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100cc (枫谷烂板主当打手)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MapleStory板的板主不问是非,沦为老玩긠…
时间Fri May 28 02:36:31 2010
※ 引述《lkkkim (じぇったい Jだけに)》之铭言:
: 1.过於空洞有其争议,不代表是违规,因此你的这四篇文章还活的好好的。
: 2.你的文章底下都有一堆板胞在告诉你"你可以用推文"
: 3.你没有被永久水桶,而且我上一篇文有说:
: 最後这个公告有其争议,因为此为新任板主shiou0909的第一篇水桶公告,
: 尚不熟悉板规运作,处罚过重,已於隔日我指导後重发公告。
1.过於空洞有争议.但不算违规(同意)
2.抱歉真的是新手.那时不晓得下面一排是推文.我只当他是签名档并没仔细看
3.永久水桶是一开始的裁罚.我有发文抗议才改变.也感谢有公正的对待
: 1.告知劣文退回是系统寄的,本板记点一向不通知。
: 2.公告标题不明显,谢谢建议,板主群会讨论改进。
1.一向不通知.说实在的.我真的是新手.如果没收到劣文退回我还不晓得违规
这就是新手的障碍.只是目前发生在我身上而已.希望制度能调整成有通知
才不会让新手不知不觉连续犯错.搞的好像我是故意去犯的!
2.谢谢!
: : 检举外挂是否有证据?还是板主可以跟别人一起瞎起哄?
: : 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怎能因为"人"因为不确定的事情,所以代表发的文章有争议
: : 建议板主还是就事论事,此篇文章并无争议,是您的心,有争议!
: 证据在推嘘文里,我这篇备份附上推嘘文就是因为证据在底下,
: 你都把推嘘文略了,那我就再附一次,还帮你去芜存菁。
: http://tw.myblog.yahoo.com/jw!rfs.cgCYBRvvVaBxIjThrzDf/article?mid=424
: http://tw.myblog.yahoo.com/susuki-aoi/article?mid=376&prev=410
说实在的,图中被检举外挂的就是我本人,同时开两台电脑,一台卡键补血
另一个则是用矛无双打怪,但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如下.
为避免各说各话.我从同一网页中的相簿里找到一些资料.足以澄清我非外挂
图一
http://tw.f14.yahoofs.com/myper/rfs.cgCYBRvvVaBxIjThrzDf/blog/
20080114035202211.jpg?TTAkFAMBsNIIS2EO
图二
http://tw.f14.yahoofs.com/myper/rfs.cgCYBRvvVaBxIjThrzDf/blog/
20080114035143684.jpg?TTAkFAMB7zCNeicY
网址过长请自行重组..
图一显示一百多等的我.碰到雪女尚损失一千多滴血.而且是皱着眉头的
图二显示83等游侠.碰到雪女损失一滴血.且感觉毫发无伤
问题来了.雪女区图少.想练攻的人很多.我练攻时只要玩家提出请求.
我都会乐意组队.对我来说多付出一些是无妨的.只是不小心组到有心人开来的外挂
意图栽赃抹黑.造成许多人以此网页指称我外挂.
怎麽说呢? 由图片所示.拍下这些照片且提供照片制作该网页者.也就是83等游侠.
如果83等游侠是我的朋友.自然不会提供此类照片放在网页之中抹黑我
换句话说.83等游侠与该网页制作者若不是朋友关系.就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很显然的.开挂者并非我..而是83等游侠
您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麽别人要抹黑我?原因其实不难懂.
若您有朋友在火独鱼伺服器就会知道本人常常抓外挂.抓到外挂对我恨之入骨
所以有此针对我抹黑的行为产生.也想藉此来打击我
最重要的是.在此除了在次澄清我并非外挂之外.
同时也痛心板主不加追查.拿着外挂制作的抹黑网页.来惩罚一般玩家
您是否有认真看过网页呢?还是随着人云亦云,被外挂制作的网页牵着走?
所以我还是要声明.我并非外挂.且制作网页的人就算不是真正的外挂者.
也是熟知外挂来源的玩家.以上.板主是否还认为我是具有外挂争议的玩家呢?
