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2000 ()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申诉 Mabinogi 版主 aova
时间Fri Jan 9 17:35:02 2009
※ 引述《aova (阿杀才是大魔王)》之铭言:
: 一、开始,你说板规过於严苛会变成一言堂
: 起码来回三封都在鬼打墙
: 因为你就是不爽我说要严格执行,所以我也知道你一定会转信来
: 你一开始说我输不起,再者表示我偏激我个人情绪我怎麽样
: 所以我才去发那公告。
: 你凭什麽这样扣帽子这样讲呢
: 因此我也不想多讲,就跟你说板规很简单不要犯就不会被罚
: 你一直漠视板规严格执行是应该的,
: 话里行间就是笃定我输不起然後要ㄉㄧㄤ板友陪葬,觉得我不适任
: 我一直说我没有,你还是不爽。
: 你信中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我的预设立场,我说什麽你都不接受,不是吗
首先~我在申诉时就提过~
好啦~或许第一封去信时~误解的部分较多~但收到第一封回信後~
也完全接纳版主aova的说法~并未针对误解的部分再做刁钻~
您说"笃定我输不起然後要ㄉㄧㄤ板友陪葬,觉得我不适任"
已经是您的预设立场~我自第二封信的去信後已无相关字词~
同样~我个人认为您输不起的言论也仅出现在第一封信~
我自第二封信起~已经多次强调"我在事发当时并没有看到文章~
是事後追着判决文去Sub_GOnline版和Mabi版找前文~(第二封去信)"
"那你认为这会只有我一个人有这种误解吗????(第三封去信)"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您还不断以输不起等文字回应~
认为您有预设立场~是否有误??
其二~既然您说我是认为您偏激才去发表公告~不该扣此帽子~
除公告时间就在上一申诉的判决出来的当天发表外~
公告内容中将遭申诉事件与严格执行版规合理化连结外~
亦不曾认为您对团体的诽谤是错误的言论~以下为公告部分内容...
行之有年的板风,对於板友们小错误的宽容,却变成攻讦的目标,
成为板务执行不当的原因之一。
所以即日起会严格实行板规中的警告制度
请问如此公告~您是否能自清绝未受到申诉事件影响??
不!!您在回信中已经明确表示受到影响了....
信件中您曾回应"我都说有人写信来靠杯我板规执行不当
只是表我的着力点本来就很弱
他去申诉没写很多 这干我屁事 阿就是有写阿"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您认为是否该将您在此版被申诉事项和公告文切割??
: 二、我都在跟你讲解只是把以前就在的板规具体化
: 你却开始跟我扯你认为板上的文章跟人数递减是因为板规要严格执行害的
: 我问你具体事证呢,只是你觉得你觉得
: 还叫我转信给n板主,酸我不要带个人情绪
: 那我就说你要这麽酸,我的回应你又不接受,你不接受我的回答又态度不好
: 那就自己转不要再来烦我阿,你一直鬼打墙我不能不耐烦吗
: 我已经不想再跟你讨论这话题。
: 搞清楚,就算我是板主,但是当你说话无限鬼打墙还语带嘲讽时
: 在回答你问题之外,我也有权利告知你,你的态度很没礼貌,我不想再理会你
: 板主该被高标准对待,但不代表板友想用什麽态度就用什麽态度
: 处理板务跟回答你问题是我的义务,但我没欠你,也不是你的奴。
请您将信件转给n版主并非我原意~
原信件使用的是"但我也欢迎您可将我的看法转达给他知道~"
所以我并无必须要让n版主看到信件的意思~
而是由您自行定夺是否该转信给n版主知道!
认为您带有个人情绪的原因在前文已经有简单说明~
"直接转信也无妨~只要是能明确且不带个人情绪的方法皆可~^^~"
就是怕您把输不起等言论依个人心态放大并误导n版主我是为此而来"酸"
而事实上您也已经在您的个人版以个人心情文字将此情绪明确转达给n版主了~
我所顾虑的事项并非无的放矢~甚至已经成为事实~
版主该被高标准对待??
对不起容我转载您在PTT2的个人版内的部分文字..
