意义就只剩下:
"以惩处来抑制使用者发言的态度,营造和谐气氛..."
这是否矫枉过正呢?
真的觉得这种程度的发言有必要加以管制吗?
此案虽维持原判,但我深深担忧这样下去对看板弊大於利~ 很像戒严@_@ 请慎思
当然
风气还是由板主引导,我只是提供意见,决定还是要由你们讨论後决定
毕竟板这麽大,实在很难管... (历来好像没有版主被说标准OK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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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好难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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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2.10.247
1F:推 Cycylno:辛苦了~ 10/28 14:22
2F:推 Induction:很抱歉又给组长添了麻烦, wow板有略作修正的计画, 惟组 10/28 14:54
3F:→ Induction:务申诉案件告一段落後再行调整会比较好做事. 谢谢组长的 10/28 14:54
4F:→ Induction:意见 10/28 14:54
※ Induction:转录至看板 WOW 10/28 14:56
5F:推 timeofeve:非常认同 组长辛苦了 10/28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