: 1.你没有情节重大,只算你两大点而已。
: 2.揪团文手动置底不一定算闹板,但是,
: 你的文章是一篇争议文,你的第一篇揪团文已经按照"板规2-1"被标记S,
: 按照板规2-1
1.若您认为两大点.那就算两大点.
2.如果看完上述自清之文.其实并非我PO文有争议.而是您认为我可能是外挂
而有争议.若我的确非外挂呢?那文章是否还有争议?而且误导大家
引起争议的并非是我.我也是受害者.因为我的确有揪团的需要.
我的不平来自被闹板.而板主罚的是我.却不是滋事的人.
还请板主弄清争议来源.若争议的理由消失.那我发的文是不是就不算争议文
: ╭───────╮╭───────╮╭───────╮╭──────╮
: │一. 文字规定类││二. 文义规定类││ 三. 交易相关 ││ 四. 闹洗板 │
: ╔══╧═══════╧╛ ╘╧═══════╧╧══════╧╗
: ║ ╔═════════════════════════════════╗║
: ║ ║1.禁止出现争议文章和偏激的情绪性文章(含推文)。◆ ║║
: ║ ║ ║║
: ║ 板 ║ ║║
: ║ ║ 罚则:版主判定为争议文前之推嘘文讨论,皆不罚。 ║║
: ║ ║ 板主看到,推文警示,全串标示 S。 ║║
: ║ 规 ║ 讨论串以最後一篇为分界线, ║║
: ║ ║ 全串保留一个月後砍除。 ║║
: ║ ║ ║║
: ║ 细 ║ 推文警示之後,还在鬼打墙,继续推文、讨论。 ║║
: ║ ║ 视同闹板、藐视板规,记两大点,水桶两周。 ║║
: ║ ║ ║║
: 警示後,你自删就算了,又再度PO出来!?
^^^^^^^^^^^^^^^^^^^^^^^^^^^^
是板主您说揪团文重PO是不犯规的
: 那麽就视同藐视刚刚的那个S,藐视板规,视同闹板。
^^^^^^^^^^^^^^^^^^^^^^^^^^^^^^^^^^^^^^^^^^^^^^
如果那个S不是来自於我的争议.那我重PO文是否就算是ok的呢?
: 如果你不自删,留着那篇文,在S之後再有人推嘘文都会被算闹板,
: 你完全没事。
: 但是你自删啦,你自删又重PO啦。
^^^^^^^^^^^^^^^^^^^^^^^^^^^^^^
如上.自删重po是揪团文的合法权力
: : 上述揪团文无规定不可同日多PO..只要PO两篇以上..文章都一定会置底的
: : 只要揪团的目的是一样如打炎.打六手.或是任何一个组队任务
: : 内容重复是很正常的!!只是这样被板主解释起来又算是藐视板规了??
: 你是争议文,他们是吗?
^^^^^^^^^^^^^^^^^^^^^
请问板主.若发现我并无争议.那还算争议文吗?
: : 感谢板主PO出此文,让我有迹可循,不然我还真是含冤莫雪~感恩!!
