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anabekun (悪の権化)
看板Sub_GMobile
标题[事证] 沟通信件3
时间Thu Jun 8 01:33:17 2017
※ [本文转录自 watanabekun 信箱]
作者: watanabekun (悪の権化)
标题: Re:
#1PC3ypJH (GBF) 之判决疑义
时间: Sat Jun 3 17:37:30 2017
q※ 引述《jackervator (jokerlin)》之铭言:
: 挑衅是由多数板众认定的
: 我其实已经帮你压很多封信了
: 这边有太多板众的检举说你挑衅(水球加站内信超过20
: 而且是每个加重的阶段都有很多人检举
: 所以我才根据版规二三判你3->7->30天
: 念在曾经共事过 我本来是很不想把你的版规拿掉的 但你一直改标题而且被多数人认定引战
: 我只能把他拿掉置底加上加重判决
: 顺带一提 目前还有超过五个人检举你翻译文改标题引战 要求劣退你
: 我是希望你自律啦 我已经很帮你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610Y.
所以你没有其他打算解释的了吗?
照你目前的解释,违规判例好像是基於所谓的「板众认定」而非板主本身基於具体文字进
行的「事实认定」耶? 所以现在是板友都得到授权有板规解释跟罚则判定的权力了吗?
然後挑衅检举是连没参与该篇讨论的人也能算数?该篇文章下好像也没20个人在吵架啊。
你信中提到的所有判定依据都是来自检举,所以你本人有办法在不考虑检举者怎麽说的状
况下说明为什麽修改标题的正常操作也会违反板规二或三的「谩骂、挑衅、乱板」吗?
http://i.imgur.com/imoeFH0.png
http://i.imgur.com/TamLyGm.jpg
http://i.imgur.com/yd3jWSo.jpg
还想请问是什麽样的人觉得自己被你公告中引用的这几张截图中的文字谩骂、挑衅到了?
包含板主自己吗?
(我是觉得成为看板唯一的板主一年多了置底还挂别人写的板规文章本身就说不太过去吧)
别说改标题了,那篇文章我在没有被水桶的状况下甚至可以编辑内容。
还是如果我改内文你也可以顺理成章判我乱板? 毁损「公器」?
我发表的文章我本来就有编辑内文跟标题的权利,被设定置底原本就只有不可删文的限制
况且那篇至今仍维持置底也不是依照我的意愿或徵询过我同意的事吧?
这样不算滥用置底功能针对性扩大执法范围吗?
总之,望得到妥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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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watanabekun (111.83.10.229), 06/08/2017 01: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