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etree (nicetree)
看板Sub_GConsole
标题Re: [申诉] 不服NSwitch版之水桶
时间Wed Dec 25 22:20:20 2019
※ 引述《BlueOctober (忧郁十月)》之铭言:
: 现在改口说一罪列数证?
原文公告如下:
以上单句推文或单篇文章或许看来并不构成违规
惟,自12/1出桶後多次在各篇恶意留下具争议推文
甚且刻意捧友机,贬抑NS主机,最後一篇文章威胁要检举嘘他的板友
已违反
2-2 引战定义:以任何方式刻意引起笔战、纷争
7-2 闹板定义:於板上故意制造混乱、煽动板友以及
对特定人、事、物发表大量恶意(不实)言论
请问我们原文哪边说你是
数罪?
哪里有
改口??甚麽叫做改口说一罪数证???
请基於
事实根据公告内容申诉,而不是含血喷人,
画个靶後射箭
另外如果你自己觉得是
数罪,既然你已
认罪,水桶你是言正名顺的行为
而你在板上先前已有三次水桶公告,依先前公告,你
再一犯就永桶
既然自己认罪,不论一罪或是数罪,都是永桶
: 又改口“依这些证据认定你违反板规,乱板这一个违规行为”?
同上…请问我们哪边有改口?
请列出证据,说明
哪段、哪句话有改口??
不要说谎造谣,请基於事实根据申诉
: 你用版规2-2去罚乱版违规???版主你真的有看版规吗?
我们引用的是 2-2引战 及7-2乱板条款
你真的有看清楚公告内容吗?
不要又
画靶射箭,污蔑我们
: 还有你所谓的证据
: 嘘 BlueOctober: 没推文的都我用的 感谢 12/01 20:23(1)
: 嘘 BlueOctober: 泡泡龙 12/01 20:31(2)
: 嘘 BlueOctober: 已领 感谢 11/30 19:33(3)
: 推 BlueOctober: 水货机 故障没得修 NS的手把又那付德性 是我就买PS4 11/30 13:29(4
: )
: 嘘 BlueOctober: 就NS看到中文会这麽高兴 11/30 13:11(5)
: 嘘 BlueOctober: 没啥好买的 11/29 15:18(6)
: 以上是版主们在公告里列出被检举的嘘文来判定我使用情绪字眼,蓄意挑起主机纷争之意
: 图来引战.
: 但是,除了第4个推文,其他嘘文根本没有提到其他"主机",这样也可以当成挑起主机纷争之
: 意图来引战?
: 版主你们真的超会脑补的!!!
: 而且第4个推文根本没任何引战的意图,版主们又在自己脑补?
: 水货机 故障没得修 NS的手把又那付德性 是我就买PS4
: ~~~~~~~~~~~~~~~~~ ~~~~~~~~~~~~~~~~~~ ~~~~~~~~~~~
: 水货故障没得修,这是事实,版主你有问题吗?
: Joycon手把飘移案例版上多不胜数,我只是好意提醒原PO,版主你有问题吗?
: 是我就买PS4,纯粹个人建议,版主你有问题吗?
来看看你的推文
水货机 故障没得修 NS的手把又那付德性 是我就买PS4 (特意提起友机引战)
就NS看到中文会这麽高兴 (暗酸NS主机的中文)
没啥好买的 (讽刺NS游戏少)
你是否特意提起主机间纠纷,造成乱板,板友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否则怎会处罚你的公告变成本板少数的爆文公告
公道自在人心,
你主观的辩解无法撼动客观的事实
: 版规2-2限定“本条检举人仅限当事人”,版主把不同日期,毫无关连的推文内容,以及
: 不同检举案的无罪证据,擅自并合成一案以自己的主观变成违规,这违反台湾法规!
关於你提到的刑法第51条 数罪并罚,分别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应执行者:
一、宣告多数死刑者,执行其一。
二、宣告之最重刑为死刑者,不执行他刑。但罚金及从刑不在此限。
三、宣告多数无期徒刑者,执行其一。
四、宣告之最重刑为无期徒刑者,不执行他刑。但罚金及从刑不在此限。
五、宣告多数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长期以上,各刑合并之刑期以下
,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六、宣告多数拘役者,比照前款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一百二十日。
七、宣告多数罚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额以上,各刑合并之金额以下,定
其金额。
八、宣告多数褫夺公权者,仅就其中最长期间执行之。
九、依第五款至前款所定之刑,并执行之。但应执行者为三年以上有期徒
刑与拘役时,不执行拘役。
其内容为供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并不是拿来给民间执行契约使用
更遑论我们公告中提出你推文的是证据,是违规行为,而不是罪
如果你认为你有罪,那水桶你有何不对??
: 至於Nicetree的第二段主张“我们并不是说 威胁板友这件事情是不是正确”
: 这根本是不实指控。申诉文已经很清楚的指出检举他人是符合宪法!非威胁行为!
: 在现实中有许多名人会召开记者会说要控告一堆人!依版主逻辑这些人都是在威胁他人?
: 制造混乱?阿你怎麽不报警去抓人?
