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er9527 (道见万物灭˙杀生始元)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申诉] SD-GundamOL版主判决失当、无限上纲
时间Thu Mar 11 17:38:07 2010
申诉案件申请
 ̄ ̄ ̄ ̄ ̄ ̄
看板群组:线上
看板名称:SD-GundamOL
申诉板主:tactical
申诉理由:判决失当、无限上纲
案件说明:日前因本人两句推文,T版判与本人水桶五日游
经与T版私信之後无法接受T版之说辞,故致此申诉
以下是T版判与本人之理由:
→ lucifer9527 :叫版王也不错听阿~有何不可?反正也只差头上一个点.. 03/03 00:11
→ lucifer9527 :喔喔 原PO说话了耶~某人要不要回应一下了~ 03/03 00:12
2-3 ■口气恶劣之文章与推(嘘)文。
水桶5天,服役期间:03/09~03/14 11:50
相关佐证:以下是与T版私信的内容,因本人不善操作ptt系统,故采自行复制贴上的方式
请见谅
〔以下为本人寄信内文〕
因本人不擅於ptt相关指令之操作
故以下内文若有引用他文之处皆以自行复制贴上的方式处理,请见谅
鉴於T版於最新一篇水桶公告文中有本人ID,由於是本人ptt生涯首次进桶
一为体会这特殊文化之所有细节
二为本人认为T版之判决颇为诡异,故寄此信申诉
以下是T版判与本人之理由:
→ lucifer9527 :叫版王也不错听阿~有何不可?反正也只差头上一个点.. 03/03 00:11
→ lucifer9527 :喔喔 原PO说话了耶~某人要不要回应一下了~ 03/03 00:12
2-3 ■口气恶劣之文章与推(嘘)文。
水桶5天,服役期间:03/09~03/14 11:50
本人不觉得这两句推文有何口气恶劣之疑义,以下将具体说明
首先,版王这个词汇并非出自本人之手笔,故无借此辞汇隐喻或暗讽之疑义
纯粹是对这新创(应该算吧?)辞汇发表自身意见
在那个讨论串中,A版友率先打出版王此辞汇,接着被其他版友质疑
(包括T版也参予了质疑)其用心
而A版友也做出了解释(仓颉什麽的),而对於本人而言,承接那讨论串看下来
立场十分清楚:
我不认为叫版主或是叫版王有何差异,也没难听到哪去
而就字型面我已经说明,就是後面那句"反正也只差头上一个点.."
两者不仅字型极为相近,就字义面而言也完全相同,解释如下:
自古以来,君/主/王等等本为同义字,佐证如下:
主者,古代对国君/帝王之称呼
语见《商君书˙君臣》:「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
王者,系指国君/国王/君主/帝王等之称谓
语见《荀子˙王霸》:「百王之法不同。」,而自汉代以降亦指最高封爵
再观《文选˙李陵〈答苏武书〉》:「故欲如前书之言,报恩於国主耳。」
国主者,国王、国君之意也。
再观《诗经˙邺风˙燕燕》:「先君之恩,以勖寡人。」先君者,对先代君王之敬称
而在《三国志》中亦有《先主传》,先主者,亦为对先代君王之敬称
另诸如《商君书˙慎法》:「人主莫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
人主者,人民之主宰,系指君王,亦如是。
以上相关古文佐证,族繁不及备载
由上述可知,主/王本就是同义字,同样是对其所肩负之统治/管理之职责有所描述的字汇
只是鉴於网路(包含ptt)向来惯称为版主,故众人多此沿用
但就字义面而言,两者如出一辙,无有不同
再次重申,本人是承接那个讨论串後对A版友所提之新创(?)字汇:版王陈述意见
无论从字义/字型观之,本人都认为,版王之称既无贬低之意,也无褒奖之余
何况此字汇非本人所创所提出,那行推文仅是陈述本人对这个字汇的意见
何来口气恶劣之嫌?
若T版认为此字汇有任何贬低之意,请明白告知何处有贬抑之嫌?并请附上佐证,谢谢
最後,本人不明白的是这句:
→ lucifer9527 :喔喔 原PO说话了耶~某人要不要回应一下了~ 03/03 00:12
敢问T版,这又是恶劣在哪?
本人推完上一句後,重看文章发现原PO很罕见的对某jimmy的特2言论发表了回应
并提出质疑
故本人推上这麽一句..
敢问,恶劣在那?
