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ark (夸克)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WOW 5/16 水桶判决争议
时间Thu May 28 03:06:03 2009
※ 引述《etherluna (照亮前方100公尺)》之铭言:
: 申诉案件申请
:  ̄ ̄ ̄ ̄ ̄ ̄
: 看板群组:Sub_GOnline
: 看板名称:WOW
: 申诉板主:hbgzero1
: 申诉理由:水桶判决有欠缺公正之嫌
经过多日调查,本案判决如下:
1.etherluna推文中以「你们这群蝗虫」来形容特定对象,的确对他人有不尊重之处,
板主hbgzero1因而以「人身攻击」为由,给予水桶一周处份。
2.以「蝗虫过境」来形容大陆玩家,并非如etherluna所称是「客观事实描述」,因
为他们实际上是人,而非蝗虫。如果真的有一群大陆的蝗虫飞过来,才能说这是具
体客观事实,但显然不是。
3.只要提到「蝗虫」二字都一律水桶,标准是严格了点,或许因为WOW板人口众多、
不易管理,所以要采用较严厉的标准,又或者这是板主个人的管理风格,姑且不论
这些,申诉到这边,并非是以我们小组长的标准重新检验"是否应该水桶",而是看
这样的水桶是否"合理"或有所偏颇,抑或是违反相关规定。在一定的限度内,板主
有其水桶裁量权,超过一定范围,小组长才会予以纠正。
基於以上理由,判定etherluna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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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84.159
1F:→ etherluna:1. 因为这样就水桶一周 处置过当 只给警告才合理 05/28 11:53
2F:→ etherluna:2. 大陆人"非"合法台港澳地区玩家 这是客观事实 05/28 11:54
3F:→ etherluna:3. 你的理由不足说服所有因蝗虫被水桶的案例 请问你是否 05/28 11:56
4F:→ etherluna:主动或被动的偏袒hbgzero1呢 05/28 11:57
5F:推 etherluna:不过 这麽多天要想出判我败诉的理由 也真是辛苦你了 05/28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