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看板Sub_GMobile
标题Fw: [附件] TOS板 peterman167 永久水桶-2
时间Sat Jan 3 16:45:00 2015
※ [本文转录自 Sub_RolePlay 看板 #1JXhnnSL ]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看板: Sub_RolePlay
标题: Fw: (peterman167) tos 申诉永久水桶一案
时间: Thu May 29 12:49:51 2014
※ [本文转录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标题: tos 申诉永久水桶一案
时间: Sun May 25 22:59:12 2014
废话不多说 比照上次被认证为清算的永桶一条一条回
根据第一大段morphine1121的造谣检举一案
老实说我不懂你放这段干嘛
与後面判决无任何连接
但正好可以拿来证明多重标准
此言依据正是推文该代码之公告以及
#1JPwDHF1 (Sub_RolePlay)之申诉案
对
前板主捕风捉影言论→以板主认为是重大事件为由 处分
对
本人无任何证据恶意诋毁言论→快找五个人啊 我认为不重大喔 不受理
後面一段就算不说Initial5566冯京当马凉
拿MYCARD的回应斩9898的说法让其证据可信度存疑一事
退一万步 就当我真的造谣好了
板主的标准还真的把板友分了三六九等
2F:→ peterman167:造谣是用来避免新手在玩神魔之塔时,避免被文章或推05/21 14:12
3F:→ peterman167:文误导用,谁管你在哪个板出没或者是有分身?05/21 14:13
4F:→ peterman167:跟板有关我也会拿造谣来桶啦,谁管你跟有没有分身还 05/21 14:16
5F:→ peterman167:出没在哪里 05/21 14:16
6F:→ peterman167:你出没在哪跟有没有分身跟Tos板一点关系都没有啦05/21 14:17
7F:→ diefish5566:自己说玩神魔之塔时 後面又加有的没的 奇怪耶你05/21 14:17
8F:→ peterman167:造谣得用在於神魔相关或与本版相关之文章05/25 22:39
请问mycard和9898又哪里符合这里的标准了?
mycard能不能当现金去7-11买菸和神魔之塔或TOS板有任何关系吗?
再者也没有拿出所谓的五人检举证据
所以你认为mycard能不能当现金买菸比对板友人格的诋毁重要罗?
不然怎麽会把这当重大事件水桶?
9F:→ diefish5566:oo一直都很团结05/21 14:08
这句哪里引战了?
oo本月有无数讨论不再赘述
称赞个团结都不行?还是只要对oo有任何评论都是引战?
後面应该是以
10F:→ diefish5566:造谣要拿出证据啊 不要以为有板主罩就能乱讲话05/24 19:58
判定本人引战
上方提到之申诉
#1JPwDHF1 (Sub_RolePlay)已经充分表明了一个事实
本人被他人造谣无事
11F:推 caca5566:死鱼那你怎麽开分身围攻我> <05/03 00:48
很明显这句话可不是板主口中的怀疑
就是用断定口气造谣以污蔑本人人格
本人就以本案作为板主罩的判断依据
且该推文後面很明显完全没有笔战
请问又何来引战之有?
此永久水桶 不合规 不合理 我看仅仅是合了那部分板众嗜血的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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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05/29/2014 12: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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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01/03/2015 16: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