我只能说如果不是争议这麽多.也不需要注册上来说明
当我在说明的时候请板主认真看一下内容
而不是去相信外挂做的栽赃网页.来打击手动玩家
以上感谢赐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233.155
1F:→ nt100cc:另板规2-1说明.无证据便指称我是外挂似乎也是违规的 05/28 02:52
2F:→ nt100cc:板主却引用错误的资讯拿来指称我有外挂争议.是否也违规? 05/28 02:53
3F:→ nt100cc:那个外挂做的网页百密一疏.让我有机会澄清 05/28 02:56
4F:→ nt100cc:该网页中的相簿里还有很多资料可供点选 05/28 02:57
5F:→ nt100cc:也顺便让大家看一看是谁做出来的栽赃网页 05/28 02:57
6F:→ nt100cc:提供错误网址误导板胞造成笔战的.建议板主重罚.谢谢! 05/28 03:02
7F:→ nt100cc:再重申一次开挂的83等游侠与网页制作者非亲即故 05/28 03:03
8F:→ nt100cc:图中我会损血.需要补血.还放火放祈祷.足以证明我是手动 05/28 03:05
9F:推 lkkkim:板规2-1: 争议:可供争辩、议论,却明显无解之文字。 05/28 05:33
10F:→ nt100cc:板主凌晨五点多还没睡.板主辛苦了! 05/28 10:51
11F:→ nt100cc:我想说的是有心人制作假网页.再提供大家去看 05/28 10:52
12F:→ nt100cc:利用人心排斥外挂的个性来栽赃我.你可以看到多少人被误导 05/28 10:53
13F:→ nt100cc: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被冤枉而百口末辩的经验 05/28 10:54
14F:→ nt100cc:被冤枉之後.又被惩罚.心中的感受一定是不快乐的 05/28 10:56
15F:→ nt100cc:而其中板主被误导.对我做出惩罚是我最心痛之处 05/28 10:57
16F:→ nt100cc:期待板主能够清如水.明如镜.最出最公正的裁决 05/28 10:59
17F:→ shiou0909:懂的将自己提出的第1点第2点排版 却不会将网址排版 05/28 11:48
18F:→ shiou0909:倒是满刻意要突出自己是新手不会缩网址 05/28 11:48
19F:→ shiou0909:为了同件事情而po的揪团文 何来合法重po权力? 05/28 11:52
20F:→ nt100cc:板主lkkkim曾於第774篇指出板规无规定揪团文不可同日多po 05/28 13:02
21F:→ nt100cc:shiou0909板主.重点不是在於我会不会缩排.而是内容! 05/28 13:03
22F:→ nt100cc:如果我能证明我是新手.请问shiou0909愿意负什麽样的责任 05/28 13:04
23F:→ nt100cc:如果我能证明我是新手.是不是能要求没证据就污赖我的s板主 05/28 13:04
24F:→ nt100cc:看是要砍帐号还是辞退板主一职.因为您的发言一直没有证据 05/28 13:05
25F:→ nt100cc:未经考证就攻击板胞.显见板主的公正性倍受质疑 05/28 13:06
26F:→ nt100cc:怪不得我的文章常常被您封杀且判的特重!!! 05/28 13:07
27F:→ nt100cc:补充一下,您第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因为我尚不知申诉管道 05/28 13:12
28F:→ nt100cc:所以我是直接托梦站长,并非没有去申诉,有信件为证! 05/28 13:13
29F:→ nt100cc:是5/23小天使教我来此板申诉,我才发表了在此的第一篇申诉 05/28 13:14
30F:→ nt100cc:第一次是用托梦站长跟jzs抗议s板主的判决不公正 05/28 13:16
31F:→ nt100cc:当我的文章倍受质疑时,是否有人想过s站长的行为也令人起疑 05/28 13:18
32F:→ nt100cc:请问板胞有新人第一次被惩罚就是吊永久水桶的吗? 05/28 13:19
33F:→ nt100cc:希望lkkkim板主可以帮忙厘清shiou0909板主是有意还是无心 05/28 13:20
34F:→ shiou0909:看来你完全忽略了第777篇的内容,以及我下面的回文。 05/28 13:24
35F:→ nt100cc:777篇的问题放在777篇回应,对我来说是合理的,除非要引用 05/28 13:33
