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SD-GundamOL terry750510 不服判决0731
时间Tue Oct 18 13:43:32 2011
判决:此案驳回,不予处理。
说明:
1.经查此案被指控外挂者为K某,指控者为S某,依据站规----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处分之申诉权人)
受前条处分之使用者,对於处分不服者,得依本规则第三编所订申诉程序, 提出申诉。
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对於认定权人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此案S某之指控,只涉及K某的个人权益,於板务层级就只有K某能检举了,
K某检举後不服才有权上诉。
a某於板务层级便已不具检举资格(无关a某任何权益),当然也就不具上诉资格,
故此案驳回。
2.我在
#1EGMY-uL (Sub_GOnline) 这个案子时有提过,针对人身攻击案,
版主可以考量被攻击者是否介意,来衡量是否需要判罚。
且当时该案为人身攻击案,本案是说人外挂,只有事实与否的问题,没有骂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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