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anabekun (悪の権化)
看板Sub_GMobile
标题[事证] 沟通信件6
时间Thu Jun 8 01:34:14 2017
※ [本文转录自 watanabekun 信箱]
作者: watanabekun (悪の権化)
标题: Re:
#1PC3ypJH (GBF) 之判决疑义
时间: Sat Jun 3 19:09:56 2017
※ 引述《jackervator (jokerlin)》之铭言:
: 准确来说 是多数人检举
: 我根据多数人检举事证判断你是否违反版规二三
: 我不会主动去用版规二三审视你的行为
: 因为挑衅这东西本来就有挑衅者跟被挑衅者
: 而且都是主观的
: 然而由於板规二三就写在那边
: 我跟据多人站内信检举你挑衅来判你水桶也是没有办法的
: 至於改标题部分也是同理
: 多数的版众觉得你改标题蓄意引战 这东西也是由多人检举最後版主认定
: 简而言之
所以整个判决流程是
多人检举板规二三 → 板主接受检举确定要施罚 → 板规二三似乎能用来定罪所以套用
这样?
所以你还是无法解释为什麽修改文章标题(正当使用者操作)能以闹板论吗?
: 经检举 版主主观认定挑衅违反版规 并水桶後多次更改标题
: 主观认定闹版之嫌 如果你不希望那篇版规留在板上
: 可以站内信 而不是以客观闹版的方式反应
上面不是说主观认定,怎麽这边出现了一个「客观闹板」的说法?
这不是跳过了解释上一个问题的「为什麽修改文章标题(正规使用者操作)能算是闹板」的
提问吗?
至於对於文章希望得到怎麽样的处置,我用了另一个帐号deadwater(公告都发了,你也算
认定是本人了吧)在第一篇公告底下推文希望能文章解m删除,你有处理吗?
连个回应都没有。一样m文,一样置底。 而且你用闹板一说连那个帐号也跟着水桶。
到目前为止关於闹板你的解释方式似乎还是板友认定闹板所以就是闹板?
一个尖峰使用者人数2、300人的看板中,20个检举人次算是「多数」?
什麽时候看板管理的方式变成公投定罪、寄信联署定罪甚至是推文定罪了?
所以你能指出属於「闹板」范畴的具体文字吗? 还是只要有人主观感觉不良好都可计数?
如果我检举你在最新一篇公告推文预设我的deadwater帐号解除水桶後会来「闹事」算是一
种公开挑衅甚至对人的诋毁,你要受理检举引援板规三处罚自己吗?
接到闹板检举 → 既然有人检举闹板(无论事证齐全或否)所以这样就算闹板 → 将此行为
列入闹板适用范围中并进行处分
以上这串行动以资讯对称观点来看,我不可能知道你收到的检举数量及内容,期间你也没
有进行任何警告、劝阻、沟通就迳行连续提高两次水桶时间 (第二次水桶的详细理由甚至
在第三次水桶执行後的公告才补上)
水桶事由甚至板规的引援解释方式都是事後附加,在12小时内两次开罚的同时扩增板规解
释方式,这样做没有程序上的不合理?
一个板规没有规范的行为,因为板友不开心了寄信检举,就即时变成可以水桶人的理由?
期间不用板主在板面上公开进行任何说明、任何沟通?
这一系列「执法」用意究竟是维持看板秩序或是针对特定对象意图施为,很难不受质疑。
: 望版友出桶後自重
: 最後板规的部分 谢谢你的建议 希望你下次能遵守板规
望板主能解答本人以上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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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watanabekun (111.83.10.229), 06/08/2017 01: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