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maker (冲)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申诉] Arad板主判决失当、无限上纲
时间Sat Jun 26 15:38:14 2010
申诉案件申请
 ̄ ̄ ̄ ̄ ̄ ̄
看板群组:线上
看板名称:Arad
申诉板主:AYANASAEKI
申诉理由:判决失当
案件说明:
本人进入该板发交易文和公布交易结果
由於已详阅板规 认知上并不认为有违反板规之虞而发表
板主却扩大解释板规而裁定我水桶一个月之重刑
一般认定现金应是指新台币 游戏公司之代币并非为现金
若要如此无限上纲
游戏中的游戏币也是可以交换新台币 是否也应该算是现金?
若是游戏公司之代币也是为现金 应在板规上明确定义
本人认为并未依照板规判决而是迳行扩大解释板规并封杀依照板规发文的板友
却没见到板规进行相关方面的改进
因此申诉
相关佐证:
1. 事件主体
#1C9P4Qrf
2. 交涉过程
作者 justmaker (冲)
标题 Gash != cash
时间 Sat Jun 26 15:04: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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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现金指的是NT
板规并未列出Gash是属於现金的定义范畴
不知为何判我水桶?
作者 AYANASAEKI (阿一)
标题 Re: Gash != cash
时间 Sat Jun 26 15:11:0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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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现金"才能判的话
那以後是不是大家都用点数卡取代现金交易就好
那贪污sogo礼卷的 是不是可以说那是礼券不是现金?
基本上用游戏以外的东西交易就算是现金交易了
因为游戏外所有东西都是可以用现金来衡量价值的
你用两杯星巴克换游戏道具 也算是现金交易 因为星巴克是用现金买的
何况是用点数卡这种面额就等於现金的东西交易
这样解释希望够清楚
作者 AYANASAEKI (阿一)
标题 Re: Gash != cash
时间 Sat Jun 26 15:15:5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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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回给您的内容我贴在那篇公告文了
其实您针对"现金"的争执已经算是在钻版规漏洞了
我就不跟您辩驳了
对版规不符可以上诉 有线上游戏专用的版
判决已定 言尽於此
作者 justmaker (冲)
标题 Re: Gash != cash
时间 Sat Jun 26 15:16:5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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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你说我钻漏洞 我从一开始就认定gash不是现金
根本是误踩你那定义不明的界线被误杀
我会上诉的 谢谢你回应
※ 引述《AYANASAEKI (阿一)》之铭言:
: 刚刚回给您的内容我贴在那篇公告文了
: 其实您针对"现金"的争执已经算是在钻版规漏洞了
: 我就不跟您辩驳了
: 对版规不符可以上诉 有线上游戏专用的版
: 判决已定 言尽於此
: ※ 引述《justmaker (冲)》之铭言:
: : 你这样说不对 一切依板规为主吧
: : 你跟我说是不是以後大家怎样 那你要规定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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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6.175
※ 编辑: justmaker 来自: 123.204.6.175 (06/26 15:45)
1F:→ justmaker:看起来quark已经不管事了....? 06/26 16:07
2F:→ justmaker:那我自认倒楣吧 白忙一场 06/26 16:07
3F:→ Beowolves:反应板主不管事会黑掉,很恐怖!不能提这个字眼阿 06/26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