我们就是认定你在引战,在制造板面混乱,乱板,所以才罚你不是吗?
: 版主你知道什麽叫宪法吗?以上回覆充分显示出版主又再次的把自己的主观凌驾於台湾宪
: 法上!
: 我就举一个简单易懂的例子来反驳你,身为台湾人在任何场合举台湾国旗合法合理吧?但
: 是在国际级运动比赛现场举台湾国旗,结果被警察保安警告被抢国旗被赶出场,理由是你
: 在闹场,在制造混乱,我们场内有许多人不爽你举台湾国旗。这违法违宪行为跟版主的判
: 决一样。
相信你心中的宪法与我认知的宪法有所差异,导致我无法理解你欲表达的内容
请清楚说明公告中哪段话违反哪条法律
譬如你可以用
刑法第二编 分则 第三十六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 指出我影响你电脑使用
另外如果你读过宪法,应当知道宪法是为了规范政府机构的权利
拿规范政府法条来指称民间契约行为违宪,对象不同实属可笑
: 最後,再次向小组长重申
: Nicetree的判决先以个人喜恶为主观,违反台湾的刑法和宪法!也违反站规第五条(法律优
: 位原则)
: 所以判决无效,需要取消水桶处分
: 谢谢
申诉人於NSWITCH版违规历次公告
1.12/11 swallow0327 □ [公告] dreamenjoy BlueOctober 水桶 30 天
#1S3wumdV (NSwitch)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544531504.A.9DF.html
2.1/13 nicetree □ [公告] BlueOctober 引战、闹板 禁言90天
#1SEqgq4o (NSwitch)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547389620.A.132.html
3.4/24 bibbosb4 □ [公告] BlueOctober 水桶194天 永桶警告
#1Sm1MI_6 (NSwitch)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556092306.A.FC6.html
4.12/15 nicetree □ [公告] BlueOctober永桶
#1TzRlLny (NSwitch)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576385493.A.C7C.html
依据本板板规
B.本板处罚由轻至重分为下列各等级:
删(发或推)文、警告、水桶(7天、14天、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退文、永久水桶等
警告每位使用者(含其分身)仅有一次机会,再犯任何条款即从水桶起算
经判决惩处纪录後,即认定犯规(纪录效期永久)
凡原当事人曾在本板犯规,判处水桶以上(包含水桶)处罚,再判水桶以上处罚为累犯
於当次判决板友检举或板主纠举事项中大量、恶意、故意触犯板规,则为情节严重者
累犯、情节严重者从重加倍论处
有多次判决处罚纪录,经板主群认定危害板面秩序者,列为永久水桶(水桶20年)
申诉人自去年12/11起,
第一犯30天,第二犯90天,第三犯依板规可永桶,板主群已特别开
恩,仅给予申诉人194天并通知永桶警告,再犯就是永桶
但申诉人仍不珍惜自身发言权,刚出桶就刻意在多篇文章中捣乱
自去年第一犯12/11至第四犯12/15期间约
369天,申诉人却已被桶 30+90+194=
314天
可见申诉人犯行之频繁及违规程度
如果申诉人自觉有罪,不论任何一个罪,本次已是
四犯,直接永桶
建议申诉人如果要在组务申诉,先搞清楚板规、公告内容并提出实际的证据
而不是胡扯宪法、法律等不相干事务
以上叨扰到组务的部分,请组长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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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158.20.17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GConsole/M.1577283624.A.D53.html
1F:推 BlueOctober: 请版主先明确注明到底是哪里证据被检举版规2-2,哪些 12/26 01:42
2F:→ BlueOctober: 被检举版规7-2,别把他们混为一谈! 12/26 01:42
所以上面的问题你都已经无异议,对於你的违规行为没意见,只剩下引用板规哪一条这个
问题吗?
※ 编辑: nicetree (114.24.175.240 台湾), 12/26/2019 11:29:30
3F:推 BlueOctober: 有异议 不然干嘛来申诉==这麽急着要我认罪? 12/26 12:31
4F:推 BlueOctober: 你发完我才能回文跟你答辩啊 12/26 12:34
首先关於你申诉的问题我都已经回覆你,你要不要答辩是你的自由,不答辩当然就代表默
认我的回覆
这边不是菜市场让你东挑西拣,有什麽要申诉的问题请一次提出,不是像你这样不敢回覆
就又提另外新的问题,当大家都没事等你东问一个问题,西问一个问题?
我已经针对你申诉的问题,在本文全部回覆完,有什麽意见请回文一次提出,而不是推文
东问一个,等等又要西问一个,等你确认你申诉的所有问题,我再一次回覆,避免浪费大
家时间,我已经浪费时间回覆你那64个检举案(详NS板公告
#1U0Cb0qi (NSwitch)),请别
浪费组务跟大家的时间
※ 编辑: nicetree (114.24.175.240 台湾), 12/26/2019 14:38:08
5F:推 myfancy: 申诉人还有资料要补充吗?! 12/27 22:56
6F:推 BlueOctober: 有 12/28 12:49
7F:推 myfancy: 好的.再请您将需要补充的资料回覆至组务板,谢谢 12/29 16:24