36F:→ cat007:新手不是藉口 在发文以前就应该了解操作方式与版规 05/28 15:07
37F:→ cat007:况且MS版要注册三个月才能发文 你确定三个月还算新手吗? 05/28 15:08
38F:→ nt100cc:回cat新手的认定不同.当我发现不能po文所以注册完就没上了 05/28 16:16
39F:→ nt100cc:能PO文才回来发表文章,请问我该算老手?? 05/28 16:17
40F:→ nt100cc:比起一些会用签名档,会用彩色字样的老屁股来说我还算新的! 05/28 16:17
41F:→ nt100cc:对於一些不讲道理就蛮横相挺.以人多势众欺负人的老手. 05/28 16:19
42F:→ nt100cc:我的确算新手不是吗?? 05/28 16:21
43F:→ cat007:你好像不太清楚重点...新手不是藉口 当你决定发文时 05/28 17:15
44F:→ cat007:你就有"义务"遵守规则 05/28 17:18
45F:推 beLIEve:光凭这串水球你就够老了 还跟人家争甚麽新手....高手高手 05/28 17:53
46F:→ beLIEve:啊 是推文 05/28 17:53
47F:→ beLIEve:水球推文都分不清楚,所以我也是新手 哭哭 05/28 17:53
48F:推 lithin37:hi 假新手 新手老手跟发争议文有关系吗? 05/28 18:52
49F:→ lithin37:因为是新手所以枫板该让你随便?? 05/28 18:53
50F:→ lithin37:阿文章都S起来了还要删掉重PO 不论有问题的是你还推文 05/28 19:00
51F:→ lithin37:都好自觉不该再重发一次了吧 更何况两篇文章隔不到一页 05/28 19:01
52F:→ lithin37:你第一篇自己删的太快太急 现在想说别人闹你 也没证据了 05/28 19:02
53F:→ lithin37:留下的只有你重复贴文的事实 这才是你被水桶的原因 05/28 19:06
54F:→ lithin37:新手老手完全是主观认定 你是新手又怎样? 闹版就不能桶? 05/28 19:10
55F:→ lithin37:就算你是新手你还是得收那个闹版水桶 哩马卖歌吵这点了 05/28 19:11
56F:→ nt100cc:beLIEve兄.学会推文.用一次和一百次的难度是一样的吧! 05/28 21:23
57F:→ nt100cc:lithin37兄.争议文的认定不同.已请板主斟酌.详见内文 05/28 21:23
58F:→ nt100cc:没有人在枫谷随便,若真的要算,来闹板的人才随便吧! 05/28 21:24
59F:→ nt100cc:板主有说我发文内容并无不妥.争议之处在於外挂部分 05/28 21:24
60F:→ nt100cc:板主也说揪团文可重复发文,并不违规,重点仍在於外挂认定 05/28 21:25
61F:→ nt100cc:因为有人拿假证据来指我外挂,此文章才成为争议文! 05/28 21:26
62F:→ nt100cc:针对这点我已在文中解释,请详阅後再讨论,谢谢您的指教! 05/28 21:26
63F:推 beLIEve:你到底有没有用外挂,不是板规可以管的,但是扯到外挂要吵 05/28 23:39
64F:→ beLIEve:起来,「吵起来」就算争议。板规我写的,解释至此请领悟 05/28 23:41
65F:→ beLIEve:至於你是不是新手,和你有没有违规,是两码子事 05/28 23:41
66F:→ beLIEve:不然新手板主手太新把你永久水桶,也请你原谅他吧。 05/28 23:41
67F:→ nt100cc:beLIEve兄.目前是我被栽赃外挂.所以揪团文被认定为争议文 05/29 04:48
68F:→ nt100cc:目前造成我被吊水桶三个月又2周,若非有人贴假消息闹板 05/29 04:49
69F:→ nt100cc:我的文章不会变成争议文,也不会被水桶三个月又2周 05/29 04:49
70F:→ nt100cc:您可以检视我的发言,纯粹替自己辩护而已,并不是针对谁 05/29 04:51
71F:→ nt100cc:我能了解您的用心,毕竟大事化小我也同意,但我冤枉被吊水桶 05/29 04:52
72F:→ nt100cc:在我举证之後,大家也认可的话,是不是该还我清白呢? 05/29 04:54
73F:→ nt100cc:板胞贴假消息,造成板主误判,这一点我一向都是能体谅的 05/29 04:55
74F:→ nt100cc:我只希望被误导的板主在做出错误判决之後,能够懂得回头 05/29 04:56
