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SD-GundamOL terry750510 不服判决0812
时间Mon Oct 24 14:18:21 2011
事发经过:
被检举者f某於三处推文未经同意公开私信,申诉者a某检举之,版主判罚後,
a某认为三处推文以一次论处判罚过轻,不服判决结果故上诉
争点:
1.何谓一罪一罚?
2.何谓累犯?
说明:
1.
#1E38xikS (Sub_GOnline)这篇公告时已经说过,所谓一罪一罚,
是说【一个犯罪行为罚一次】,而这个案子的情况非常单纯,
根本不必管什麽刑法分则... 用基本的常识+举例应可轻易理解。
三次推文时间分别为06/23 15:12、06/23 15:13、06/23 15:14,间隔仅一分钟,
究其动机,也非常单纯,"想让大家都知道信件内容",这叫做一个行为,
所谓的
"一个"行为并不是"一次"动作,一个行为来自一个目的,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可能会有很多次动作。
在同一个时期,无论同不同场合,对同一个人骂同样东西,
不必任何法律基础都能看出来,这只有一个目的,该行为就是为了使受害者受辱。
就拿各位都很熟悉的新闻当例子,
李庆华公然骂邱议莹"没家教"、"泼妇"11次,有被告11次吗? 没有吧~
网路上不是常常有报复性侮辱案件吗? 四处留言诽谤的有被分100次告吗? 也没有呀...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骂三次该跟骂一次没差别~~
(有违比例原则,以後大家乾脆多骂几次,反正骂几次都是一样的)
骂1次跟骂1000次虽属同一行为,但刑度轻重会不同,
这不是因为分成多罪并罚,而是犯行轻重程度、造成影响的轻重程度不一样所致,
就像抢劫100元跟抢劫100亿,同样是一次行为,程度绝不相当。
所以说此案毫无争议是单一行为仅须做一个判罚,而推文三次就程度上来说也不重,
判罚七天已属合理范围,故此案这部分
申诉驳回,维持版主原判
2.此外,版主的判决文当中举的例子以及警告,并不恰当...
入侵三处房屋偷东西,侵害的是三处不同的法益(不同屋主的各自财产),
而公开私信的目的却只有一个,侵害的法益也只有一个~
以次数来论其犯行程度轻重,藉此拿捏判罚轻重是可以的(次数多可用来加重刑度),
但是不能以次数来论其违规数量,把一个行为判多罪是不合理的。
这个警告可以不必撤销,但是必须修改~ 因此这部分
请板主修改判决文之警告部分,并通知f某
3.所谓的"累犯",不是指违反同一部规定,而是指又做了同样的违规行为,
杀了人出狱之後再抢劫,这不是累犯,杀了人出狱之後又杀一个人,这才是累犯...
3-2里面种类繁多,只是把刑度相当的类型整理在同一条,并不代表这些是同样行为,
例如18禁连结跟商业广告,我想这很明显属於不同类型,踩不同的线当然不是累犯...
因此这部分
申诉驳回,维持版主原判
4.虽说f某两次违规行为,是做了两个不同类型的违规行为,
第一次是以签名档暗讽,第二次是以推文公开私信,
然则就其动机,同样都是为了攻击同一个对象,见缝插针、譁众取宠,
看板有人引起争议就已经很乱了,版主喊停後还跳出来乱这更使看板无法恢复平静,
惩处过一次之後仍不知收敛,换另一招来继续咬着不放...
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要表人可以写信互相呛爱怎麽呛就怎麽呛,
不必把看板风气弄得这麽酸。因此建议版主
这类基於同一动机的再度违规,纵使并非踩同一条线,仍必须加重处分
~~~~~~~~~~~~~~~~~~~~~~~~~~~~~~~~~~~~~~~~~~~~~~~~~~~~~~~~~~~~~~~~~~~~~~~
此案推文惩处,老样子有漏的有多的来信
→ Roobamm:小丑吗~~这真是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08/12 22:23
警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2.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