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检举] Mabinogi板 TheCrossRoad板主 渎职、怠职
时间Sun Aug 21 19:33:37 2011
前言: 因为很单纯,不用另外审其他资料,看过就可以判了,不是故意插队的,
那因为这个案子其实不归T管,所以也不需要请他说明,我就直接判了~
事发经过: T板主於看板推文中讲脏话,s某向T检举之,T版主有回应但无处理结果,
故s某向组务检举,认为T版主无处理结果应属失职。
争点: 1.骂脏话到底有没有违反该板规?
2.版主若被检举违规,该当如何处置? 谁有权处置?
说明:
1.T版主有回信,基本上已不属怠职(不做事)。
至於是否失职,信件内容看来大意就是:
"你不是当事人、那只是粗话、没有辱骂到人"等意涵,
虽无讲白,但意思已显然为驳回检举之意,认为须由当事人nyu才处理,
故其答辩已属完成,并无失职,故:
驳回检举。
2.为了避免多一篇申诉文(s不服T版主的无罪处分判决而上诉),徒增双方时间浪费,
针对该看板内的检举案(即脏话案,而非版主失职案),组务多做一些说明:
a.依照回避原则,岂容"球员兼裁判"的情况发生?
所以检举T版主违规,
版主本身理当回避,交由其他版主处理,也就是 w负责审理。
也就是说,其实T版主一开始就请s向w检举较为合适
b.根据检举内文,s某已有向w版主检举同一行为,但w表示无立场处理,
其实版主之间虽为同阶,但只有在"以版主身分做事情时"是同阶,
在
看板上做一般的发言是属於"普通看板使用者"的行为,版主须依板规执行的,
在其他看板常有版主违规互相桶的情况,别说版主,站长违规照样桶都发生过,
所以w版主负责此案是有其正当性的。(桶过站长是某版主说过的,真相未知)
c.由於目前情势特殊,w版主审理此案有些棘手,组务於下方(d点)提供一些见解,
应该可以让w版主轻松分析此案该当如何处置。
若w版主担心被扣公报私仇之类的帽子,
亦可於判决前来信与我讨论,
由我检视後来公告惩处或回信驳回,应可避免无谓的流言攻击。
d.该版版规:
●
严禁脏话及辱骂字眼使用
本板主题仍维持在游戏的技巧、技能、物品、任务....等讨论,
请将
讨论焦点着眼於游戏本身而非意见相左之板友,此条为特例,初犯为
水桶三天,累犯以周为单位增加。
看板板规条文有内文说明时,应通盘考量整体文意而非单就标题去解读,
从整体文意看来,我个人感觉意思应该是"对事不对人"为主体,
但板规是版主制定的,解释权也在版主身上。所以讲"机掰"到底有无违规,
按理应由现任版主群讨论,订出统一标准,可是不巧被检举者就是版主之一,
理应回避... 而另一个版主自己解释标准亦不合理,因此,老方法:
参考过去判例、拿相同的标准来审视此案,同样地以後必须照此标准才公平。
请w版主参酌近来相关案例,看看过去类似的情况通常是判罚或是不处分?
若过去user单纯暴粗而无侮辱到别人时有惩处,那就照桶;
若过去单纯讲脏话而没骂到人时都不处分,那就也不处分。
若过去判例标准不一... (汗) 那只好把判例们寄给我研究,好好讨论看看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29.191
1F:→ cola1230:...可是版规没有说要本人才可以检举 这一说法没有立点 08/21 19:54
2F:→ cola1230:1-4-1-10是以前的版规 小组长您d第二段黄字 08/21 19:57
3F:→ ganbaday:没有说不能检举呀,检举是有效的,但罚不罚要看判例 08/21 20:08
4F:→ avortex:所以这个案子现在w板主还有裁量权的意思? 08/21 20:15
5F:→ ganbaday:不是还有,是一直都有...看板上使用者行为就版主管辖 08/21 20:38
6F:推 s902340904:婀... 不好意思,我不太能懂... 08/21 21:08
7F:→ s902340904:我从头到尾都是指他说脏话这件事,但他转移成人身攻击 08/21 21:09
8F:→ s902340904:他用这样的理由驳回我的检举,我无法接受才继续回信的 08/21 21:10
9F:→ s902340904:而我发现他焦点刻意放在那部分,最後我才将我的检举内 08/21 21:11
10F:→ s902340904:容更改成更明了、清楚的说法。 08/21 21:12
11F:→ s902340904:如果硬是要说,这算是两件检举信,第一封他以答辩完, 08/21 21:13
12F:→ s902340904:那第二封却没回音?所以这部分仍无过失吗? 08/21 21:14
13F:→ ganbaday:对同一个案件,既已表示不处分,接着就是上诉或接受 08/21 21:19
14F:→ ganbaday:组务并不要求版主必须无限答覆同一个案子,只要有答覆, 08/21 21:20
15F:→ ganbaday:就不算没做事,而使用者不服当然也可上诉,只是此篇我 08/21 21:21
16F:→ cola1230:这样是不是以後版面都可以充斥...风儿你很机掰 这种话 08/21 21:22
17F:→ ganbaday:顺便把案子分析一下,该回避的原因,判罚的准则讲清楚~ 08/21 21:22
18F:→ ganbaday:那要看板主标准而定,而标准从判例可观察之 08/21 21:24
19F:推 s902340904:谢谢小组长的回应,因为我检举怠职的原因主要是指第二 08/21 21:28
20F:→ s902340904:举信。另外想询问一下小组长,那两封检举信,就您认为 08/21 21:30
21F:→ s902340904:是属於相同的信件吗? 08/21 21:31
22F:→ ganbaday:是不同信件,但是是同一个案子,讲白一点,版主若只回: 08/21 21:32
23F:→ ganbaday:"未达判罚标准",之後都不回信,也不算怠职 08/21 21:32
24F:→ ganbaday:不服上诉之後,组长会看情况要求版主公开解释,这是後续 08/21 21:33
25F:→ avortex:所以渎职怠职并不成立,但是板主宣判的结果仍可以上诉? 08/21 21:40
26F:推 s902340904:如果我没理解错误,怠职部分我应能以第二封信未回上诉 08/21 22:01
27F:→ ganbaday:怠职是说不做事,驳回检举案跟不做事是不同的 08/21 23:42
28F:→ ganbaday:版主的处置就是认为没违规不用罚 08/21 23:42
29F:→ ganbaday:其实正确的处置应该是"我应回避 请找w处理" 08/21 23:43
30F:→ ganbaday:对结果不满意才是申诉(上诉),检举是版主有违组规时用 08/21 23:44
31F:→ ganbaday:对结果不满可上诉,但我这篇已经把上诉结果先讲了,就是 08/21 23:45
32F:→ ganbaday:想节省双方时间,上诉结果就是这T要回避,不归他管,他 08/21 23:45
33F:→ ganbaday:必须避嫌,不处理此案,他做的判决都没用。 08/21 23:46
34F:推 s902340904:了解!谢谢小组长的回覆 ~ 08/21 23:54
35F:推 salami:这逻辑...我脑子都快打结了...真强 Orz 08/22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