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1236711 (蓝琦)
看板Sub_GMobile
标题Fw: (pzboy) pz 帮转一下
时间Mon May 4 18:29:39 2015
※ [本文转录自 b1236711 信箱]
作者: b1236711 (蓝琦)
标题: pz 帮转一下
时间: Fri Apr 24 16:55:12 2015
欸 pz
我帐号注册单还在排,好像只能回信不能寄发新信
麻烦你帮我把以下内容转给 ice0514,感谢
===================================
ice0514 你好:
愚以为,本人於
#1LCrM1ZK 的推文并没有违反板规,原因有三
其一,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的解释
http://goo.gl/HFHK3Y
「挑衅」一词解作「故意惹起争端」
而本人既非故意,亦未惹起争端
该文的争端早在上方很多楼即由 Strayfeather 引起
而本人与 bookticket 更没有「争」的事实
(检举区我们的争执发生於本次推文事前)
其二,指名部分已有判例
#1LCLGy2- 中 bc007004 推文:看来watchr就算永桶也没差了
在板建区下方 pzboy 认定未达指名挑衅标准
而永桶明显比没底子严重
君不见没底子的人至今逍遥板上,而永桶则不再可以发言
其三,由判决文
"没底子的人" 轻微贬意、带有负面形容之词汇
已难找出属贬意而较「没底子的人」轻微的辞语
岂难道自此板上用辞只要进入负面则算违规?
下方几句
叙述客观事实 跟 主观对他人予以负面评语 是不同的
先不论上方那点
本句「没底子的人」事属 叙述客观事实
由板建区 bookticket 在 4/13 12:44 开始的推文
已表明该生在国文阅读方面的确是没底子
不过这部分乃是末节,若你需要详细叙述我再补上
综观以上三点,本人应无触犯板规之虞
祝 顺心
蓝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253.112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b1236711 (140.112.253.112), 05/04/2015 18: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