另不得不说,原PO的回应已经明白表示出对於某jimmy特2言论的不满
虽然我相信原PO可能也没有寄信给版主
但是那篇的起战点全因某jimmy"长期喜爱在别人的闪光文下推特定文句而起"
若原PO无所回应则已,但原PO的回文早已明白表达出他的不满
T版何以对这战端起点视而不见?
(另本文也将寄给d版,但相关内文称谓就不多改了,反正意思都差不多,请见谅)
以上 lucifer9527 实战三班˙夜无月
〔以下是d版之回信内文〕
我必须给予t版主判决一定的尊重,
所以如果t版能接受这种说法我绝对没意见,
请见谅,我不打算左右这个判决。
〔以下是T版之回信内文〕
先给你个回应
你不认为是你的个人观点问题
在批踢踢使用上,从没有人以版王称呼每个版的管理者
反而是偏向与版皇、版神等负面意义
在我推文制止後,我认为你最後一句话有挑起纷争的意图
但并非绝对恶意,也由於你是第一次水桶
所以跟前一句话一同以2-3从轻判决
若阁下认为不该合并处理
我会另外发公告补上3-2版规处置
对於此判决我认为已经解释的够清楚了,若你还是无法接受
请寻求线上版务组找小组长申诉,以上
〔以下是本人针对T版回信所回应之内文〕
: 先给你个回应
感谢T版的回应~
: 你不认为是你的个人观点问题
: 在批踢踢使用上,从没有人以版王称呼每个版的管理者
: 反而是偏向与版皇、版神等负面意义
既然从没有人以版王称呼过各管理者~
直接就把此辞汇与版神等等画上等号,这不等同於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上头T版说不认为如此这是我个人观点问题,OK
但至少我提出了证据证明我的认定并非仅是积非成是的模糊概念
那麽,反观T版认定如此不也仅是个人观点,且毫无证据依凭?
况且,提出这个字汇用以形容T版的人也不是我
仅对这个字汇发表意见,不行吗?
那如果我今天推的文是"叫版王不好听啦~不可不可~虽然也只差头上一个点"
试问T版,这句也提了版王,也说只差头上一个点两者相去无多
但也护卫了版主这个称谓
桶不桶?
重申一次,既然无人用过此称谓,直接把他与其他现行字汇比做相同
就该拿出证据,我已经提出我的证据,T版你所依凭的证据又在哪里?
不要说是什麽众人的习惯用法引申而来,我用PTT也有至少5、6年以上的时间
看多了所谓的积非成是,众人都这样认为不代表它的本质就是如此
如今毫无证据依凭,仅已一己积非成是之认定做下如此判决
试问,与大清文字狱何异?
我也是PTT使用者之一,难道T版认定相同的一票就比我不认定相同的一票大吗?
是这样吗?
什麽时候PTT变成了连对某个中性字眼发表意见都不行的地方了?
: 在我推文制止後,我认为你最後一句话有挑起纷争的意图
: 但并非绝对恶意,也由於你是第一次水桶
: 所以跟前一句话一同以2-3从轻判决
: 若阁下认为不该合并处理
: 我会另外发公告补上3-2版规处置
其实我真的不懂T版的标准究竟在哪里
你认定我最後那句有"挑起纷争的意图",若你认定我有这个主观上的犯意
却又说我并非绝对恶意,请问这自相矛盾是何解?
有人会非恶意的去存心引战吗?
我那句推文的本意已经说明得很清楚,除非T版没把信件看完
不过为了预防T版真的没看完,我再重申一次
我这几天回去看了不少闪光文,某jimmy版友在闪光文下推文的比例并不高
但是""只要他有出现推文,"特2"这句的言论出现的比例却很高""
包括我自己的文章,他也在下头"特2"过~
回去看看版上,对某人老爱在那特2而不满的也不是少数人吧
所以今天那篇文章的原PO很难得的对这样的言论做了回应,且提出质问
故而我推下这样的文句,"问某人是不是该来回应一下了"
何来引战之有?何来口气恶劣之嫌?
难道又是T版一己之认定为唯一准则吗?