1F:→ naideath:喜欢把板主当圣人的,脑袋其实都有病推 01/06 20:12
2F:→ naideath:和乐融融的不是很爽吗?打成一片不是很好吗?推 01/06 20:13
3F:→ naideath:干,您北如果用高标准巴哈bbs来管,看谁还敢来推 01/06 20:14
4F:→ naideath:然後就直接废板了 XD推 01/06 20:14
5F:→ naideath:ptt就是一堆脑残的高阶装老人,战你的那个废女人就是推 01/06 21:08
6F:→ aova:你要是能懂他们 你就跟他们一样了 干 还好我们不懂= =凸推 01/06 22:31
对不起只是认为此推文特别适合张贴於此~应与此处所述无关XDDD
回到版主该被高标准对待方面吧...
请您明确指出我是否有任何不礼貌~或者无理的文字呢???
相较於您的来信~我相信我的去信内容都有着基本对版主的礼貌~
至少绝不会是干字满天飞~绝不会主动认为您就是鬼打墙~就是态度不好~
哪怕您一直跳针认为我就是在说您输不起等言论~
我也不断的以我所认为的情况来试图说服您改变您的做法~
并对您的来信~该认同即认同~该反驳即反驳~
请问我有什麽对版主不敬的态度吗???
: 三、我在信中提到的那些人我就是这样想,你无法阻止我
: 难道我觉得谁怎样,还得你或谁同意我才能怎麽觉得吗?
: 这也非板务可以控制,我管板也并无不妥。
: 板规基础n板主的理念也与我相同。
: 你不过是想来这里哭诉我对你无限鬼打强的回应不如你意。
: 四、我跟f、r没有恩怨,只是在信里具体讲出这期间的确曾发生过的事情
: 我对f、r并没有任何不当言词跟人身攻击,就连在板上酸都没酸过
: 板友可以刻意无视板主的言语甚至加以扭曲
: 板主当然也可以认为某些板友的行为真令人费解。
: 但我没有对任何人做出公报私仇的事。我不适任的点在哪里?
: 而且在信里对你讲的这些话,我在公开板也已经说过了,这不是秘密。
: f的信件你要公开就公开,信里我也未有任何不敬
: 因为我早知道你们这些人巴不得我回错什麽字贴上来
对不起~请见前面文章~我回给P版友的信件~
我已经很努力与其他对您可能存在个人意见的网友切割~
这里就不用来跟我提他们的事蹟了~我也不认为您不适任版主跟他们有任何关系~
: 五、我在其他BBS个人板对这人来信感到不满
: 因为那是我的个人板我有权发泄心情
: 我也并未措辞不当,若有人身攻击等情事就算组务管不到,法律也管的到
: 若真有犯法快去备分并寄存证信函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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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310 条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
公然侮辱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散布於众的意图」与毁谤的「故意」。
所谓「散布於众的意图」是指散布於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目的;所谓毁谤的「故意」是指
行为人对於自己所为指摘或传述之行为,足以贬损他人之社会评价具有认识,并进而付诸
实现,即可成立。至於其本人是否相信其指摘或传述之事实为真实,则非所问。
本罪为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故诽谤之对象,应为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但是不以指名道
姓为必要,只要客观上得以推知其诽谤之特定对象是谁即可,而且诽谤的对象可以是自然
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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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是这个吗????
既然您提到了~我也顺便跟您讲一下~
您对於某公会的批评文章~已经触犯刑法第310条诽谤罪~
版友们以版规二为提要求您删除文章~已经是在保护您的个人声誉~
您认为真的要走到这一步吗????
且存证信函也并非必须~您对法律的认识尚须加强~
: 六、我板主也做了一年多,对於讨论风气的关心与管理不遗余力
: 除了这次回夏目的文章态度不好遭人非议,我也的确好好反省过了
: 你们一直酸我也就认了,还有什麽不满意吗
: 不过是要我下台嘛,我知道你们这几个人看不爽我就是想这样啊
: 你们要爱针对我OK阿,每次都扯板务不累嘛?
: 依照板友的建议来确实执行已经创很久的板规制度
: n板主也同意针对注音文这项严格一点,不懂我哪里不适任。
: 如果只是因为我回信的内容让你不爽你就来申诉,
: 别把我对你个人鬼打墙的不满,讲成我对整个组务板务的报复。
我是第一次来到此版申诉~且已经努力与其他对您有个人意见的使用者切割~
若您还要继续提此个人意见~是否可解读为您无法接纳版友个人意见~
并把持反对意见之版友归於一类统一处理????
既然如此~这位版主又如何自称无预设立场???又该如何适任????
不适任的申诉理由又追加一笔(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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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1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