75F:→ nt100cc:简单道个歉.恢复我名声.如此而已.而不是硬凹.道歉很难吗? 05/29 04:57
76F:推 beLIEve:错了就该道歉,这我非常赞同,有没有错就交给组务圣裁了。 05/29 07:54
77F:推 lkkkim:我只能跟你说,板主看的重点是已经吵起来了,跟你到底是不 05/29 11:53
78F:→ lkkkim:是外挂没啥关系,吵起来→无解的吵→板主认定争议 05/29 11:54
79F:→ lkkkim:已经认定是争议还没啥问题,顶多是请大家停止讨论 05/29 11:55
80F:→ lkkkim:我看的只是你的文章被标S之後,还删掉重PO的行为而已! 05/29 11:56
81F:→ lkkkim:所以不管你是不是外挂,这是私人恩怨板规管不着 05/29 11:58
82F:→ lkkkim:我只管,我的板上有没有人吵起来!! 标S喊停後 继续就是被罚 05/29 11:59
83F:→ lkkkim:你不删文放着还是可以继续揪你的团 删了重开战局就是要挨罚 05/29 12:01
84F:→ lkkkim:再来 你是不是要说,因为是他们栽赃你所以才会吵起来 05/29 12:05
85F:→ lkkkim:那你是不是要问你自己为什麽要去带外挂,组了发现可以马上 05/29 12:07
86F:→ lkkkim:踢,还时间长到可以被人栽赃陷害也没看到图片里你有反驳 05/29 12:08
87F:→ lkkkim:自己踏入一个圈圈让大家有理由质疑你,为什麽不一开始就顾 05/29 12:10
88F:→ lkkkim:好自己的清白,自己惹上争议,不要怪有心人刻意栽赃 05/29 12:11
89F:→ windyeddy:我记得游戏规章有说与外挂共享利益(例如组队)者视同外挂 05/29 13:29
90F:→ nt100cc:事实上,身陷一堆怪纠缠之中,我并没办法马上解除组队 05/29 14:07
91F:→ nt100cc:但也是尽量找空档解除了组队,时间并不超过十分钟 05/29 14:07
92F:→ nt100cc:我发我的揪团文,被老板胞闹板变成争议文,所以就不能在PO文 05/29 14:08
93F:→ nt100cc:所以只要是有人发文章被闹板变成争议文,就会损失我的权益 05/29 14:09
94F:→ nt100cc:所以无的放矢让文章变成争议,就可以让板胞PO文权益丧失 05/29 14:10
95F:→ nt100cc:板主的思维如同被强暴的妇女,因为自己穿的短被强暴活该 05/29 14:11
96F:→ nt100cc:不要怪有心人刻意强暴女性,而是女性穿的短惹上强暴犯 05/29 14:12
97F:→ nt100cc:新板胞只要被老玩家看不顺眼刻意来闹板.就会永久丧失权益 05/29 14:13
98F:→ nt100cc:因为只要PO文就会有人来闹,变成争议文,如此循环下去 05/29 14:14
99F:→ nt100cc:新板胞要看老玩家的脸色办事.如同军中学长学弟制的延伸 05/29 14:14
100F:→ nt100cc:贵板主的思考逻辑还真是民主阿,PTT其他乡民是否也能接受?? 05/29 14:15
101F:→ nt100cc:板主怪我删了重开战局,请问我重PO的文章内是否有争议言论 05/29 14:17
102F:→ nt100cc:重PO之後我并不接受笔战且也把焦点放在揪团主题上 05/29 14:18
103F:→ nt100cc:我能清楚的说明重PO的主旨及用途,并不是在於与人吵架 05/29 14:19
104F:→ luhj:重点是在"争议"文...当初就明定....版主判定有"争议" "之後" 05/31 17:04
105F:→ luhj:之後还有继续後续行为.就视为闹版.....很难理解? 05/31 17:05
106F:→ luhj:"删文"就是你的後续行为 跟观点.内容一切无关 05/31 17:20
107F:→ nt100cc:重点就是.请您讲重点.一直鬼打墙实在很难理解 06/04 14:54
108F:→ nt100cc:没有争议文的出现.後续一切动作都合法.这样你也听不懂 06/04 14:54
109F:→ nt100cc:一直在问後续动作.找不到重点.原地打转好累喔! 06/04 14:55
110F:→ nt100cc:板主若没错误判定"争议文"我哪里还有什麽後续行为闹板阿 06/04 14:56
111F:→ nt100cc:麻烦理解能力好一点,看清楚前因後果再讨论 06/04 14:56
112F:→ nt100cc:导因为果整个就像鬼打墙,一点意义和帮助都没有! 06/04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