人治也不是不好,但我觉得T版的标准实在飘忽的有点过大
这不是什麽我是不是第一次水桶,所以T版从轻量刑的问题
我在乎的不是判下的刑重或不重,而是这个判决公正不公正
明明只是一句简单且有过去可循的询问句,却可以套上引战、再以从轻量刑的大度之姿
换上口气恶劣的处刑结果
令人匪夷所思
: 对於此判决我认为已经解释的够清楚了,若你还是无法接受
: 请寻求线上版务组找小组长申诉,以上
我是希望不会弄到这一步,毕竟对於这系统的操作并不是说很熟悉
还要去到组务版实在很累
但假若T版认为这漏洞百出的解释非常完美
那就只好这样做了 以上
===============================================
以上便是与T版针对此判决的通信结果
===============================================
本人内文已提出多个明确证据证明,自古主/王系属同义字
如同国主/国王之称,皆是对其肩负统治管理之责有所描述的名词,亦即一国之负责人
故而版主/版王就其字义面而论亦如是,皆指一版之负责人
本人也於内文中指出,版王之称既无贬低之意,亦无褒奖之余,纯粹就只是个中性字汇
而本人单纯仅就此字汇发表个人意见,并无使用此字汇攻讦版主个人之疑虑
毕竟提出这个词汇来形容版主的人,并不是我
然何,版主回信中不仅无法提出相关有力证据证明版王一词系带有恶劣贬低之意
反而用一己之认定将其字义与版神等辞汇混为一谈
且用此一己认定之积非成是概念对其失当判决辩护
况且回信内容完全忽略本人仅是针对这个辞汇发表意见之事实
迳以一己之认定判定本人使用此辞汇且口气恶劣攻讦版主
无限上纲至此,几可媲美大清文字狱,荒谬程度,令人匪夷所思
至於对於另外一句的判决,也是让人啼笑皆非
其理由在上方回覆T版信件的那封内文里已全数阐明
这里便不再多加赘述,只是在此仍重申疑义一次
何来引战、口气恶劣之有?
在同个水桶公告中就曾有其他版友问过版主关於本人的判决为何如此?如何解释?
可惜版主未做回应
而在与本人私信中可看出,版主全凭一己之荒谬认定做下判决
本人推文之理由皆已详述,然版主给予本人之回应却是漏洞百出
何谓有挑起纷争之意图但非绝对恶意?
以这种荒谬认定来推测本人有引战的意图、曲解本人文意在先
再用本人是初犯故轻判量刑润饰於後,恕本人苦笑之余亦无法接受
虽然才短短桶五日,但本人对这荒谬的近似无限上纲的一己认定文字狱实在是哭笑不得
以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7.154.116
1F:推 coldring:寻正常管道申诉 给推 03/11 19:46
2F:推 francis763:倒是小组长,要了解整个实战三班和大多数版众,会从同 03/12 07:59
3F:→ francis763:是乡公所搞到要做出切割...看完全部过程夸克会累死吧.. 03/12 07:59
4F:推 rabbit190:比乡土八点档还要精采喔 03/12 22:27
5F:推 black945:对不起 看到四楼又想到麦可XDDDDD 03/13 12:12
6F:推 xtimer:虽然对大多实三作法看不惯 但此篇文章合情合理 给推 03/13 20:19
7F:→ peter1989829:根本就挑衅嘛 还有得说嘛? 03/14 19:21
8F:推 Meds:人家都照正常管道申诉了 需要楼上这样讲? 03/14 20:35
9F:→ peter1989829:我太冲动SORRY 03/15 01:13
10F:推 peter1989829:先去看看被桶的版上怎麽说再说吧 03/16 11:05
11F:→ peter1989829:一再的挑衅跟钓鱼 谁不知道阿? 03/16 11:05
12F:→ peter1989829:那你怎麽不先去看看他们怎麽被桶的呢? 03/16 11:05
13F:→ alan7200:喔 正常申诉你也要叫? 阿不就都给你叫就好了... 03/16 12:54
14F:→ alan7200:挑衅?你现在这种言论看起来也像在挑衅 03/16 12:54
15F:→ peter1989829:先去爬文看看? 03/16 21:17
16F:推 Roof37:我只看到一个人家正常申诉都有意见的人 03/16 21:57
17F:→ Roof37:你不高兴你来申诉这篇申诉文啊~~ 不要躲在下面推文 03/16 21:58
18F:→ peter1989829:我懒得把资料重新整理依次 03/17 07:24
19F:→ peter1989829:很多人乱版之後被桶,就来这正常申述 03/17 07:24
20F:→ peter1989829:你说的多,这是正常管道 03/17 07:24
21F:→ peter1989829:我没话讲~ 03/17 07:24
22F:→ peter1989829:是你说的对~打错字=ˇ= 03/17 07:26
23F:→ cst0204:一言堂.... 03/31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