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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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SD-GundamOL terry750510 不服判决0801
时间Tue Oct 18 14:18:00 2011
事发经过:
t版主代申诉者a128发表说明文,而後被检举者a120回了那篇文,
a128认为该文违反若干规定而检举之,版主驳回,故a128上诉
争点:
该文是否构成人身攻击? 又是否符合板旨?
说明:
1.t版主代PO,则表示该文视同a128本人发言,表达对於自己所受之指控的回应,
其他人对於该文之回应,则视同直接repost a128本人同样意思。
2.该文衡量其内容,简单讲就是表达:
"a128先前这样说,现在变这样说,我觉得她说话自相矛盾" 的意思
组务认为对於a128的说明文,a120做出回应文章,提出对照并说明自己想法,
虽字数不多,但针对事情讨论,该有的东西都没有少----
有提出自己对事情的想法,为什麽会有这些想法的根据
因此该文出现在该时空下并无不妥。
3.文中a120按指a128自己打脸等词,打脸就是拿石头砸自己脚、自相矛盾、害到自己
等等意思,并不具有明显的侮辱成分在里面。
综合上述三点,版主判决合理,驳回申诉。
4.虽版主驳回检举之判决合理,但版主驳回检举之回信内容相当不妥,
"不就因为您自己说嘴,才会被人拿出来打嘴..."
无论再怎麽烦,克尽职责是对自己的训练,请尊重自己的身分,你是在为PTT服务,
当版主是对自己修养的磨练,将来为国家社会服务也是需要一样的能力。
我平常跟朋友讲话都干来干去的,但我打判决文甚至回信都像变另一个人,
我相信你们也可以平静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按规定办事的优秀齿轮。
此案版主口头劝导,尔後再有不合适的行为就要处分了。
驳回检举时,只要说明驳回的理由就可以了,反呛真的很不适当,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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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2.15.91
1F:→ asdf751013:收到 感谢小组长提醒。 感激不尽 10/18 22:09
2F:推 terry750510:明白~ 谨记在心。 谢谢小组长 10/20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