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7012 (不是很开心)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申诉] BB_Online 版主 kblddanny
时间Wed Sep 9 19:42:24 2009
申诉案件申请
 ̄ ̄ ̄ ̄ ̄ ̄
看板群组:G_Online
看板名称:BB_Online
申诉板主:kblddanny
申诉理由:该版主因
莫须有之罪名将本人水桶3个月 判决文中误导大众视听
并带有抹黑令大众认为本人支持、宣扬使用不当程式进行游戏
不但执法过当更导致本人於台大批踢踢实业坊之名声受到伤害
案件说明:本人於9/9号 下午四点~五点间 在wanted版转了一篇文章至该版(见佐证1)
文章内容本人无任何主观言论,也无添加文字,纯粹基於该文章作者想获得
奖励之心切,想说替文章主人转个文到游戏版以让更多人得知。谁知在傍晚
遭到K版主以该版版规A-7理由,水桶本人三个月。(见佐证2)
言词中并带有挑衅之意,表明本该判永久水桶+劣退,今只判水桶三个月。
但本人实在无法认同判决,随即寄信给K版主沟通本人转文立场,但K版主仍
坚持己见,本人只好向组务版上诉以获得公平判决还本人清白。
相关佐证:
佐证1
作者 matsui32 (失去才懂得珍惜) 看板 Wanted
标题 [徵求] 全民打棒球BBO冲40场
时间 Wed Sep 9 17:21:5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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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没有人还缺十几场的,明天就要归零了> <
有人想要一起冲40场活动的请丢我水球
1:0 你一场我一场XD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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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原文 本人经转载之後也是如此 并无添加任何文字
试问
K版主如何认定本人宣扬使用不当程式? 若该玩家以双方手动触击模式
是否构成使用挂机程式?所谓挂机程式意指,玩家可不在电脑前但游戏仍会持续进行
直完成一场比赛。请问该文章中有任何提及相关文字、提示、图像吗?
佐证2:
作者: kblddanny (饮料) 看板: BB_Online
标题: [公告] no7012水桶3个月
时间: Wed Sep 9 18:21:53 2009
人家在汪踢徵求不好的东西
看到就算了
转过来只是让更多人看到 方便他挂机而已
板规A-7
本来是永久水桶+劣退的
现在水桶3个月 希望下次不要再犯了
到期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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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该版主之判决 版主於文章中说:
转过来只是让更多人看到 方便他挂机而已。
此言论明确表示出 该版主认为本人支持挂机之行为导致本人名誉已受到损害。
并於倒数第三行表示:
本来是永久水桶+劣退的,现在水桶3个月 希望下次不要再犯了。
此句令本人认为版主带有不当挑衅意味,令本人气忿难平。
佐证3
作者 kblddanny (饮料)
标题 Re: 申诉
时间 Wed Sep 9 19:03:2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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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多说
大家都知道
1比0 就是挂机
你1场我1场很简单阿
剩下20场 一人先挂赢10场也是你我各一场
这 绝对不可能是手动
要手动干麻不来BBO板约战
你转文过来只是让更多人看到可以跟他挂机而已
这就是由我的自由心证
因为我判你水桶的板规就是
第七项 请勿"推销"、赞同、教导使用程式、摇杆或任何方式进行挂机、洗钱的文章、
推文、连结;含签名档或任何型式偷渡。
我的判决就是这样 不会更改
还有疑问 请来信讨论
若讨论之後还有不满 欢迎上诉组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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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K版主寄信予本人之结论。
K版主在信中提及:自由心证。
因此,可得知K版主以非常主观之立场认定本人有宣扬、支持使用不当挂机之动机。
但本人确实无任何宣扬挂机之言论。且本人在该版浏灠已久,从来就非常讨厌使用不当
程式之玩家。又有任何的文章言论语句足以认定本人之罪行呢?
此判决是否有执法过当之行为 请组务版组长明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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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o7012 来自: 114.46.141.207 (09/09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