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stawad (公然侮辱罚好少喔)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SD-GundamOL 版主 aeolus1215
时间Sat Oct 17 22:55:42 2009
※ 引述《quark (夸克)》之铭言:
: ※ 引述《Beastawad ()》之铭言:
: : 申诉案件申请
: :  ̄ ̄ ̄ ̄ ̄ ̄
: : 看板群组:G_Online
: : 看板名称:SD-GundamOL
: : 申诉板主:aeolus1215
: : 申诉理由:渎职
: 本案判决:
: 板主无任何失职,原申诉人败诉。
: 案情说明:
: 1.Beastawad 在文章下的推文经板主判定违反板规2-3「口气恶劣之文章与推(嘘)文」,
: 并给予警告,累积三次警告後给予水桶七天。之後 Beastawad 向板主检举受到他人推
: 文攻击,因此板主给予 YukiPhoenix、ZETA821 两人各一次警告。
: 2.对於类似情节的推文,板主同样以板规2-3来处置,都是给予警告,标准一致。
: 3.「渎职」指的是荒废板务,居其位而不谋其职,对板主处置不满,不能因此就说板主
: 渎职,这样的指控并不成立。
组长好
2
文中提到几位板友,发言为指名道姓的针对性攻击,
不是单纯的酸文,有更适用情况的版规如前文述,
且由板主公告中也特别提及「经Beastawd检举」
如果不是刻意强调、提昇检举人曝光率
「当事人检举」这点是符合版规2-2而非2-3的
请组长明监
顺便,容我再把两人的推文内容复制一次
→ YukiPhoenix :欲盖弥彰 真不要脸 10/10 03:25
推 ZETA821 :树没有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10/10 03:29
我想这绝对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击而非仅仅带有酸味的擦边球
3
那麽请问关於板主在公告参杂个人意见(酸人)
并且驳回我对板主自己酸文的检举
"一个厉害的钓手是不会放过任何一支咬饵的鱼
我们还是心平气和玩SD吧"
关於这两件事情(借发公告行酸人之实、以及不处理自己的酸文)
↖ 的确是酸文不算人身攻击
我应该分别以什麽名目申诉会比较恰当呢
或者板主本身是可以以自己的自由心证免除版规的约束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10.179
1F:→ Beastawad:并请问关於附带的「SD板友随来闹版」问题,组长的看法是 10/17 22:56
※ 编辑: Beastawad 来自: 59.104.10.179 (10/17 23:02)
2F:→ wzmildf:已结案不能回文吧... 10/18 03:21
3F:→ francis763:噢?这样就叫做闹版?阿你不就革命叛变了? 10/18 15:58
4F:→ remix7:不知何时方休阿( ′-`)y-~ 10/18 19:20
5F:→ Beastawad:没有看到类似本版版规的文章… 10/18 22:48
6F:→ Beastawad:革命喔…没这麽伟大啦 感谢抬举 :) 10/18 22:48
7F:→ windhiei:没人在抬举你呀,这样也能自high ? 10/19 07:05
8F:推 yohko86:所以老大你还想告版住啥罪名呀? 夸克大已经清清楚楚的解 10/19 13:24
9F:→ yohko86:渎职的定义 真不知道这篇你是想表达啥? 想要引导夸克大 10/19 13:31
10F:→ yohko86:的判决吗? 10/19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